卻說世宗即位,才過六日,便詔議崇祀興獻王,及應上尊號《明史演義》第五十六回 議典禮廷臣聚訟 建齋醮方士盈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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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史演義 - 第五十六回 議典禮廷臣聚訟 建齋醮方士盈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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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六回 議典禮廷臣聚訟 建齋醮方士盈壇

卻說世宗即位,才過六日,便詔議崇祀興獻王,及應上尊號。

興獻王名厚杭,系憲宗次子,孝宗時就封湖北安陸州。

正德二年秋,世宗生興邸,相傳為黃河清,慶雲現,瑞應休征,不一而足。

恐是史臣鋪張語,不然,世宗並無令德,何得有此瑞征?至正德十四年,興獻王薨,世宗時為世子,攝理國事,三年服闋,受命襲封。

至朝使到了安陸,迎立為君,世子出城迎詔,入承運殿開讀畢,乃至興獻王園寢辭行,並就生母蔣妃前拜別。

蔣紀嗚咽道:「我兒此行,入承大統,凡事須當謹慎,切勿妄言!」世子唯唯受教。

臨行時,命從官駱安等馳諭疆吏,所有經過地方,概絕饋獻,行殿供帳,亦不得過奢。

至入都即位,除照例大赦外,並將正德間冒功鬻爵,監織榷稅諸弊政,盡行革除。

所斥錦衣內監旗校工役等,不下十萬人。

京都內外,統稱新主神聖,並頌楊廷和定策迎立的大功。

世宗遣使迎母妃,並起用故大學士費宏,授職少保,入輔朝政,朝右並無異議。

只尊祀興獻王一節,頗費裁酌。

禮部尚書一毛一澄,因事關重大,即至內閣中,向楊廷和就教。

廷和道:「足下不聞漢定陶王、宋濮王故事麼?現成證據,何妨援引。」

一毛一澄諾諾連聲,立刻趨出,即大會公卿台諫諸官,共六十餘人,聯名上議道:

竊聞漢成帝立定陶王為嗣,而以楚王孫景後定陶,承其王祀,師丹稱為得禮。

今上入繼大統,宜以益王子崇仁,益王名祐檳,憲宗第六子。

主後興國,其崇號則襲宋英宗故事,以孝宗為考,興獻王及妃為皇叔父母,祭告上箋,稱侄署名,而令崇仁考興獻,叔益王,則正統私親,恩禮兼盡,可為萬世法矣。

議上,世宗瞧著,勃然變色道:「父母名稱,可這般互易麼?」

言已,即令原議卻下,著令再議。

時梁儲已告老歸里,惟蔣冕、一毛一紀,就職如故,與大學士楊廷和堅持前議。

重複上疏,大旨:「以前代君主,入繼宗祧,追崇所生,諸多未合。

惟宋儒程頤,議尊濮王典禮,以為人後者謂之子,所有本生父母,應與伯叔並視,此言最為正當。

且興獻祀事,今雖以益王子崇仁為主,他日仍以皇次子為興國後,改令崇仁為親藩。

庶幾天理人情,兩不相悖了。」

世宗覽到此疏,仍是不懌,再命群臣博考典禮,務求至當。

楊廷和等復上封章,謂:「三代以前,聖莫如舜,未聞追崇瞽瞍。

三代以下,賢莫如漢光武,未聞追崇所生南頓君。

惟陛下取法聖賢,無累大德。」

這疏竟留中不報。

一毛一澄等六七十人,又奏稱:「大行皇帝,以神器授陛下,本與世及無殊。

不過昭穆相當,未得稱世。

若孝廟以上,高曾祖一致從固,豈容異議?興獻王雖有罔極深恩,總不能因私廢公,務請陛下顧全大義!」世宗仍然不納。

惟追上大行皇帝廟號,稱作武宗,把崇祀濮王典禮,暫且擱起。

適進士張璁,入京觀政,欲迎一合上旨,獨自上疏道:

朝議謂皇上入嗣大宗,宜稱孝宗皇帝為皇考,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,王妃為皇叔母者,不過拘執漢定陶王、宋濮王故事耳。

夫漢哀宋英,皆預立為皇嗣,而養之於宮中,是明為人後者也。

故師丹、司馬光之論,施於彼一時猶可。

今武宗皇帝,已嗣孝宗十有六年,比於崩殂,而廷臣遵祖訓,奉遺詔,迎取皇上入繼大統,遺詔直日興獻王長子,倫序當立,初未嘗明著為孝宗後,比之預立為嗣,養之宮中者,較然不同。

夫興獻王往矣,稱之為皇叔父,鬼神固不能無疑也。

今聖母一之迎也,稱皇叔母,則當以君臣禮見,恐子無臣母一之義。

禮長子不得為人後,況興獻王惟生皇上一人,利天下而為人後,恐子無自絕父母一之義。

故皇上為繼統武宗而得尊崇其親則可,謂嗣孝宗以自絕其親則不可。

或以大統不可絕為說者,則將繼孝宗乎?繼武宗乎?夫統與嗣不同,非必父死子立也。

漢文帝承惠帝之後,則弟繼,宣帝承昭帝之後,則以兄孫繼,若必強奪此父子之親,建彼父子之號,然後謂之繼統,則古當有稱高伯祖皇伯考者,皆不得謂之統矣。

臣竊謂今日之禮,宜別為興獻王立廟京師。

使得隆尊親之孝,且使母以子貴,尊與父同,則興獻王不失其為父,聖母不失其為母矣。

世宗覽到此疏,不禁心喜道:「此論一出,我父子得恩義兩全了。」

即命司禮監攜著原疏,示諭閣臣道:「此議實遵祖訓,拘古禮,爾等休得誤朕!」楊廷和將原疏一瞧,便道:「新進書生,曉得甚麼大體!」言已,即將原疏封還。

司禮監仍然持入,還報世宗。

世宗即御文華殿,召楊廷和、蔣冕、一毛一紀入諭道:「至親莫若父母,卿等所言,雖有見地,但朕把罔極深恩,毫不報答,如何為子?如何為君?今擬尊父為興獻皇帝,母為興獻皇后,祖母為康壽皇太后,卿等應曲體朕意,毋使朕為不孝罪人呢!」區區尊謚,未必果為大孝。

廷和等不以為然,但奉召入殿,不便當面爭執,只好默默而退。

待退朝後,復由三閣臣會議,再擬定一篇奏疏,呈入上覽,略云:

皇上聖孝,出於天一性一,臣等雖愚,夫豈不知。

禮謂所後者為父母,而以其所生者為伯叔父母,蓋不惟降其服而又異其名也。

臣等不敢阿諛將順,謹再直言瀆陳!

疏入不報。

給事中朱鳴一陽一、史於光,及御史王溱、盧瓊等,又交章劾璁,其詞云:

臣等聞興獻王尊號,未蒙聖裁,大小之臣,皆疑陛下垂省張璁之說耳。

陛下以興獻王長子,不得已入承大統,雖拘長子不得為人後之說,璁乃謂統嗣不同,豈得謂會通之宜乎?又欲別廟興獻王於京師,此大不可。

昔魯桓僖宮災,孔子在陳聞火,曰其桓僖乎?以非正也。

如廟興獻王於京師,在今日則有朱熹兩廟爭較之嫌,在他日則有魯僖躋閔之失,乞將張璁斥罰,以杜邪言,以維禮教,則不勝幸甚!

各疏次第奏入,世宗一味固執,始終不從。

嗣興獻王妃蔣氏,已到通州,聞朝議欲考孝宗,不禁憤恚道:「是我親生的兒子,奈何謂他人父?謂他人母?」

婦人尤覺器小。

並諭朝使道:「爾等受職為官,父母等猶承一寵一誥,我子為帝,興獻王的尊稱,至今未定,我還到京去做什麼?」

說至此,竟嗚嗚咽咽的哭將起來。

描摹盡致。

朝使等奉命恭迎,瞧著這般形狀,反致不安,只好入報世宗。

世宗聞報,涕泣不止,入稟張太后,情願避位歸藩,奉母終養。

也會做作。

張太后一面慰留,一面飭閣臣妥議,楊廷和無可奈何,始代為草敕,略言:「朕奉聖母慈壽皇太后懿旨,慈壽皇太后即張太后,武宗五年,以寘鐇平定,上太后尊號曰慈壽。

以朕纘承大統,本生父興獻王宜稱興獻帝,母宜稱興獻後。

憲廟貴妃邵氏稱皇太后,即興獻王母。

仰承慈命,不敢固違」云云。

在廷和的意思,以為這次禮議,未合古訓,只因上意難違,不得已借母后為詞,搪塞過去,顯見得閣臣禮部,都是守正不阿,免得後人訾議了。

誰知張璁得步進步,又上《大禮或問》一書,且謂:「議禮立制,權出天子,應奮獨斷,揭父子大倫,明告中外。」

於是世宗又復心動。

適值禮官上迎母禮儀,謂宜從東安門入,世宗不待瞧畢,即將原議擲還。

禮官再行具議,改從大明東門,世宗意仍未懌,竟奮筆批示道:「聖母至京!應從中門入,謁見太廟。」

總算乾綱奮斷。

這批示頒將下來,朝議又是嘩然。

朝臣也徒知聚訟。

大眾都說:「婦人無入廟禮。

太廟尊嚴,更非婦人所宜入。」

那時張璁又來辯論道:「天子雖尊,豈可無母?難道可從偏門出入麼?古禮婦三日廟見,何嘗無謁廟禮。

九廟祭祀,後亦與祭,怎得謂太廟不宜入呢?」

張璁之議,雖是拘泥,然廷議更屬不通,無怪為張璁所扼。

世宗又飭錦衣衛安排儀仗,出迎聖母。

禮部上言,請用王妃儀仗,世宗不聽,乃備齊全副鑾駕;迎母自中門入都,謁見太廟。

楊廷和以璁多異議,心甚怏怏,遂授意吏部,出除南京主事。

璁雖南去,世宗已先入璁言,復頒下手詔,擬於興獻帝后,加一皇字。

楊廷和等復上疏諫阻,世宗概置不理。

巧值嘉靖元年正月,清寧宮後殿被火,廷和等趁這機會,奏稱:「宮殿被災,恐因興獻帝后加稱,未安列聖神靈,特此示儆」云云。

給事中鄧繼曾,亦上言:「天有五行,火實主禮,人有五事,火實主言。

名不正即言不順,言不順即禮不興,所以有此火災。」

恐怕未必。

世宗頗為感懼,乃勉徇眾請,稱孝宗為皇考。

慈壽皇太后為聖母,興獻帝后為本生父母,暫將皇字擱起。

稱孝宗帝后為繼父母,稱興獻帝后為本生父母,兩言可決,於義最協,聚訟何為乎?

過了兩月,因世宗冊後陳氏,特上兩宮尊號,稱慈壽皇太后為昭聖慈壽皇太后,武宗皇后為莊肅皇后,皇太后邵氏為壽安皇太后,興獻後為興國太后,萱蔭同春,夭桃啟化,好算是兩宮合德,一室太和。

老天無意做人美,偏偏壽安皇太后邵氏,生起病來,醫藥無效,竟爾崩逝。

這位邵太后本憲宗貴妃,為興獻王母,興王就藩,母妃例不得行,仍住爆中。

所以不必奉迎。

及世宗入繼大統,邵年已老,雙目失明,喜孫為帝,摸世宗身,自頂至踵,歡笑不絕。

至是得病遍天,世宗仍欲祔葬茂陵,即憲宗墓。

屢下廷議。

禮官不敢固爭。

楊廷和等上疏,只託言:「祖陵久窆,不應屢興工作,驚動神靈。」

世宗不納,決意祔葬,只別祀奉慈殿罷了。

禮部尚書一毛一澄,以議禮未協,憂恚成疾,抗疏乞休,至五六次,未邀允准。

既而疾甚,又復申請,乃准奏令歸。

澄匆匆就道,舟至興濟,竟致謝世。

先是澄在部時,申議大禮,世宗嘗遣中官諭意,澄奮然道:「老臣雖是昏耄,要不能隳棄古禮,只有歸去一法,概不與聞便了。」

以道事君,不合則去,一毛一澄有焉。

惟世宗頗器重一毛一澄,雖再三忤旨,恩禮不衰。

及聞澄病歿道中,猶加惋悼,贈為少傅,謚曰文簡,這且休表。

且說世宗改元以後,除廷議大禮,紛紛爭論外,甘肅、河南、山東數省,亦迭有亂警。

甘肅巡撫許銘,與總兵官李隆不睦,隆唆部兵毆殺許銘,居然作亂。

世宗起用陳九疇為僉都御史,巡撫甘肅,按驗銘事,誅隆及叛一黨一數人,才得平靖。

河南、山東的亂事,系由青州礦盜王堂等,流劫東昌、兗州、濟南,殺指揮楊浩。

有旨限山東將吏,即日蕩平,將吏等恐遭嚴譴,分道逐賊,賊不便屯聚,流入河南。

嗣經提督軍務右都御史俞諫,調集兩畿、山東、河南各軍,悉力圍剿,方把流賊一律掃除。

錄此兩事,以昭事實,否則嘉靖初年,豈竟除議禮外,無他事耶?

嘉靖二年夏季,西北大旱,秋季南畿大水,世宗未免憂懼。

太監崔文,奏稱修醮可以禳禍,乃召見方士邵元節等,在宮中設立醮壇,日夕不絕。

香花燈燭,時時降召真仙,鑼鈸幢幡,處處宣揚法號。

又揀年輕內監二十人,改服道裝,學誦經懺等事,所有乾清宮、坤寧宮、西天廠、西番廠、漢經廠、五花宮、西暖閣、東次閣等,次第建醮,幾將九天閶闔,變作修真道院。

大學士楊廷和代表閣臣,吏部尚書喬宇代表部臣,俱請斥遠僧道,停罷齋醮。

給事中劉最,又劾崔文引進左道,虛糜國帑諸罪狀,乞置重典。

世宗非但不從,且謫最為廣德州判官,作為懲一儆百的令典。

楊廷和、喬宇等,只好睜著雙眼,由他醮祀。

最被謫出京,崔文猶憾最不已,嗾使私人芮景賢,誣奏一本,內稱劉最在途,仍用給事中舊銜,擅乘巨舫,苛待伕役。

頓時激動帝怒,立將最逮還京師,拘繫獄中,已而革職充戍。

世宗之剛愎自用,於此益見。

給事中鄭一鵬,目擊時弊,心存救國,因抗疏力諫道:

臣巡光祿,見正德十六年以來,宮中自常膳外,鮮有所取。

邇者禱祀繁興,制用漸廣,乾清、坤寧諸宮,各建齋醮,西天、西番、漢經諸廠,至於五花宮、西暖閣、東次閣,亦各有之。

或日夜不絕,或間日一舉,或一日再舉,經筵俱虛設而無所用矣。

傷太平之業,失天下之望,莫此為甚。

臣謂挾此術者,必皆魏彬、張銳之餘一黨一,曩以欺先帝,使生民塗炭,海內虛耗,先帝已誤,陛下豈容再誤?陛下急誅之遠之可也。

伏願改西天廠為寶訓廠,以貯祖宗御制諸書,西番廠為古訓廠,以貯五經子史諸書,漢經廠為聽納廠,以貯諸臣奏疏,選內臣謹畏者,司其筦鑰。

陛下經筵之暇,游息其中,則壽何至不若堯舜?治何至不若唐虞乎?臣雖愚鈍,千慮不無一得,敢乞陛下立停齋祀,放歸方士,如有災禍,由臣身當之。

謹此具奏!

世宗覽奏,方批答道:「天時饑饉,齋祀暫且停止。」

未幾又頒內旨,令中官提督蘇杭織造。

楊廷和以監織已罷,仍命舉行,實為弊政,當即封還敕旨,直言諫阻,世宗大為不悅。

自世宗入都即位,廷和以世宗英敏,雖值沖年,頗足有為,自信可輔導太平,所以軍國重事,不憚諫諍。

及大禮議起,先後封還御批凡四次,執奏幾三十疏,世宗雖示優容,意中已是銜恨;內侍遂從中挑釁,只說他跋扈專恣,無人臣禮,蟊賊未除,終為國害。

說得世宗不能不信。

至諫阻織造一事,大忤上意。

廷和乃累疏乞休,正在君臣相持的時候,那南京刑部主事桂萼,忽遙上封章,請改稱孝宗為皇伯考,興獻帝為皇考,興國太后為聖母,並錄侍郎席書,員外郎方獻夫二疏以聞。

為此一奏,復惹起一番爭執,幾乎興起大獄來了。

小子有詩詠道:

甘將唇一舌作干戈,可奈無關社稷何。

一字爭持成互鬥,誰知元氣已銷磨?

畢竟桂萼所奏,有何理由,且看下回詳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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