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世曾聞有鬼子,今知鬼子乃其常《二刻拍案驚奇》》卷三十 瘞遺骸王玉英配夫 償聘金韓秀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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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刻拍案驚奇 - 》卷三十 瘞遺骸王玉英配夫 償聘金韓秀才

二刻拍案驚奇

》卷三十 瘞遺骸王玉英配夫 償聘金韓秀才

晉世曾聞有鬼子,今知鬼子乃其常。

既能成得雌雄配,也會生兒在冥壤。

話說國朝隆慶年間,陝西西安府有一個易萬戶,以衛兵入屯京師,同鄉有個朱工部相與得最好。

兩家婦人各有好孕,萬戶與工部偶在朋友家裡同席 ,一時說起,就兩下指腹為婚。

依俗禮各割衫襟,彼此互藏,寫下合同文字為定。

後來工部建言,觸忤了聖旨,欽降為四川滬州州判。

萬戶升了邊上參將,各奔前程去了。

萬戶這邊生了一男,傳聞朱家生了一女,相隔既遠,不能勾圖完前盟。

過了幾時,工部在謫所水土不服,全家不保,剩得一兩個家人,投托著在川中做官的親眷,經紀得喪事回鄉,殯葬在郊外。

其時萬戶也為事革任回衛,身故在家了。

萬戶之子易大郎,年已長大,一精一熟武藝,日夜與同伴馳馬較射。

一日正在角逐之際,忽見草間一兔騰起,大郎捨了同伴,挽弓趕去。

趕到一個人家門口,不見了兔兒,望內一看,元來是一所大宅院。

宅內一個長者走出來,衣冠偉然,是個士大夫模樣,將大郎相了一相,道:「此非易郎麼?」

大郎見是認得他的,即下馬相揖。

長者拽了大郎之手,步進堂內來,重見過禮,即分付裡面治酒相款。

酒過數巡,易大郎請問長者姓名。

長者道:「老夫與易郎葭莩不薄,老夫教易郎看一件信物。」

隨叫書僮在裡頭取出一個匣子來,送與大郎開看。

大郎看時,內有羅衫一角,文書一紙,合縫押字半邊,上寫道:「朱、易兩姓,情既斷金,家皆種玉。

得雄者為婿,必諧百年。

背盟得天厭之,天厭之!隆慶某年月日朱某、易某書,坐客某某為證。」

大郎仔細一看,認得是父親萬戶親筆,不覺淚下一交一 頤。

只聽得後堂傳說:「襦人同小姐出堂。」

大郎抬眼看時,見一個年老婦人,珠冠緋袍,擁一女子,裊裊婷婷,走出廳來。

那女子真色淡容,蘊秀包麗,世上所未曾見。

長者指了女子對大郎道:「此即弱息,尊翁所訂以配君子者也。」

大郎拜見孺入已過,對長者道:「極知此段良緣,出於先人成命,但媒妁未通,禮儀未備,奈何?」

長者道:「親****盟,何須執伐!至於儀文未節,更不必計較。

郎君倘若不棄,今日即可就甥館,萬勿推辭!」大郎此時意亂心迷,身不自一由 。

女子已進去妝梳,須臾出來行禮,花燭合音,悉依家禮儀節。

是夜送歸洞房,兩情歡悅,自不必說。

正是歡娛夜短,大郎匆匆一住數月,竟不記得家裡了。

一日忽然念著道:「前日驟馬到此,路去家不遠,何不回去看看就來?」

把此意對女子說了。

女子稟知父母,那長者與孺人堅意不許。

大郎問女子道:「岳父母為何不肯?」

女子垂淚道:「只怕你去了不來。」

大郎道:「那有此話!我家裡不知我在這裡,我回家說聲就來。

一日內的事,有何不可?」

女子只不應允。

大郎見他作難,就不開口。

又過了一日,大郎道:「我馬閒著,久不騎坐,只怕失調了。

我須騎出去盤旋一回。」

其家聽信。

大郎走出門,一上了馬,加上數鞭,那馬四腳騰空,一跑數里。

馬上回頭看那舊處,何曾有甚麼莊院?急盤馬轉來一認,連人家影跡也沒有。

但見群塚纍纍,荒籐野蔓而已。

歸家昏昏了幾日,才與朋友們說著這話。

有老成|人曉得的道:「這兩家割襟之盟,果是有之,但工部舉家已絕,郎君所遇,乃其幽宮,想是夙緣未了,故有此異。

幽明各路,不宜相侵,郎君勿可再往!」大郎聽了這話,又眼見奇怪,果然不敢再去。

自到京師襲了父職回來,奉上司檄文,管署衛印事務。

夜出巡堡,偶至一處,忽見前日女子懷抱一小兒迎上前來,道:「易郎認得妾否?郎雖忘妾,褓中之兒,誰人所生?此子有貴征,必能大君門戶,今以還郎,撫養他成|人,妾亦藉手不負於郎矣。」

大郎念著前情,不復顧忌,抱那兒子一看,只見眉清目秀,甚是可喜。

大郎未曾娶妻有子的,見了好個孩兒,豈不快活。

走近前去,要與那女子重敘離情,再說端的。

那女子忽然不見,竟把懷中之子掉下,去了。

大郎帶了回來。

後來大郎另娶了妻,又斷弦,再續了兩番,立意要求美色。

娶來的皆不能如此女之貌,又絕無生息。

惟有得此子長成,勇力過人,兼有雄略。

大郎因前日女子有「大君門戶」之說,見他不凡,深有大望。

一十八歲了,大郎倦於戎務,就讓他裘了職,以累建奇功,累官至都督,果如女子之言。

這件事全似晉時范陽盧充與崔少府女金碗幽婚之事,然有地有人,不是將舊說附會出來的。

可見姻緣未完,幽明配合,鬼能生子之事往往有之。

這還是目前的鬼魂氣未散,更有幾百年鬼也會與人生子,做出許多話柄來,更為奇絕。

要知此段話文,先聽幾首七言絕句為證:

洞裡仙人路不遙,洞庭煙雨晝瀟瀟。

莫教吹笛城頭閣,尚有銷魂鳥鵲橋。

(其一)。

莫訝鴛鸞會有緣,桃花結子已千年。

塵心不識藍橋路,信是蓬萊有謫仙。

(其二)。

朝暮雲驂閩楚關,青鸞信不斷塵寰。

乍逢仙侶拋桃打,笑我清波照霧鬟。

(其三)。

這三首乃女鬼王玉英憶夫韓慶雲之詩。

那韓慶雲是福建福州府福清縣的秀才,他在本府長樂縣藍田石龍嶺地方開館授徒。

一日散步嶺下,見路捨有枯骨在草叢中,心裡惻然道:「不知是誰人遺骸,暴露在此!吾聞收掩遺骸,仁人之事。

今此骸無主,吾在此間開館,既為吾所見,即是吾責了。」

就歸向鄰家借了鋤鏟畚鍤之類,又沒個幫助,親自動手,瘞埋停當。

撮土為香,滴水為酒,以安他魂靈,致敬而去。

是夜獨宿書館,忽見籬外畢畢剝剝,敲得籬門響。

韓生起來,開門出看,乃是一個美麗女子,韓生慌忙迎揖。

女子道:「且到尊館,有話奉告。」

韓生在前引導,同至館中。

女子道:「妾姓王,名玉英,本是楚中湘潭人氏。

宋德佑年間,父為閩州守,將兵御元人,力戰而死。

妾不肯受一胡一 虜之辱,死此嶺下。

當時人憐其貞義,培土掩覆。

經今兩百餘年,骸鼻偶出。

蒙君埋藏,恩最深重。

深夜來此,欲圖相報。」

韓生道:「掩骸小事,不足掛齒。

人鬼道殊,何勞見顧?」

玉英道:「妾雖非人,然不可謂無人道。

君是讀書之人,幽婚冥合之事,世所常有。

妾蒙君葬埋,便有夫妻之情。

況夙緣甚重,願奉君枕席,幸勿為疑。」

韓生孤館寂寥,見此美婦,雖然明說是鬼,然行步有影,衣衫有縫,濟濟楚楚,絕無鬼息。

又且說話明白可聽,能不動心?遂欣然留與同宿,一交一 感之際,一如人道,毫無所異。

韓生與之相處一年有餘,情同伉儷。

忽一日,對韓生道:「妾於去年七月七日與君一交一 接,腹已受妊,今當產了。」

是夜即在館中產下一兒。

初時韓生與玉英往來,俱在夜中,生徒俱散,無人知覺。

今已有子,雖是玉英自己乳抱,卻是嬰兒啼聲,瞞不得人許多,漸漸有人知覺,但亦不知女子是誰,嬰兒是誰,沒個人家主名,也沒人來查他細帳。

只好一胡一 猜亂講,總無實據。

傳將開去,韓生的母親也知道了。

對韓生道:「你山間處館,恐防妖魅。

外邊傳說你有私遇的事,果是怎麼樣的?可實對我說。」

韓生把掩骸相報及玉英姓名說話,備細述一遍。

韓母驚道:「依你說來,是個多年之鬼了,一發可慮!」韓生道:「說也奇怪,雖是鬼類,實不異人,已與兒生下一子了。」

韓母道:「不信有這話!」韓生道:「兒豈敢造言欺母親?」

韓母道:「果有此事,我未有孫,正巴不得要個孫兒。

你可抱歸來與我看一看,方信你言是真。」

韓生道:「待兒與他說著。」

果將母親之言說知。

玉英道:「孫子該去見婆婆,只是兒受陽氣尚淺,未可便與生人看見,待過幾時再處。」

韓生回復母親。

韓母不信,定要捉破他蹤跡,不與兒子說知。

忽一日,自己魆地到館中來。

玉英正在館中樓上,將了果子餵著兒子。

韓母一直聞將上樓去。

玉英望見有人,即抱著兒子,從窗外逃走。

喂兒的果子,多遺棄在地。

看來像是蓮肉,抬起仔細一看,元來是峰房中白子。

韓母大驚道:「此必是怪物。」

教兒子切不可再近他。

韓生口中唯唯,心下實捨不得。

等得韓母去了,玉英就來對韓生道:「我因有此兒在身,去來不便。

今婆婆以怪物疑我,我在此也無顏。

我今抱了他回故鄉湘潭去,寄養在人間,他日相會罷。」

韓生道:「相與許久,如何捨得離別?相念時節,教小生怎生過得?」

玉英道:「我把此兒寄養了,自身去來由我。

今有二竹英留在君所,倘若相念及有甚麼急事要相見,只把兩英相擊,我當自至。」

說罷,即飄然而去。

玉英抱此兒到了湘潭,寫七字在兒衣帶上道:「十八年後當來歸。」

又寫他生年月日在後邊了,棄在河旁。

湘潭有個黃公,富而無子,到河邊遇見,拾了回去養在家裡。

玉英已知,來對韓生道:「兒已在湘潭黃家,吾有書在衣帶上,以十八年為約,彼時當得相會,一同歸家。

今我身無累,可以任從去來了。」

此後韓生要與玉英相會,便擊竹英。

玉英既來,凡有疾病禍患,與玉英言之,無不立解。

甚至他人禍福,玉英每先對韓生說過,韓生與人說,立有應驗。

外邊傳出去,盡道韓秀才遇了妖邪,以妖言惑眾。

恰好其時主人有女一婬一奔於外,又有疑韓生所遇之女,即是主人家的。

弄得人言肆起,韓生聲名頗不好聽。

玉英知道,說與韓生道:「本欲相報,今反相累。」

漸漸來得希疏,相期一年只來一番,來必以七夕為度。

韓生感其厚意,竟不再娶。

如此一十八年,玉英來對韓生道:「衣帶之期已至,豈可不去一訪之?」

韓生依言,告知韓母,遂往湘潭。

正是:

阮修倡論無鬼,豈知鬼又生人?

昔有尋親之子,今為尋子之親。

月說湘潭黃翁一向無子,偶至水濱,見有棄兒在地,抱取回家。

看見眉清目秀,聰慧可愛,養以為子。

看那衣帶上面有「十八年後當來歸」七字,心裡疑道:

「還是人家嫡妾相忌,沒奈何拋下的?還是人家生得兒女多了,怕受累棄著的?既已拋棄,如何又有十八年之約?此必是他父母既不欲留,又不忍捨,明白記著,寄養在人家,他日必來相訪。

我今現在無子,且收來養著,到十八年後再看如何。」

黃翁自拾得此兒之後,忽然自己連生二子,因將所拾之兒取名鶴齡,自己二子分開他二字,一名鶴算,一名延齡,一同送入學堂讀書。

鶴齡敏惠異常,過目成誦。

二子雖然也好,總不及他。

總卯之時,三人一同游庠。

黃翁歡喜無盡,也與二子一樣相待,毫無差別。

二子是老來之子,黃翁急欲他早成家室,目前生孫,十六七歲多與他畢過了姻。

只有鶴齡因有衣帶之語,怕父母如期來訪,未必不要歸宗,是以獨他遲遲未娶。

卻是黃翁心裡過意不去道:「為我長子,怎生反未有室家?」

先將四十金與他定了裡中易氏之女。

那鶴齡也曉得衣帶之事,對黃翁道:「兒自幼蒙撫養深恩,已為翁子;但本生父母既約得有期,豈可娶而不告?雖蒙聘下妻室,且待此期已過,父母不來,然後成婚,未為遲也。」

黃翁見他講得有理,只得憑他。

既到了十八年,多懸懸望著,看有甚麼動靜。

一日,有個福建人在街上與人談星命,訪得黃翁之家,求見黃翁。

黃翁心裡指望三子立刻科名,見是星相家無不延接。

聞得遠方來的,疑有異術,遂一面請坐,將著三子年甲央請推算。

談星的假意推算了一回,指著鶴齡的八字,對黃翁道:「此不是翁家之子,他生來不該在父母身邊的,必得寄養出外,方可長成。

及至長成之後,即要歸宗,目下已是其期了。」

黃公見他說出真底實話,面色通紅道:「先生好胡說!此三子皆我親子,怎生有寄養的話說!何況說的更是我長子,承我宗桃,那裡還有宗可歸處?」

談星的大笑道:「老翁豈忘衣帶之語乎?」

黃翁不覺失色道:「先生何以知之?」

談星的道:「小生非他人,即是十八年前棄兒之韓秀才也。」

恐翁家不承認,故此假扮做談星之人,來探蹤跡。

今既在翁家,老翁必不使此子昧了本姓。」

黃翁道:「衣帶之約,果然是真,老漢豈可昧得!況我自有子,便一日身亡,料已不填溝壑,何必賴取人家之子?但此子為何見棄?乞道其詳。」

韓生道:「說來事涉怪異,不好告訴。」

黃翁道:「既有令郎這段緣契,便是自家骨肉,說與老夫知道,也好得知此子本末。」

韓生道:「此子之母,非今世人,乃二百年前貞女之魂也。

此女在宋時,父為閩官禦敵失守,全家死節,其魂不漏,與小生配合生兒。

因被外人所疑,他說家世湘潭,將來貴處寄養,衣帶之字,皆其親書。

今日小生到此,也是此女所命,不想果然遇著,敢請一見。」

黃翁道:「有如此非怪異事!想令郎出身如此,必當不凡。

今令郎與小兒共是三兄弟,同到長沙應試去了。」

韓生道:「小生既遠尋到此,就在長沙,也要到彼一面。

只求老翁念我天性父子,恩使歸宗,便為萬幸。」

黃翁道:「父子至親,誼當使君還珠。

況是足下冥緣,豈可間隔?但老夫十八年撫養,已不必說,只近日下聘之資,也有四十金。

子既已歸足下,此聘金須得相還。」

韓生道:「老翁恩德難報,至於聘金,自宜奉還。

容小生見過小兒之後,歸與其母計之,必不敢負義也。」

韓生就別了黃翁,逕到長沙訪問黃翁三子應試的下處。

已問著了,就寫一帖傳與黃翁大兒子鶴齡。

帖上寫道:「十八年前與聞衣帶事人韓某。」

鶴齡一見衣帶說話,感動於心,驚出請見道:「足下何處人氏?何以知得衣帶事體?」

韓生看那鶴齡日個年方弱冠,體不勝衣。

清標固稟父形,嫣質猶同母貌。

恂恂儒雅,盡道是十八歲書生;邈邈源流,豈知乃二百年鬼子!韓生看那鶴齡模樣,儼然與王玉英相似,情知是他兒子,遂答道:「小郎君可要見寫衣帶的人否?」

鶴齡道:

「寫衣帶之人,非吾父即吾母,原約在今年,今足下知其人,必是有的信,望乞見教。」

韓生道:「寫衣帶之人,即吾妻王玉英也。

若要相見,先須認得我。」

鶴齡見說,知是其父,大哭抱住道:「果是吾父,如何捨得棄了兒子一十八年?」

韓生道:「汝母非凡女,乃二百年鬼仙,與我配合生兒,因乳養不便,要寄托人間。

汝母原藉湘潭,故將至此地。

我實福建秀才,與汝母姻緣也在福建。

今汝若不忘本生父母,須別了此間義父,還歸福建為是。」

鶴齡道:「吾母如今在那裡?兒也要相會。」

韓生道:「汝母修去修來,本無定所,若要相會,也須到我閩中。」

鶴齡至性所在,不勝感動。

兩弟鶴算、延齡在旁邊聽見說著要他歸福建說話,少年心性,不覺大怒起來,道:「那裡來的這野漢,造此不根之談,來誘哄人家子弟,說著不達道理的說話!好耽耽一個哥哥,卻教他到福建去,有這樣胡說的!」那家人每見說,也多嗔怪起米,對鶴齡道:「大官人不要聽這個遊方人,他每專打聽著人家事體,來撰造是非哄誘人的。」

不管三七二十一,扯的扯,推的推,要揉他出去,韓生道:「不必羅皂!我已在湘潭見過了你老主翁,他只要完得聘金四十兩,便可贖回,還只是我的兒子。

你們如何胡說!」眾人那裡聽他?只是推他出去為淨。

鶴齡心下不安,再三戀戀,眾人也不顧他。

兩弟狠狠道:「我兄無主意,如何與這些閒棍講話!饒他一頓打,便是人情了。」

鶴齡道:「衣帶之語,必非虛語,此實吾父來尋盟。

他說道曾在湘潭見過爹爹來,回去到家裡必知端的。」

鶴算、延齡兩人與家人只是不信,管住了下處門首,再不放進去鶴齡相見了。

韓生自思兒子雖得見過,黃家婚聘之物,理所當還。

今沒個處法還得他,空手在此,一年也無益,莫要想得兒子歸去。

不如且回家去再做計較。

心裡主意未定,到了晚間,把竹英擊將起來。

王玉英即至,韓生因說著已見兒子,黃家要償取聘金方得贖回的話。

玉英道:「聘金該還,此間未有處法,不如且回閩中,別圖機會。

易家親事,亦是前緣,待取了聘金,再到此地完成其事,未為晚也。」

韓生因此決意回閩,一路浮湘涉湖,但是波浪險阻,玉英便到舟中護衛。

至於盤纏缺乏,也是玉英暗地資助,得以到家。

到家之日,裡鄰驚駭,道是韓生向來遇妖,許久不見,是被妖魅拐到那裡去,必然喪身在外,不得歸來了。

今見好好還家,以為大奇。

平日往來的多來探望。

韓生因為眾人疑心壞了他,見來問的,索性一一把實話從頭至尾備述與人,一些不瞞。

眾人見他不死,又果有兒子在湘潭,方信他說話是實。

****說他遇了仙緣,多來慕羨他。

不認得的,盡想一識其面。

有問韓生為何不領了兒子歸來,他把聘金未曾還得,湘潭養父之家不肯的話說了。

有好事的多願相助,不多幾時,湊上了二十餘金,尚少一半。

夜間擊英,與王玉英商量。

玉英道:「既有了一半,你只管起身前去,途中有湊那一半之處。

韓生隨即動身,到了半路,在一江一 邊一所古廟邊經過,玉英忽來對韓生道:「此廟中神廚裡坐著,可得二十金,足還聘金了。」

韓生依言,泊船登岸,走入廟裡看時,只見:廟門頹敗,神路荒涼。

執撾的小表無頭,拿簿的判官落帽。

庭中多獸跡,狐狸在此宵藏;地上少人蹤,魍魎投來夜宿。

存有千年香火樣,何曾一陌紙錢飄!韓生到神廚邊揭開帳幔來看,灰塵堆來有寸多厚,心裡道:「此處那裡來的銀子?」

然想著玉英之言未曾有差,且依他說話,爬上去蹲在廚裡。

喘息未定,只見一個人慌慌忙忙走將進來,將手在案前香爐裡亂塞。

塞罷,對著神道聲諾道:「望菩薩遮蓋遮蓋,所罰之咒,不要作準。」

又見一個人在外邊嚷進來道:「你欺心偷過了二十兩銀子,打點混賴,我與你此間神道面前罰個咒。

罰得咒出,便不是你。」

先來那個人便對著神道,口裡念誦道我若偷了銀子,如何如何。

後來這個人見他賭得咒出,遂放下臉子道:「果是與你無干,不知在那裡錯去了?」

先來那個人,把身子抖一抖,兩袖灑一灑道:「你看我身邊須沒藏處。」

兩個卿卿噥噥,一路說著,外邊去了。

韓生不見人來了,在神廚裡走將出來。

摸一摸香爐,看適間藏的是甚麼東西,摸出一個大紙包來。

打開看時,是一包成錠的銀子,約有二十餘兩。

韓生道:「慚愧,眼見得這先人來的,瞞起同伴的銀子藏在這裡,等賭過咒搜不出時,慢慢來取用。

豈知已先為鬼神所知,歸我手也!欲待不取,總來是不義之財;欲待還那失主,又明顯出這個人的偷竊來了。

不如依著玉英之言,且將去做贖子之本,有何不可?」

當下取了。

出廟下船,船裡從容一秤,果有二十兩重,分毫不少,韓生大喜。

到了湘潭,逕將四十金來送還黃翁聘禮,求贖鶴齡。

黃翁道:「婚盟已定,男女俱已及時,老夫欲將此項與令郎完了姻親,此後再議歸閩。

唯足下喬梓自做主張,則老夫事體也完了。」

韓生道:「此皆老翁玉成美意,敢不聽命?」

黃翁著媒人與易家說知此事。

易家不肯起來道:「我家初時只許嫁黃公之子,門當戶對,又同裡為婚,彼此俱便。

今聞此子原藉福建,一時配合了,他日要離了歸鄉。

相隔著四五千里,這怎使得?必須講過,只在黃家不去的,其事方諧。」

媒人來對黃翁說了。

黃翁巴不得他不去的,將此語一一告訴韓生道:「非關老夫要留此子,乃親家之急如此。

況令郎名在楚藉,婚在楚地,還閩之說,必是不要,為之奈何?」

韓生也自想有些行不通,再擊竹英與玉英商量。

玉英道:「一向說易家親事是前緣,既已根絆在此,怎肯放去?況妾本藉湘中,就等兒子做了此間女婿,成立在此也好。

郎君只要父子相認,何必歸閩?」

韓生道:「閩是吾鄉,我母還在,若不歸閩,要此兒子何用?」

玉英道:「事數到此,不由君算。

若執意歸閩,兒子婚姻便不可成。

郎君將此兒歸閩中,又在何處另結良緣?不如且從黃、易兩家之言,成了親事,他日兒子自有分曉也。」

韓生只得把此意回復了黃翁,一憑黃翁主張。

黃翁先叫鶴齡認了父親,就收拾書房與韓生歇下了。

然後將此四十兩銀子,支分作花燭之費。

到易家道了日子,易家見說不回福建了,無不依從。

成親之後,鶴齡對父韓生說要見母親一面。

韓生說與玉英,玉英道:「是我自家兒子,正要見他。

但此間生人多,非我所宜。

可對兒子說人靜後房中悄悄擊英,我當見他夫婦兩人一面。」

韓生對鶴齡說知,就把竹英密付與他,鶴齡領著去了。

等到黃昏,鶴齡擊英,只見一個淡妝女子在空中下來,鶴齡夫妻知是尊嫜,雙雙跪下。

玉英撫摹一番,道:「好一對兒子媳婦,我為你一點骨血,一精一緣所牽,二百年貞靜之性,不得安閒。

今幸已成房立戶,我願已完矣!」鶴齡道:「兒子頗讀詩書,曾見古今事跡。

如我母數百年一精一魂,猶然遊戲人間,生子成立,誠為希有之事。

不知母親何術致此,望乞見教。」

玉英道:「我以貞烈而死,后土錄為鬼仙,許我得生一子,延其血脈。

汝父有掩骸之仁,陰德可紀,故我就與配合生汝,以報其恩。

此皆生前之注定也。」

鶴齡道:「母親既然靈通如此,何不即留跡人間,使兒媳輩得以朝夕奉養?」

玉英道:「我與汝父有緣,故得數見於世,然非陰十道所宜。

今日特為要見吾兒與媳婦一面,故此暫來,此後也不再來了。

直待歸閩之時,石尤嶺下再當一見。

吾兒前程遠大,勉之!勉之!」說罷,騰空而去。

鶴齡夫妻恍恍自失了半日,才得定性。

事雖怪異,想著母親之言,句句有頭有尾。

鶴齡自歎道:「讀盡稗官野史,今日若非身為之子,隨你傳聞,豈肯即信也!」次日與黃翁及兩弟說了,俱各驚駭。

鶴齡隨將竹英一交一 還韓生,備說母親夜來之言。

韓生道:「今汝托義父恩庇,成家立業,俱在於此,歸閩之期,知在何時?只好再過幾時,我自回去看婆婆罷了。」

鶴齡道:「父親不必心焦!秋試在即,且待兒子應試過了,再商量就是。」

從此韓生且只在黃家住下。

鶴齡與兩弟,俱應過秋試。

鶴齡與鶴算一同報捷,黃翁與韓生盡皆歡喜。

鶴齡要與鶴算同去會試,韓生住湘潭無益,思量暫回閩中。

黃翁贈與盤費,鶴齡與易氏各出所有送行。

韓生乃到家來,把上項事一一對母親說知。

韓母見說孫兒娶婦成立,巴不得要看一看,只恨不得到眼前,此時連媳婦是個鬼也不說了。

次年鶴齡、鶴算春榜連捷,鶴齡給假省親,鶴算選授福州府閩縣知縣,一同回到湘潭。

鶴算接了黃翁,全家赴任,鶴齡也乘此便帶了妻易氏附舟到閩訪親,登堂拜見祖母,喜慶非常。

韓生對兒子道:「我館在長樂石尤嶺,乃與汝母相遇之所,連汝母骨骸也在那邊。

今可一同到彼,汝母必來相見。

前日所約,原自如此。」

遂閤家同到嶺下,方得駐足館中,不須擊英,玉英已來拜韓母,道:「今孫兒媳婦多在婆婆面前,況孫兒已得成名,妾所以報郎君者已盡。

妻幽陰之質,不宜久在陽世周旋,只因夙緣,故得如此。

今合門完聚,妾事已了,從此當靜修玄理,不復再人生寰矣。」

韓生道:「往還多年,情非朝夕,即為兒子一事,費過多少精神!今甫得到家,正可安享子媳之奉,如何又說要別的話來?」

鶴齡夫婦涕泣請留。

玉英道:「冥數如此,非人力所強。

若非數定,幾曾見二百年之一精一魂還能同人道生子,又在世間往還二十多年的事?你每亦當以數目自遣,不必作人間離別之態也。」

言畢,翩然而逝。

鶴齡痛哭失聲,韓母與易氏各各垂淚,惟有韓生不十分在心上,他是慣了的,道夜靜擊英,原自可會。

豈知此後隨你擊英,也不來了。

守到七夕常期,竟自杳然。

韓生方忽忽如有所失,一如斷弦喪偶之情。

思他平時相與時節,長篇短詠,落筆數千言,清新有致,皆如前三首絕句之類,傳出與人,頗為眾口所誦。

韓生取其所作成集,計有十卷。

因曾賦「萬鳥鳴春」四律,韓生即名其集為《萬鳥鳴春》,流佈於世。

韓生後來去世,鶴齡即合葬之石尤嶺下。

鶴齡改復韓姓,別號黃石,以示不忘黃家及石尤嶺之意。

三年喪畢,仍與易氏同歸湘潭,至今閩中盛傳其事。

二百年前一鬼魂,猶能生子在乾坤。

遺骸掩處陰功重,始信骷髏解報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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