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阜寧縣蒙施公獎勵了兩句,並囑令聽候親提審訊《施公案》第三百二十回 因疑案縣令訴前情秉公心賢臣聽冤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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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公案 - 第三百二十回 因疑案縣令訴前情秉公心賢臣聽冤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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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回 因疑案縣令訴前情秉公心賢臣聽冤訟

話說阜寧縣蒙施公獎勵了兩句,並囑令聽候親提審訊。

顏縣令當下稟道:「卑職查得該氏,實系端莊自守。

謀害親夫,似非出於該氏之手。

但氏夫楊大富,又系中毒身亡。

因此卑職詳訊數次。

該氏既不辯駁,亦不呼冤,惟有聲稱將故夫因何中毒身亡實在情形判明後,該氏即欲從夫殉節。

卑職因此宿廟求神指示,或可得知底細。

不意蒙神所示詩句,卑職推敲測度,殊難悟解。

故此申請大人定可否,仰求先為教誨,卑職就感激之至了!」施公道:「本部堂在先亦殊費講解,後來偶閱藥書,見有荊芥與鯽魚相反,若食者立斃,因而才將那詩句解悟出來。

雖然如此,還有可疑之處,俟明日訊問時,再作計議。」

顏縣令聽了施公這句話,登時也解悟過來。

因又道:「大人卓識,卑職實在慚愧。

今已有頭緒,便好為該氏解脫冤枉了。

尚有一事,還要求大人代該氏預留地步,以免他日之患。

昨因該氏在押抱病,卑職即傳官醫診治。

據官醫診看,謂氏已有身孕,才有一個多月。

卑職反覆推究,與該氏故夫回家之日,身死之期,亦頗相合。

將該氏之姑王氏密傳到縣,詢問各節。

據氏姑所言亦頗確鑿,並謂:『兒媳既有身孕,還算楊氏不幸中這大幸。

』據稱如此,是該氏委無別項情事無疑。

原告楊懷仁,系該氏再從叔祖,其人一奸一險異常,今若不為該氏留下地步,將來生產遺腹,難保不生枝節。

所以卑職再三思慮,總想代該氏免絕後患,方可得安。

愚昧之見,不知大人意下如何。」

施公聽罷,先點了點頭,再說道:「貴縣成一人之美,本部堂何樂不為,明日一併計議罷了。」

顏縣令唯唯告退出去,施公也就回了書房,當日無話。

次早辰刻,阜寧縣也早來到。

施公亦即升堂,正面坐下。

顏縣令坐在旁側。

施公即命先帶楊懷仁聽審。

當有原差將懷仁帶到,跪在下面。

施公望下問道:「你喚楊懷仁?」

答稱:「小的便是楊懷仁。」

施公道:「楊吳氏是你何人?」

懷仁道:「是小的侄孫媳。」

施公道:「爾控告吳氏謀害親夫,是將你侄孫謀害?」

懷仁道:「大人的明鑒。

正是侄孫被其謀害。」

施公道:「爾既知爾侄孫為爾侄孫媳謀害身死,可將當日如何謀害情形,對本部堂據實稟來,本部堂好代爾侄孫申冤。

快講!」楊杯仁道:「大人聽稟:只因侄孫娶媳三月,即出外經商,一去三年。

於本年三月初八日,才由外路回家。

那日到家時,甚是強健,不意當夜就為吳氏謀害身死。

次日早晨,方才知覺。

小的因侄孫身死不明,這才赴縣稟報。

蒙縣太爺恩往相驗,據仵作驗得一屍一身肚腹青紫,實系中毒而亡。

可憐侄孫三載離鄉,一旦回家,即遭謀害。

堂侄又系獨子養親,吳氏存此辣手狠心,實為族人共嫉。

總求青天大人嚴訊吳氏,為侄孫申冤!」施公聽罷,因道:「楊懷仁,爾與楊士興同門居住嗎?」

楊懷仁道:「小的住在士興家西首,算是緊鄰,卻不同住。」

施公道:「據爾所說,吳氏謀害親夫,爾當有些實據。

爾究竟有何實據?可對本部堂說來。」

楊懷仁道:「大人若問實據,小人卻不敢妄說。

但吳氏平日甚為流動,因此生疑。

還請大人明鑒:若非吳氏謀害,何以侄孫前—日回家,第二日即中毒身死呢?這是千人共見,非是小人敢妄指的。」

施公道:「本部堂只有一事不懂。

爾侄孫上有父母在堂,何以他父母不去首告,偏是你前去首告呢?」

懷仁道:「小的忝居族長,族中凡有事,理應小的承管。

今侄孫為侄孫媳謀害,小的首先控告,此亦義不容辭。」

施公道:「原來你是個族長,所以你要首告。

但本部堂看你這人似非忠厚之輩,難免其中無藉端敲詐之處。

你且退下!」楊懷仁只得跪在一旁。

施公又命:「帶楊士興。」

即刻,楊士興帶到,跪在下面。

施公問道:「你喚楊士興?」

答稱:「小的是楊士興。」

施公道:「本部堂問你兒子如何被你媳婦謀害,可將實情訴來,本部堂好代你兒子申冤。」

楊士興道:「小人的兒子,前一日由外路歸家,次日即死於一床一上。

小的當時並不知道,還是小的妻子王氏在房裡面,見媳婦喊了一聲,『不好了!』那聲音頗為驚詫,小人的妻子聞聲而去,打開媳婦房門,見媳婦已昏暈在地,不省人事。

當時小人的妻子,即招呼小人前去。

小人進房一看,見媳婦如此,還道兒子與媳婦吵鬧,將媳婦推倒在地,跌暈過去;並且還罵了兒子兩句,呼喚兒子起來,去取薑湯來灌媳婦。

那知再喚不應。

一會兒,媳婦醒過來,見小人在那裡罵兒子,他便搖手,又指著一床一上。

小人不知他的意思,還以為他是叫小人去拖兒子。

小人正欲前去。

媳婦忽然掙出一句話來,說是兒子已死了。

小人與妻子這一聽,便走向一床一前將被掀一開一看,果然死在一床一上,小人夫婦即悲慟不已,大哭起來。

小人的堂叔也就來了,問及情形,他便說:『其中定有緣故。

何以你兒子昨日回來,今日就會死呢?怕是你媳婦謀害死的,此事非報官相驗不可。

』小人聽堂叔所說之話,也甚有理,因即請他進城報縣。

後來縣太爺到小人家內相驗,果然驗出是中毒身死,所以小人就相信不疑了。

今蒙大人飭提前來,還求大人代兒子申冤,此就是小人的實情。

若說媳婦如何謀害,小人卻不知道。」

施公道:「還要問你,這媳婦平日待你等夫婦如何?可端正不端正嗎?」

楊士興道:「小人是從來不撒謊,有一句說一句。

若說媳婦,平日待小人夫婦也還孝順,舉動也還端正,並不似人家那種不孝順、不端莊的人。

不知他怎麼會把兒子謀害死的。」

施公道:「據你所說,你兒子定被你媳婦謀害身死無疑的了。」

楊士興道:「小人也不敢說定是媳婦謀害的,但是兒子中毒是實,還求大人公斷。」

施公道;「你且跪在一旁,候本部堂代你兒子申雪。」

楊士興移跪下面。

施公又命帶楊王氏。

少刻,楊王氏帶到。

施公問一回,楊王氏所供的,與楊士興相同。

施公也命他跪在一旁,聽候發落。

這才命帶楊吳氏,當有原差答應,一會兒,將吳氏帶進,向公案前跪下,先磕了一個頭,然後匍匐在地,哭訴道:「求大人明鏡高懸,從公判斷,但為亡夫,死無冤枉,小婦人雖萬死不辭。」

施公聽說便道:「吳氏!你可抬起頭來。

本部堂有話問你。」

吳氏答應,將頭微微抬起。

不知施公問出什麼話來。

且看下回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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