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昭一陽一單閼正月,盡十二月,凡一年《續資治通鑒》卷第六十一 【宋紀六十一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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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資治通鑒 - 卷第六十一 【宋紀六十一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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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六十一 【宋紀六十一】

起昭一陽一單閼正月,盡十二月,凡一年。

○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八年(遼清寧九年。

癸卯,一零六三年)

春,正月,己西,翰林學士范鎮知貢舉。

辛亥,遼主如鴛鴦濼。

立皇子浚為梁王。

浚為皇后所生,幼而能言,好學知書。

遼主嘗曰:「此子聰慧,殆天授與!」時年六歲,封為王。

癸丑,詔夏國主諒祚:「所遣進奉人石方,稱宣徽南院使,非陪臣官號;自今宜遵用誓詔,無得僭擬!」

丙寅,以龍圖閣直學士、知審官院韓贄兼判都水監。

初,置都水監,欲重其事,以知雜御史判。

至是知雜趙抃辭以不知水事,故命贄焉。

戊辰,宰相韓琦言:「秦州永寧寨,舊以鈔市馬,自修古渭寨,在永寧之西,而蕃、漢多互市其間,因置買馬場,凡歲用緡錢十餘萬,實耗國用。」

詔復置場永寧,罷古渭寨所置場,蕃部馬至,逕鬻於秦州。

己巳,以充儀俞氏為昭儀,婕妤楊氏為修儀,周氏為婉容。

辛未,遼禁民鬻銅。

二月,癸未,帝不豫。

甲申,降天下囚罪一等,徒以下釋之。

乙酉,太子少傅致仕田況卒,贈太子太保,謚宣簡。

況明敏有文武才,其論天下事甚多,如並樞密院於中書以一政本,日輪兩制館閣一員於便殿備訪問,以錫慶院廣太學,興鎮戎軍、原、渭等州營田,汰諸路宣毅、廣捷等冗軍,策元昊勢屈納款,必令盡還延州侵地,無過許歲幣,併入中青鹽,請戮陝西陷沒主將隨行親兵。

其論甚偉,然不盡行也。

始,遼侵澶州,略得數百人,以屬況父延昭,延昭哀之,悉縱去,因自脫歸中國,生八子,多知名。

況,長子也。

保州之役,況殺降卒數百人,朝廷壯其決,後大用之。

然卒無子,以兄子為後。

丙戌,中書、樞密院奏事於福寧殿之西閤,見帝所御幄亦、裀褥皆質素暗弊,久而不易。

帝顧韓琦等曰:「朕居宮中,自奉正如此耳。

此亦生民之膏血也,可輕費之哉!」

三月,甲辰,詔前鄆州觀察推官孫兆、邠州司戶參軍單驤診御脈。

帝初不豫,醫官宋安道等進藥,久未效,而兆與驤皆以醫術知名,特召之。

丙午,詔中書劾宋安道等罪以聞。

戊申,太子太保致仕龐籍卒。

時帝不豫,廢朝、臨奠皆不果,第遣使吊賻其家,贈司空兼侍中,謚莊敏。

籍長於吏事,持法深峭。

軍中有犯者,至或斷斬刳磔,或累笞至死,以故土卒畏服;而治民有惠一愛一。

及為相,議者以為聲望減於治郡時去。

甲寅,昭德軍節度使、同平章事李昭亮卒,贈中書令,謚良僖。

昭亮為人和易,諳習一近一事,於吏治頗通敏,善委任僚佐,故數更籓鎮無它過。

壬戌,孫兆為殿中丞,單驤為中都令,仍令校正醫書。

封神應侯扁鵲為神應公。

皇城使宋安道等皆降官。

癸亥,御內東門幄殿。

甲子,御延和殿,賜進士閩人許將第一百二十七人及第,六十七人同出身,諸科一百四十七人及第、同出身,又賜特奏名進士、諸科一百人及第、同出身、諸州文學、長史。

乙丑,以聖體康復,宰臣詣東上閤門拜表稱賀。

辛未晦,帝崩於福寧殿。

是日,帝飲食起居尚平寧,甲夜,忽起,索藥甚急,且召皇后。

皇后至,帝指心不能言。

召醫官診視,投藥、灼艾,已無及。

丙夜,遂崩。

左右欲開宮門召輔臣,皇后曰:「此際宮門豈可夜開!且密諭輔臣黎明入禁中。」

又取粥於御廚。

醫官既出,復召入,使人禁守之。

夏,四月,壬申朔,輔臣入至寢殿。

後定議,召皇子入,告以帝晏駕,使嗣立。

皇子驚曰:「某不敢為,某不敢為!」因反走。

輔臣共持之,或解其發,或被以御服,召殿前、馬步軍副都指揮使、都虞候及宗室刺史以上至殿前諭旨。

又召翰林學士王珪草遺制,珪惶懼不知所為,韓琦謂珪曰:「大行在位凡幾年?」

珪悟,乃下筆。

至曰昳,百官皆集,猶吉服,但解金帶及所佩魚,自垂拱殿門外哭而入,班福寧殿前,器止,韓琦宣遺制。

皇子即皇帝位,見百官於東楹。

百官再拜,復位哭,乃出。

帝欲亮一陰一三年,命韓琦攝塚宰,輔臣皆言不可,乃止。

癸酉,大赦。

優賞諸軍,如乾興故事。

時禁衛或相告,乾興內給食物中有金。

既而宮中果賜食,眾視食中無有,紛紛以為言。

殿前副都指揮使李璋呼什長謂曰:「爾曹平居衣食縣官,主上未臨政,已優賞,爾何功,復云云?敢諠者斬!」眾乃定。

判吏部南曹王端言:「公卿子弟襁褓得官,未嘗蒞事,而錫服與年勞者等,何以示勸!請從蒞日始。」

遂著為令。

端,質之弟也。

遣使告哀於遼及夏國。

三司奏乞內藏庫錢百五十萬貫,紬絹二百五十萬匹,銀五萬兩,助山陵及賞賚,從之。

帝初即位,與輔臣言,皆不名。

及將責降醫官,有欲為孫兆、單驤地者,言於帝曰:「先帝初進兆等藥,皆有驗,不幸至此,乃天命也,非醫官所能及。」

帝斂容曰:「聞兆等皆兩府所薦,信乎?」

對曰:「然。」

帝曰:「然則朕不敢與知,唯公等裁之!」皆惶恐。

甲戌,兆編管池州,驤峽州,同時責降者十二人,獨兆、驤得遠地雲。

乙亥,群臣表請聽政,不從。

詔:「天下官名,地名、人姓名與御名同者改之;改部署曰總管。」

命韓琦為山陵使。

先是輔臣奏事,帝必詳問本末,然後裁決,莫不當理,中外翕然皆稱明主。

是日晚,忽得疾,不知人,語言失次,復召已責降醫官宋安道、甄立裡、奏宗一、王士倫等人侍疾。

丙子,尊皇后曰皇太后。

丁丑,群臣三上表請聽政。

戊寅,詔許之,既而以疾不果。

有司請改日大斂,司天監言卜近日則不利帝及太后,帝令避太后而已。

己卯、大斂,帝疾增劇,號呼狂走,不能成禮。

韓琦亟投杖褰簾,抱持帝,呼內人,屬令加意擁護。

又與同列入白太后下詔,候聽政日,請太后權同處分。

禮院奏請:「其日皇帝同太后御內東門小殿,垂簾,中書、樞密院合班起居,以次奏事。

或非時召學士,亦許至小殿。

皇太后處分稱『吾』,群臣進名起居於內東門。」

從之。

辛巳,命遼賀乾元節使、保靜軍節度使耶律谷等進書奠梓宮,見帝於東階,令閤門以書幣入。

始,遼使至德清,廷臣有欲卻之者,有欲俟其至國門諭使之還者,議未決。

太常丞、集賢校理邵亢,請許其使者奉國書置柩前,俾得見帝,以安遠人,詔從其言。

時龍圖閣直學士周沆館伴遼使者,初未許見,先詔取書置柩前。

使者固請見,曰:「取書,非故事也。」

帝以方衰絰,辭焉。

使者執書不肯授閤門,沆曰:「昔北朝有喪,吾使至柳河而還。

今朝廷重鄰好,聽北使至京師,達命於幾筵,恩禮厚矣,奈何更以取書為嫌乎!」使者立授書,然帝亦卒見谷等。

朝廷未知遼主之年,沆乘間雜它語以問,使者出不意,遽對以實。

既而悔之,相顧曰:「今復應兄事南朝矣。」

壬午,輔臣入對於柔儀殿西閤,皇太后御內東門小殿,垂簾聽政。

初議帝與太后同御東殿垂簾,輔臣合班以次奏事。

及是帝方服藥,權居柔儀殿東閤之西室,太后居其東室。

輔臣既入西室,候問聖體,因奏軍國事,太后及獨御東殿,輔臣以政事復奏於簾前雲。

癸未,內出遺留物賜兩府、宗室、近臣、主兵官有差。

富弼、文彥博時居喪,皆遣使就賜之。

知諫院司馬光言:「國家用度素窘,復遭大喪,累世所藏,幾乎掃地。

傳聞外州、軍官庫無錢之處,或借貸民錢以供賞給,一朝取辦,一逼一以棰楚。

當此之際,群臣何心以當厚賜!」因固辭,卒不許。

光乃以所得珠為諫院公使錢,以金遺其舅氏焉。

甲申,宰相韓琦加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,進封衛國公,曾公亮加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,樞密使張忭、參知政事歐一陽一修、趙概並加戶部侍郎,樞密副使胡宿、吳奎並加給事中。

知諫院司馬光上皇太后疏曰:「殿下初攝大政,四方之人,莫不觀聽以占盛德。

臣以為凡名物禮數所以自奏者,皆當深自抑損,不可盡依章憲明肅皇后故事,以成謙順之美。

大臣忠厚如王曾,清純如張知白,剛正如魯宗道,質直如薛奎者,當信之用之,與共謀天下之事。

鄙猥如馬季良,讒諂如羅崇勳者,當疏之遠之,不可一寵一以祿位,聽采其言也。

臣聞婦人內夫家而外父母家,況后妃與國同體,休戚如一,若趙氏安則百姓皆安,況於曹氏,必世世長享富貴明矣。

為政之道,莫若至公。

願殿下熟察群臣中有賢才則舉之,有功則賞之,職事不修則廢之,有罪則刑之。

俟皇帝聖體平寧,授以治安之業,自居長樂之宮,坐享天下之養,則聖善之德冠絕前古,雖周之文母,漢之明德,不足比也。」

乙酉,作受命寶,命歐一陽一修篆其文曰:「皇帝恭膺天命之寶」。

發諸路卒四萬六千餘人修奉山陵。

丙戌,以國子監所印《九經》及《正義》、《孟子》、醫書賜夏國從所乞也。

丁亥,以皇子右千牛衛將軍仲針為安州觀察使、光國公,右內率府副率仲糾為和州防禦使、樂安郡公,仲恪為博州防禦使、大寧郡公。

翰林學士王珪上言:「聖體已安,皇太后乞罷權同聽政。」

即命珪草還政書。

既而不行。

熒惑自去年八月庚辰夕伏,積二百四十九日。

命輔臣祈禳於集英殿;己丑晨,見東方。

癸巳,權三司使蔡襄奏大行山陵一用永定制度,於是右司諫王陶上言:「民力方困,山陵不當以永定為準。」

其後京西轉運使吳充、楚建中、知濟州田棐相繼上言:「請遵先帝遺詔,山陵務從儉約,皇堂、上宮除明器之外,金玉珍寶一切屏去。」

建中,須城人也。

禮院編纂蘇洵亦貽韓琦書切諫,至引華元不臣以責之,琦為變色。

乃詔禮院與少府監議,唯省乾興中所增明器而已,其它猶一用定陵制度。

右司諫、直集賢院、同修起居注鄭獬上言:「今國用空乏,財賦不給,近者賞軍,已見橫斂,富室嗟怨,流聞京師。

竊惟先帝節儉一愛一民,出於天一性一,無珠玉奇麗之好,無犬馬遊觀之樂,服御至於浣濯,器玩極於樸陋,此天下所共知也。

今山陵制度,乃取乾興最盛之時為準,獨不傷先帝節儉之德乎?臣以為宜敕有司條具名數,再議減節。」

帝自不豫以來,喪皆禮官執事,群臣奉慰,則垂簾不坐。

乙未,大祥,始親行禮,又捲簾坐受慰,人心少安。

丁酉,起覆文顏博,固辭;表三上,乃聽終喪。

尋有詔給俸賜比宰臣之半,顏博又辭,許之。

戊戌,司馬光上疏曰:「竊惟大行皇帝春秋未甚高,以宗廟社稷之重,超然遠覽,確然獨斷,知陛下仁孝可守大業,擢於宗室之中,建為嗣子,授以天下,其恩德隆厚,固非微臣所能稱述。

今不幸奄棄萬國,陛下哀慕過禮,以至成疾,中外聞者,莫不感泣,知大行皇帝能為天下得人,治平之期,企踵可待。

「今者聖體痊平,初臨大政,舉措雲為,不可不審。

為政之要,在於用人,賞善罰惡而已。

願陛下難之重之,一精一心審慮,如射之有的,必萬全取中,然後可發也。

「陛下思念先朝,欲報之德,奉事皇太后孝謹,撫諸公主慈一愛一,此誠仁孝之至,過人遠甚。

臣願陛下雖天一性一得之,復加聖心,夙夜匪懈,謹終如始,以結億兆之心,形四方之化,則福祚流於子孫,令聞垂於無窮矣。

「古者人君嗣位,必逾年然後改元。

願陛下一循典禮,勿有變更於中年也。

「三年之喪,自天子達於庶人一也。

自漢氏以來,始從權制,以日易月。

臣願陛下雖仰遵遺詔,俯徇群情,二十七日而釋服,至於宮禁之中,音樂、游燕、吉慶之事,皆俟三年然後復常,以盡送終追遠之義焉。

「禮,為人後者為之子,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,而為其父母齊衰期,為所後者之親皆如子,而為己之親皆降一等,蓋以持重於大宗,則宜降其小宗,所以專志於所奉而不敢顧私親也。

漢宣帝自以為昭帝后,終不敢加尊號於衛太子、史皇孫。

光武起於布衣,親冒矢石以得天下,自以為元帝后,亦不敢加尊號於巨鹿都尉、南頓君。

此皆循大義,明至公,當時歸美,後世頌聖。

至於哀、安、桓、靈,鹹自旁親入繼大統,皆追尊其祖父,此不足為孝,而適足犯義侵禮,取譏當時,見非後世。

願陛下深以為鑒,杜絕此議,勿復聽也。」

己亥,群臣上表請臨朝聽政。

表三上,乃許之。

庚子,立京兆郡君高氏為皇后,北作坊使遵甫之女。

遵甫,繼勳子也。

母曹氏,皇太后親姊。

後四歲,與帝同育於禁中,仁宗常謂太后,它日必以相配,太后許諾。

既長,出宮;慶歷七年,歸於濮邸,封京兆郡君,於是正位。

五月,癸卯,以太常少卿李受為左司郎中,屯田員外郎王獵為刑部員外郎,並充天章閣待制,受兼侍讀,獵兼侍講。

昭宣使、端州刺史、右班副都知石全育領原州一團一練使,充入內副都知。

故事,都知四人,至是並全育而五,詔後有闕勿外。

遼尼嚕古、蕭呼敦謀逆日甚。

呼敦欲速發,尼嚕古說其父重元可詐稱疾,欲俟遼主臨問,即圖弒逆;既而忌耶律仁先在朝,謀不果發。

尼嚕古、呼敦合言於遼主曰:「仁先可任西北路招討使。」

遼主將從之,北院樞密使耶律伊遜諫曰:「仁先,先帝舊臣,德冠一時,不可遽離朝廷。」

遼主悟,丙午,以仁先為南院樞密使,徒封許王。

庚戌,封長女為德寧公主,第二女為寶安公主,第三女為壽康公主。

詔:「山陵所用錢物,並從官給,毋以擾民。」

詔雖下,然調役未嘗損也。

三司計山陵當用錢糧五十萬貫石而不能備,或請移陝西緣邊入中鹽於永安縣。

轉運副使薛向陳五不可,且乞如其數以獻,許之。

以右司諫王陶為戶部員外郎、直史館,充皇子位伴讀,屯田員外郎周孟一陽一、秘書丞孫思恭充皇子位說書。

孟一陽一自以王官教授,與帝有潛龍之舊,而李受、王獵皆非帝故識,顧先得待制,由是觖望,固辭說書不拜。

丁巳,賜鄭州公使錢五百貫,以靈駕所過故也。

富弼既除喪,戊午,授樞密使、禮部尚書、同平章事。

庚申,翰林學士王珪奏:「謹按《曾子問》曰:『賤不誄貴,幼不誄長,禮也。

惟天子稱天以誄之。

』《春秋公羊》說:『讀誄,制謚於南郊,若雲受之於天。

』然乾興元年夏既定真宗皇帝謚,其秋始告天於圓丘。

史臣以為天子之謚,當集中書、門下、御史台五品以上、尚書省四品以下、諸司三品以上於南郊告天,議定,然後連奏以聞。

近制唯詞臣擢議,即降詔命,庶僚不得參聞,頗違稱天之義。

臣奉命撰上先帝尊謚,欲一望明詔有司稽詳舊典,先之南郊而後下臣之議,庶先帝之茂德休烈,有以信萬世之傳。」

詔兩制詳議。

翰林學士賈黯等議如珪奏,從之。

戊辰,皇子仲針、仲糾始就東宮聽讀。

是日,初御延和殿。

帝疾猶未平,命輔臣祈福於天地、宗廟、社稷及景靈宮、寺觀,又遣使禱岳、瀆、名山。

六月,癸酉,帝復以疾不出。

是時唯兩府得入對柔儀,退,詣內東門小殿簾帷之外,復奏政事於皇太后如初。

先是禮院言大行祔廟,而太廟七室皆滿,請增置一室,詔兩制及待制以上與禮官考議。

觀文殿學士孫抃等議曰:「謹按《禮》曰:『三昭三穆,與太祖之廟而七。

』《書》曰:「『七世之廟,可以觀德。

』曰世為昭穆雲者,據父子之正而言也。

若兄弟則昭穆同,不得以世數數之矣。

商祖丁之子曰一陽一甲,曰盤庚,曰小辛,曰小乙,四人皆有天下,而商之廟有始祖,有太祖,有太宗,有中宗。

若以一君為一世,則小乙之祭不及其父祖丁,是古之兄弟相及,昭穆同而不以世數數之明矣。

故晉之廟十一室而六世,唐之廟十一室而九世。

中宗、睿宗之於高宗,恭宗、文宗之於穆宗,同一居穆位。

國朝太祖為受命之祖,太宗為功德之宗,此萬世不遷者也。

故太祖之室,太宗稱孝弟,真宗稱孝子,太行皇帝稱孝孫。

而《禘祫圖》,太祖、太宗同一居昭位,南向,真宗居穆位,北向。

蓋先朝稽用古禮而著之於祀典矣。

大行皇帝神主祔廟,請增一室為八室,以備天子事七世之禮。」

詔從之。

於是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盧士宗、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司馬光議曰:「臣等謹按《禮》,天子七廟,三昭三穆,與太祖之廟而七。

太祖之廟,百世不毀。

其餘昭穆,親盡則毀,示有終也。

自漢以來,天子或起於布衣,以受命之初。

太祖尚在三昭三穆之數,故或祀四世,或祀六世,其太祖以上之主,雖屬尊於太祖,親盡則遷。

故漢元帝之世,太上廟王瘞於寢園。

魏明帝之世,處士廟主遷於園邑。

晉武帝祔廟,遷征西府君;惠帝祔廟,遷豫州府君。

自是以下,大抵過六世則遷其神主。

蓋以太祖未正東向之位,故止祀一昭一穆;若太祖已正東向之位,則並三昭三穆為七世矣。

唐高祖初祀四世,太宗增祀六世;及太宗祔廟,則遷洪農府君;高宗祔廟,又遷宣帝;皆祀六世,此前世之成法也。

惟明皇立九室,祀八世,事不經見,難可依據。

今若以太祖、太宗為一世,則大行皇帝祔廟之日,僖祖親盡,當遷於西夾室。

祀三昭三穆,於先王典禮及近世之制,無不符合,太廟更不須添展一室。」

詔抃等再議。

於是復上議曰:「自唐至周,廟制不同,而皆七世。

自周以上,所謂太祖,非始受命之主,特始封之君而已。

今僖祖雖非始封之君,要為立廟之始祖。

方廟數未過七世之時,遂毀其廟,遷其主,考三代之禮,未嘗有此。

漢、魏及唐一時之議,恐未合先王制禮之意。

臣等竊以為存僖祖之室,以備七世之數,合於經傳事七世之明文,而亦不失先王之禮意。」

詔恭依。

戊寅,以翰林學士、權三司使蔡襄為修奉太廟使。

襄乃以八室圖奏御,又請廣廟室並夾室為十八間;從之。

帝自感疾,即厭服餌,韓琦嘗親執藥杯以進,帝不盡飲而卻之,藥污琦衣。

太后亟出服賜琦,琦不敢當。

太后曰:「相公殊不易。」

皇子仲針侍側,太后曰:「汝盍自勸之!」帝亦弗顧。

丁亥,詔:「今歲制科舉人著作佐郎趙商等十七人權罷,將來到場,便赴秘閣就試。」

商,安仁人。

以兵部郎中、權判大理寺陳太素知明州。

太素任刑法二十餘年,朝廷有大獄,疑則必召與議。

每臨案牘,至忘寢食,大寒暑不變。

子弟或止之,答曰:「囹圄之苦,其不堪甚於我也!」以耳疾,數求罷;執政以為任職,弗許;久之,乃出守。

癸巳,司馬光上太后及帝疏曰:「皇帝聖體平寧之時,奉事皇太后,承順顏色,宜無不如禮。

若藥石未效,而定省溫清,有不能周備者,亦皇太后所宜容也。

孔子曰:『孝哉閔子騫!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。

』蓋言誠信純至,表裡著明,而它人不能間也。

孟子曰:『父子責善,賊恩之大者。

』蓋言骨肉至親,正當以恩意相厚,不當較輜銖之是非也。

伏望皇帝思孔子之言,皇太后無忘孟子之戒。

萬一一奸一人欲有開說,涉於離間者,當立行誅戮,以明示天下,使咸知讒佞之徒不能欺惑聖明也!」

帝初以憂疑得疾,舉措或改常度,遇宦官尤少恩,左右多不悅者,乃共為讒間,兩宮遂成隙。

太后對輔臣嘗及之,韓琦因出危言感動太后曰:「臣等只在外見得宮家,內中保護,全在太后。

若官家失照管,太后亦未安穩。」

太后驚曰:「相公是何言!自家更切用心。」

琦曰:「太后照管,則眾人自然照管矣。」

同列為縮頸流汗。

或謂琦曰:「不太過否?」

琦曰:「不如此不得。」

間有傳帝在禁中過失事,眾頗惑之,琦曰:「豈有殿上不曾錯一語而入宮門即得許多錯!琦固不信也。」

傳者亦稍息。

戊戌,山陵使韓琦奏:「山陵諸頓所調物過多,乞選朝臣一員付之計度。」

乃命鹽鐵判官楚建中往裁其數。

時三司使蔡襄總應奉山陵事,凡調度供億皆數倍,勞費既廣,已而多不用,議者非之。

帝疾既平,猶未御正殿。

御史中丞王疇上疏曰:「今四方之人,翹足引首,傾耳注目,願觀新政者,累月於茲,而未御正殿以見群臣。

議者皆謂聖躬既已平復,但以未經先帝卒哭,不忍視朝,此實天子之孝逾於高宗矣。

今易月之期已在卒哭之外,惟引禮割情,顧思大誼,早御前殿,南面聽政,赫然日昇,萬物鹹睹,臣民之望也。」

秋,七月,乙巳,以侍御史呂誨為起居舍人、同知諫院。

辛亥,知諫院司馬光言:「竊見諸路轉運使、提點刑獄、知州、軍事各遣親屬進賀表至京,朝廷不問官職高下,親屬遠近,一例推恩,此蓋國初承五代姑息籓鎮之弊,後來因循不能革正。

國家爵祿,本待天下賢才及有功效之人,今使此等無故受官,誠為太濫。

今縱不能盡罷此等恩澤,其進表人若五服內親,或乞等第受一官,其無服非親屬者,並量賜金帛罷去,庶幾少救濫官之失。」

同修起居注鄭獬亦以為言,且曰:「昔真宗初即位,有事於南郊,舊例群臣皆得遷秩,而真宗以為僥倖太甚,遂命止加勳階。

真宗已嘗革濫賞於南郊之初,則陛下亦宜絕繆恩於登極之後也。」

執政謂已行之詔難於復改,遂寢其議。

壬子,初御紫宸殿,中書、樞密奏事。

帝自六月癸酉不循殿,至是始見百官,感慟者久之。

其後只日御前殿,雙日御後殿,惟朔望則前後皆不御,至祔廟,始如故。

丙辰,夏主遣使來祭弔。

其使者固求入對,弗許。

諒乍所上表輒改姓李,賜詔詰之,令守舊約。

司馬光言:「聞夏國所遣使人,前日不肯門見,固求入對,朝廷不許,勒歸館舍。

竊以陛下繼統之初,蕃戎皆欲瞻望天表;又聞向曾不安,意謂未能視朝,所以敢爾桀黠。

今陛下已御正殿,臣謂何惜紫庭數步之地,使之稽首拜伏,瞻仰清光!庶識陛下神武之姿,必能鎮服四海。」

丁巳,遼使祭大行皇帝於皇儀殿,遂見帝於東廂。

帝慟哭久之。

使者言及大行,輒出涕。

後數日,遼使辭於紫宸殿,命坐賜茶。

故事,當賜酒五行,自是終諒閤,皆賜茶而已。

遼皇太叔重元與其子尼嚕古,久萌逆志,會遼主獵於灤河之太子山,扈從諸官多重元之一黨一,尼嚕古遂欲因此竊發。

戊午,雍睦宮使耶律良聞其謀,以遼主篤於親一愛一,不敢遽奏,密言於太后。

太后托疾,召遼主告之,且曰:「此社稷大事,宜早為計。」

遼主詰良曰:「汝欲間我骨肉邪?」

良曰:「臣若妄言,甘伏斧鑕。

陛下不早備,恐墮賊計。

如召尼嚕古不來,可卜其事。」

遼主從其言,旋召南院樞密使耶律仁先告之,仁先曰:「此曹凶很,臣固疑之久矣。」

遼主命仁先察捕之。

仁先出,還顧曰:「陛下宜謹為之備。」

尼嚕古見使者來召,知事洩,羈使者於帳中,欲害之;使者以佩刀斷帟而出,馳至行宮,以狀聞,遼主始信。

尼嚕古與蕭呼敦遽招集其徒一黨一,得四百人,奉重元將發,帳前雨赤如血,遂前趨帷爆。

遼主倉卒欲往北、南院,仁先曰:「陛下若捨扈從而行,賊必躡其後。

且南、北大王心未可知,豈可往乎!」仁先子托卜嘉曰:「聖意不可違。」

仁先怒,擊其首。

會宣徽使蕭罕嘉努聞變馳至,執轡固諫,如仁先言,遼主悟,悉委仁先以討賊事。

仁先亟令環車為營,折行馬作兵仗,率官屬近侍三十餘騎陣柢互外。

賊勢甚銳,太后亦親督衛士御之。

及戰,南府宰相蕭德身先搏賊,摧其鋒,賊眾披一靡一。

尼嚕古躍馬突出,近侍詳袞阿蘇射殺之,重元眾稍退。

仁先以五院部蕭塔喇所居最近。

亟召之,分遣人集諸軍。

先是尼嚕古廣結徒一黨一。

而一時不能遽集。

殿前都點檢耶律薩喇圖適在圍場,聞亂,劫奚人獵夫來援,既至,聞尼嚕古已死,大慟,謂重元曰:「我輩惟有死戰,胡為若兒戲,自取滅亡!今行宮無備,乘夜劫之,大事可濟。

若俟明旦。

彼將有備,安知我眾不攜貳邪!一失機會,悔將奚及!」蕭呼敦曰:「倉卒中黑白不辨,若內外軍相應,則吾事去矣。

黎明而發,何遲之有!」重元聽呼敦計,令四面巡警。

是夜,呼敦率同一黨一擁立重元,僭位號,呼敦自為樞密使。

及旦,重元與呼敦、薩喇圖暨其一黨一統軍使蕭特裡德、興聖宮太保古迪、陳王特布等率奚人二千直犯行宮。

會蕭塔喇以援兵至,北面林牙耶律迪裡亦趙援,耶律仁先曰:「賊勢不能久,當俟其氣沮攻之。」

乃令耶律伊遜、蕭德、蕭罕嘉努、蕭惟信、耶律良等分領宿衛及援師,背營而陣,乘間奮擊,賊稍卻。

罕嘉努諭諸獵夫曰:「汝曹去順效逆,徒取族滅。

何若悔過,轉禍為福!」獵夫皆投仗首服。

賊一黨一大潰,重元率數騎走。

仁先等追殺二十餘里,陣斬薩喇圖,禽特裡德、古迪,殺之;呼敦單騎遁至十七澤,投水死。

遼主握仁先手曰:「平亂,皆卿之功也!」

己未,遼主命捕誅逆一黨一,以蕭呼敦首助亂,誅其五子;詞連其父陳王孝友,並誅之。

前樞密使蕭革以子為重元婿,預逆謀,凌遲死。

革得幸兩朝,恣為一奸一惡,至是始正典刑,聞者快之。

尼嚕古所交結多不逞之徒,蕭特裡德少不羈,好射獵,以詳袞從伐夏,失利還,旋獲罪決大杖,削爵為民。

及復用,遂附尼嚕古。

古迪好戲狎,不修繩檢,膂力過人,善擊鞠。

薩喇圖尤凶暴。

尼嚕古所與謀者皆此類,故速敗。

庚申,重元北走大漠,度不能免,歎曰:「尼嚕古使我至此!」遂自一殺。

辛酉,遼主論定亂功,許王耶律仁先進封宋王,加尚父,為北院樞密使;遼主親制文以褒之,覆命畫灤河戰圖以旌其功。

趙王耶律伊遜進封魏王,為南院樞密使,以蕭罕嘉努為殿前都點檢,封荊王。

蕭惟信加太子太傅,並賜功臣號。

蕭德封漢王。

耶律迪裡遙授臨海軍節度使。

宿衛官耶律托卜嘉等並加上將軍。

諸護衛及士卒,庖夫、一弩一手等四百餘人,各授官有差。

以耶律良首告變,命籍橫帳,擢漢人行宮都部署。

遼北府宰相姚景行方以疾告歸,中道,聞重元亂,收集行旋,得三百餘騎,偕南府宰相楊績勤王,比至,賊已平。

遼主嘉其忠,賜以逆人財產。

癸亥,遼特布訴為重元所脅,命削爵,流鎮州。

八月,庚辰,王珪議上大行皇帝謚曰神文聖武明孝,廟號仁宗。

辛巳,詔軍頭司引見公事如故。

司馬光言:「人君之職,有三而已:量材而授官,一也;度功而加賞,二也;審罪而刑罰,三也。

材有短長,故官有能否;功有高下,故賞有厚薄;罪有大小,故罰有輕重。

此三者,人君所當用心也。

「伏見國家舊制,百司細事,如三司鞭一胥吏,開封府補一廂鎮之類,往往皆須奏聞;崇政殿所引公事,有軍人武藝國馬芻秣之類,皆躬親閱視。

此蓋國初權時之制,施於今日,頗傷煩碎。

陛下龍興撫運,聖政惟新,臣愚以為宜令中書、樞密院檢詳中外百司自來公事須申奏取旨及後殿所引公事,其間不系大體,非人君所宜躬親者,悉從簡省,委之有司。

陛下養一性一安身,專念人君之三職,足以法天地之易簡,致虞舜之無為,天下幸甚!」

癸巳,以生日為壽聖節。

九月,庚戌,詔以皇子位為興慶宮。

既而知諫院呂誨言唐有此宮名,改曰慶寧。

辛亥,以皇子仲針為忠武節度使、同平章事、淮一陽一郡王,改賜名頊;仲糾為明州觀察使,祁國公,賜名顥;仲恪為耀州觀察使,雩國公,賜名頵。

戊午,上仁宗謚冊於福寧殿。

遼蕭革既獲罪,論者追思耶律義先之言。

己未,追封義先為許王。

壬戌,以皇子位伴讀王陶為淮一陽一郡王府翊善,皇子位說書孫思恭為侍講,太子中允、集賢校理兼史館檢討韓維為太常丞、充記室參軍。

陶等請王受拜,不許。

呂誨言:「王今未出閣,當且設師友,不宜遂置僚屬。

臣欲朝廷先正陶等名位,名位既正,則禮分自安。

況王年已長,當早令出閣,開府建官。

翊善、侍講自為僚屬,於事體即無不順。」

帝既視朝前後殿,而於聽事猶持謙抑。

御史中丞王疇上疏曰:「廟社擁佑,陛下起居平安,臨朝以時,僅逾半載,而未聞開發聽斷,德音遏塞,人情缺然。

臣屢嘗論奏,願陛下撥去疑貳,日與二府講評國論,明示可否;而迄今言動寂寥,中外未有所傳。

此蓋議論之臣辭情淺狹,不能仰悟君聽。

伏望思太祖、太宗艱難取天下之勞,真宗、仁宗憂勤守太平之力,勉於聽決大政,以尉母后之慈,勿為疑貳謙抑,自使聖德闇然不光也。」

冬,十月,戊辰朔,遼主如興王寺。

庚午,以六部太保耶律哈穆知南院大王事。

遼主如藉絲澱。

甲午,葬仁宗於永昭陵。

乙未,以左司郎中、知制誥張瑰為左諫議大夫。

以瑰在先朝嘗建言密定儲副,特錄其功也。

十一月,己亥,虞主至自山陵,皇太后迎奠於瓊林苑。

太后乘大安輿輦,如肩輿而差大,無扇{艮},不鳴鞭,侍衛皆減章獻之半,所過起居者或呼萬歲。

庚子,虞於集英殿。

先是五虞皆在途,及是六虞猶用在途之禮,帝不親祭。

知制誥祖無擇、知諫院司馬光奏請親虞,御史中丞王疇亦以為言。

下禮院詳議,謂宜如無擇等奏,乃詔翼日親虞。

既而帝不豫,卒令宗正卿攝事,光即奏:「陛下幸聽臣言,命有司設親祭之禮,而令復不出,在列之臣,無不愕然自失。

伏望陛下來日雖聖體小有不康,亦當勉強親祭,以解中外之惑。」

然帝竟以疾故,訖九虞不能出也。

甲辰,帝親祭虞主而不哭,名曰卒哭。

舊無卒哭之禮,於是用呂夏卿議,始行之。

丙午,祔仁宗神主於太廟,廟樂曰《大仁之舞》,以王曾、呂夷簡、曹瑋配享廟庭。

己酉,減東、西二京罪囚一等,免山陵役戶及靈駕所過民租。

庚戌,詔:「州、軍長吏舉一精一於醫術者令赴闕。」

辛亥,遼遣蕭素等來賀即位。

甲寅,賜太常少卿孔叔詹金紫。

叔詹監裁造務,以勞當遷,帝不欲以卿監賞管庫之勞,故有是賜。

自是以為例。

是月,司馬光上皇太后疏曰:「仁宗皇帝憂繼嗣之不立,念宗廟之至重,以皇帝仁孝聰明,選擢宗室之中,使承大統。

不幸踐阼數日,遽嬰疾疹,雖殿下撫視之慈,無所不至,然醫工不一精一,藥食未效。

竊聞曏日疾勢稍增,舉措語言,不能自擇,左右之人一一上聞,致殿下以此之故,不能堪忍,兩宮之間,微相責望。

群心憂駭,不寒而慄。

臣是用日夜焦心隕涕,側足累息,寧前死而盡言,不敢幸生而塞默也。

伏以皇帝內則仁宗同堂兄之子。

外則殿下之外甥婿,自童幼之歲,殿下鞠育於宮中,天下至親,何以過此?又,仁宗立以為皇子,殿下豈可不以仁宗之故,特加一愛一念,包容其過失邪?況皇帝在籓邸之時,以至踐阼之初,孝謹溫仁,動由禮法,此殿下所親見而明知也,苟非疾疹亂其本一性一。

安得有此過失哉?今殿下雖日夕憂勞,徒自困苦。

以臣愚見,莫若一精一擇醫工一二人,以治皇帝之疾,旬月之間,察其進退,有效則加之以重賞,無效則威之以嚴刑。

未癒之間,但宜深戒左右,謹於侍衛,其舉措語言有不合常度者,皆不得以聞,庶幾不增殿下之憂憤。

殿下惟寬釋聖慮,和神養氣,以安靖國家,紀綱海內,俟天地垂佑,聖躬痊復,然後舉治平之業以授之,不亦美乎!」

光又以疏諫帝曰:「陛下齠齔為太后所鞠育,況今日為仁宗皇帝之嗣,承海內之大業,謂宜昏定晨省,親奉甘旨,無異於事濮王與夫人之時也。

近者道路之言,頗異於是。

竊惟陛下孝恭之一性一,著於平昔,豈一旦遽肯變更!扒曏者聖體未安之時,舉動言語或有差失,不能自省,而外人訛傳,妄為增飾,必無事實。

然此等議論,豈可使天下聞之也!伏望疾愈之後,親詣皇太后閤,克己自修,以謝前失,溫恭朝夕,侍養左右,使大孝之美,過於未登大位之時。

如此,則上下感悅,宗社永安,今日道路妄傳之言,何能為損也!」

呂誨上皇太后書言:「漢馬皇后鞠養章帝,勞瘁過於所生,母子慈一愛一,始終無纖芥之隙。

伏願陛下循修以為法度,念先帝之顧托,體聖躬之憂危,宮中間言,不可不察。」

並以書勸帝盡孝道,親藥物。

開陳切至,多人所難言。

又乞早建東宮以固本根,杜絕窺覦,慰安人心。

方帝疾甚時,雲為多乖錯,往往觸忤太后,太后不能堪。

昭陵既復土,韓琦歸自陵下,太后遣中使持一封文書付琦,琦啟之,則帝所寫歌詞並宮中過失事,琦即對使者焚燬,令復奏曰:「太后每說官家心神未寧,語言舉動不中節,何足怪也!」及進對簾前,太后嗚咽流涕,具道所以,且曰:「老身殆無所容!」琦曰:「此病故耳,疾已,必不然。

子疾,母可不容之乎?」

太后不懌。

歐一陽一修繼言曰:「太后事先帝數十年,仁德著於天下。

昔溫成之一寵一,太后處之裕如;今母子之間,反不能容邪?」

太后意稍和。

修又言曰:「先帝在位歲久,德澤在人,故一日晏駕,天下奉戴嗣君,無一人敢異同者。

今太后深居房闥,臣等五六書生爾,若非先帝遺意,天下誰肯聽從?」

太后默然。

它日,琦等見帝。

帝曰:「太后待我無恩。」

琦對曰:「自古聖帝明王,不為少矣,然獨稱舜為大孝。

豈其餘盡不孝邪?父母慈一愛一而子孝,此常事,不足道;惟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,乃為可稱。

正恐陛下事太后未至耳,父母豈有不慈者哉!」帝大感悟,自是亦不復言太后短矣。

先是十月,輔臣請如乾興故事,只日召侍臣講讀,帝曰:「當俟祔廟畢,擇日開經筵。」

尋有詔,直須來春。

司馬光以為學者帝王首務,不宜因寒暑廢,帝納其言。

十二月,己巳,始御邇英閣,召侍讀、侍講講《論語》,讀《史記》。

呂公著講《論語》不知不慍曰:「古之人」,君令有未孚,人心有未服,則反身修德,而不以慍怒加之。

如舜之誕敷文德,文王之皇自敬德也。」

劉敞讀《史記》至「堯授舜以天下」,因陳說曰:「舜至側微,堯越四岳禪之以位,天地享之,百姓戴之,非有它道,惟其孝友之德光於上下耳。」

二人辭氣明暢,帝竦體改容,知其以義理諷也。

既退,王珪謂敞曰:「公直言至此乎!」太后聞之,亦大喜。

乙亥,淮一陽一王頊出閣。

王辭兩宮,悲泣不自勝,太后亦泣,慰諭遣之,自是日再入朝。

以仁宗御書藏寶文閣,命翰林學士王珪撰記立石。

庚辰,命翰林學士王珪、賈黯、范鎮撰《仁宗實錄》,集賢校理宋敏求、直秘閣呂夏卿、秘閣校理韓維兼充檢討官。

敏求時知亳州,特召用之。

是歲,遼復以蕭珠澤為西北路招討使。

珠澤前為呼敦所陷,呼敦既死,時議稱其先為招討,威行諸部,故復任、珠澤既蒞官,訓士卒,增器械,省追呼,嚴號令,人不敢犯,邊境晏然。

夏改元拱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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