唐史紀:憲宗四年,南方旱饑,命左《帝鑒圖說》60 遣使賑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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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鑒圖說 - 60 遣使賑恤

帝鑒圖說

60 遣使賑恤

唐史紀:憲宗四年,南方旱饑,命左司郎中鄭敬等為江淮、兩浙、荊湖、襄鄂等道宣慰使,賑恤之。

將行,上戒之曰:「朕宮中用帛一匹,皆籍其數,惟周救百姓,則不計費。

卿輩宜識此意,勿效潘孟陽飲酒遊山而已。」

【解】唐史上記,憲宗四年,南方大旱,百姓饑荒。

憲宗命左司郎中鄭敬等為江淮、兩浙、荊湖、襄鄂等處各道宣慰使之官,分頭去賑濟饑民。

鄭敬等奉命將行,辭朝。

憲宗戒諭他說:「朕於宮中用度,雖一帛之微,必登記其數,惟恐一浪一費,獨於周濟百姓,則不計所費,雖多弗惜,蓋以民命為重,必使百姓受惠,而庫藏盈縮,所以不暇計也。

卿等此行,宜體朕此意,凡所至饑荒之處,務要量其輕重,備查戶口,逐一散給,必使百姓每個人都沾實惠才好。

若前此所遣潘孟陽出去只飲酒遊山,而以賑濟委之他人,全不體朝廷一愛一民之意,深負委託,卿等切勿效之。」

蓋國依於民,而民依於食,使民有饑荒,而不為賑恤,則死者固多,而民心亦離散矣! 將何以為國乎?憲宗有見於此,故薄於自奉,而厚於恤民,可謂知用財之道,得保邦之本矣!宜其為有唐之令主也歟!

【注】本則故事出自《資治通鑒》卷236、237。

潘孟陽事發生在永貞元年(805)憲宗剛即位時。

潘孟陽以度支、鹽鐵轉運副使的身份宣慰江淮,私帶僕從三百多人,所到之處大會賓客,流連倡樂,賣官納賄,給朝廷聲譽帶來很壞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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