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孫儉,河南洛一陽一人也。本名慶明。其《周書》周書卷二十六 列傳第十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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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書

周書卷二十六 列傳第十八

長孫儉,河南洛一陽一人也。

本名慶明。

其先,魏之枝族,姓 托拔氏。

孝文遷洛,改為長孫。

五世祖嵩,魏太尉、北平王。

儉少方正,有一操一行,狀貌魁梧,神彩嚴肅,雖在私室,終 日儼然。

一性一不妄交,非其同志,雖貴游造門,亦不與相見。

孝 昌中,起家員外散騎侍郎,從爾朱天光破隴右。

太祖臨夏州, 以儉為錄事,深器敬之。

賀拔岳被害,太祖赴平涼,凡有經綸 謀策,儉皆參預。

從平侯莫陳悅,留儉為秦州長史。

時西夏州 仍未內屬,而東魏遣許和為刺史,儉以信義招之,和乃舉州歸 附。

即以儉為西夏州刺史,總統三夏州。

時荊襄初附,太祖表儉功績尤美,宜委東南之任,授荊州 刺史、東南道行台僕射。

所部鄭縣令泉璨為民所訟,推治獲實。

儉即大集僚屬而謂之曰 :「此由刺史教誨不明,信不被物,是 我之愆,非泉璨之罪 。」

遂於廳事前,肉袒自罰,捨璨不問。

於是屬城肅勵,莫敢犯法。

魏文帝璽書勞之。

太祖又與儉書曰: 「近行路傳公以部內縣令有罪,遂自杖三十,用肅群下。

吾昔 聞「王臣謇謇,匪躬之故 」,蓋謂憂公忘私,知無不為而已。

未有如公刻身罰己以訓群僚者也。

聞之嘉歎 。」

荊蠻舊俗,少 不敬長。

儉慇勤勸導,風俗大革。

務廣耕桑,兼習武事,故得 邊境無虞,民安其業。

吏民表請為儉構清德樓,樹碑刻頌,朝 議許焉。

在州遂歷(二)載。

征授大行台尚書,兼相府司馬。

嘗與群公侍坐於太祖,及 退,太祖謂左右曰 :「此公閑雅,孤每與語,嘗肅然畏敬,恐 有所失。」

他日,太祖謂儉曰:「名實理須相稱,尚書既志安貧 素,可改名儉,以彰雅一操一。」

又除行台僕射、荊州刺史。

時梁岳一陽一王蕭察內附,初遣使 入朝,至荊州。

儉於廳事列軍儀,具戎服,與使人以賓主禮相 見。

儉容貌魁偉,音聲如鐘,大為鮮卑語,遣人傳譯以問客。

客惶恐不敢仰視。

日晚,儉乃著裙襦紗帽,引客宴於別齋。

因 序梁國喪亂,朝廷招攜之意,發言可觀。

使人一大悅。

出曰:「吾 所不能測也。」

及梁元帝嗣位於江陵,外敦鄰睦,內懷異計。

儉密啟太祖, 陳攻取之謀。

於是征儉入朝,問其經略。

儉對曰 :「今江陵既 在江北,去我不遠。

湘東即位,已涉三年。

觀其形勢,不欲東 下。

骨肉相殘,民厭其毒。

荊州軍資器械,儲積已久,若大軍 西討,必無匱乏之慮。

且兼弱攻昧,武之善經。

國家既有蜀土, 若更平江漢,撫而安之,收其貢賦,以供軍國,天下不足定也。」

太祖深然之,乃謂儉曰:「如公之言,吾取之晚矣。」

令儉還州, 密為之備。

尋令柱國、燕公於謹總戎眾伐江陵。

平,以儉元謀, 賞奴婢三百口。

太祖與儉書曰 :「本圖江陵,由公畫計,今果 如所言。

智者見未萌,何其妙也。

但吳民離散,事藉招懷,南 服重鎮,非公莫可 。」

遂令儉鎮江陵。

進爵昌寧公,遷大將軍, 移鎮荊州,總管五十二州。

儉舊嘗詣闕奏事,時值大雪,遂立於雪中待報,自旦達暮, 竟無惰容。

其奉公勤至,皆此類也。

三年,以疾還京。

為夏州 總管,薨,遺啟世宗,請葬於太祖陵側,並以官所賜之宅還官。

詔皆從之。

追封鄶公。

荊民儀同趙超等七百人,感儉遺一愛一,詣 闕請為儉立廟樹碑,詔許之。

詔曰 :「昔叔敖辭沃壤之地,蕭 何就窮僻之鄉,以古方今,無慚曩哲。

言尋嘉尚,弗忘於懷。

而有司未達大體,遽以其第即便給外。

今還其妻子 。」

子攏 長孫紹遠字師,河南洛一陽一人。

少名仁。

父稚,魏太師、錄 尚書、上一黨一王。

紹遠一性一寬容,有大度,望之儼然,朋儕莫敢褻狎。

雅好墳 籍,聰慧過人。

時稚作牧壽春,紹遠幼,年甫十三。

稚管記王 碩聞紹遠強記,心以為不然。

遂白稚曰 :「伏承世子聰慧之姿, 發於天一性一,目所一見,誦之於口。

此既歷世罕有,竊願驗之。」

於是命紹遠試焉。

讀月令數紙,纔一遍,誦之若流。

自是碩乃 歎服。

魏孝武初,累遷司徒右長史。

及齊神武稱兵而帝西遷,紹 遠隨稚奔赴。

又累遷殿中尚書、錄尚書事。

太祖每謂群公曰: 「長孫公任使之處,令人無反顧憂。

漢之蕭、寇,何足多也。

然其容止堂堂,足為當今模楷 。」

六官建,拜大司樂。

孝閔踐 阼,封上一黨一公。

初,紹遠為太常,廣召工人,創造樂器,土木絲竹,各得 其宜。

為黃鐘不調,紹遠每以為意。

嘗因退朝,經韓使君佛寺 前過,浮圖三層之上,有鳴鐸焉。

忽聞其音,雅合宮調,取而 配奏,方始克諧。

紹遠乃啟世宗行之。

紹遠所奏樂,以八為數。

故梁黃門侍郎裴正上書,以為昔者大舜欲聞七始,下洎周武, 爰創七音。

持林鍾作黃鐘,以為正調之首。

詔與紹遠詳議往復, 於是遂定以八為數焉。

授小司空。

高祖讀史書,見武王克殷而 作七始,又欲廢八而懸七,併除黃鐘之正宮,用林鍾為調首。

紹遠奏雲 :「天子懸八,肇自先民,百王共軌,萬世不易。

下 逮周武,甫修七始之音。

詳諸經義,又無廢八之典。

且黃鐘為 君,天子正位,今欲廢之,未見其可 。」

後高祖竟(廢)〔行〕 七音。

屬紹遠遘疾,未獲面陳,慮有司遽損樂器,乃書與樂部 齊樹之。

澄字士亮。

年十歲,司徒李琰之見而奇之,遂以女妻焉。

十四,從征討,有策謀,勇冠諸將。

及長,容貌魁岸,風儀溫 雅。

魏孝武初,除征東將軍、渭州刺史。

魏文帝嘗與太祖及群公宴,從容言曰 :「孝經一卷,人行 之本,諸公宜各引要言 。」

澄應聲曰 :「夙夜匪懈,以事一人。」

座中有人次曰 :「匡救其惡 。」

既而出合,太祖深歎澄之合機, 而譴其次答者。

後從太祖援玉壁,又從戰邙山,進位驃騎大將軍、開府。

孝閔踐阼,拜大將軍,封義門公,為玉壁總管。

卒,自喪初至 及葬,世宗三臨之。

典祀中大夫宇文容諫曰 :「君臨臣喪,自 有節制。

今乘輿屢降,恐乖禮典 。」

世宗不從。

澄一操一履清約,家無餘財。

太祖嘗謂曰 :「我於公間,志無 所惜,公有所須,宜即具道。」

澄曰:「澄自頂至足,皆是明公 恩造。

即如今者,實無所須 。」

雅對賓客,接引忘疲。

雖不飲 酒,而好觀人酣興。

常恐座客請歸,每敕中廚別進異饌,留之 止。

兕字若汗,一性一機辯,強記博聞,雅重賓游,尤善談論。

從 魏孝武西遷。

天和初,累遷驃騎大將軍、開府,遷絳州刺史。

斛斯征字士亮,河南洛一陽一人。

父椿,太傅、尚書令。

征幼 聰穎,五歲誦孝經、周易,識者異之。

及長,博涉群書,尤一精一 三禮,兼解音律。

有至一性一,居父喪,朝夕共一溢米。

以父勳累 遷太常卿。

自魏孝武西遷,雅樂廢缺,征博采遺逸,稽諸典故,創新 改舊,方始備焉。

又樂有錞於者,近代絕無此器,或有自蜀得 之,皆莫之識。

征見之曰:「此錞於也。」

眾弗之信。

征遂依干 寶周禮注以芒筒捋之,其聲極振,眾乃歎服。

征乃取以合樂焉。

六官建,拜司樂中大夫,進位驃騎大將軍、開府。

後高祖以征治經有師法,詔令教授皇太子。

宣帝時為魯公, 與諸皇子等鹹服青衿,行束修之禮,受業於征,仍並呼征為夫 子。

儒者榮之。

宣帝嗣位,遷上大將軍、大宗伯。

時高祖初崩,梓宮在殯, 帝意欲速葬,令朝臣議之。

征與內史宇文孝伯等固請依禮七月, 帝竟不許。

帝之為太子也,宮尹鄭譯坐不能以正道調護,被謫 除名。

而帝雅親一愛一譯,至是拜譯內史中大夫,甚委任之。

譯乃 獻新樂,十二月各一笙,每一笙用十六管。

帝令與征議之,征 駁而奏,帝頗納焉。

及高祖山陵還,帝欲作樂,復令議其可不。

征曰:「孝經云「聞樂不樂」。

聞尚不樂,其況作乎。」

鄭譯曰: 「既雲聞樂,明即非無。

止可不樂,何容不奏 。」

帝遂依譯議。

譯因此銜之。

帝后肆行非度,昏虐日甚。

征以荷高祖重恩,嘗備位師傅, 若生不能諫,死何以見高祖。

乃上疏極諫,指陳帝失,帝不納。

譯因譖之,遂下征獄。

獄卒張元哀之,乃以佩刀穿獄牆,遂出 之。

元卒被拷而終無所言。

征遇赦得免。

隋文踐極,例復官,除太子太傅,詔修撰樂書。

開皇初, 薨。

子諺。

征所撰樂典十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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