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馬嚙踏人候凡人被馬嚙踏,及馬骨所傷刺,並馬韁、《諸病源候論》卷之三十六-獸毒病諸侯(凡四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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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病源候論 - 卷之三十六-獸毒病諸侯(凡四論)

諸病源候論

卷之三十六-獸毒病諸侯(凡四論)

一、馬嚙踏人候

凡人被馬嚙踏,及馬骨所傷刺,並馬韁、 、勒所傷,皆為毒瘡。

若腫痛致煩悶,是毒入腹,亦斃人。

二、馬毒入瘡候

凡人先有瘡而乘馬,馬汗並馬一毛一垢,及馬屎尿,及坐馬皮韉,並能有毒,毒氣入瘡,致腫疼痛,煩熱,毒入腹,亦斃人。

三、狗嚙候

凡 狗嚙人,七日輒一發,過三七日不發,則無苦也。

要過百日,方大免耳。

當終身禁食犬肉及蠶蛹,食此,發則死不可救矣。

瘡未癒之間,禁食生魚、豬、雞、膩。

過一年禁之乃佳。

但於飯下蒸魚,及於肥器中食便發。

若人曾食落葵得犬嚙者,自難治。

若瘡瘥十數年後,食落葵便發。

四、狗嚙重發候

凡被狗嚙,瘡,忌食落葵及狗肉。

云:雖瘥,經一二年,但食此者必重發。

重發者,與初被嚙不殊。

其 狗嚙瘡重發,則令人狂亂,如 狗之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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