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晏,字士安,曹州南華人。玄宗封泰山,晏始八《新唐書》列傳第七十四 劉第五班王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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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唐書 - 列傳第七十四 劉第五班王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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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傳第七十四 劉第五班王李

劉晏,字士安,曹州南華人。

玄宗封泰山,晏始八歲,獻頌行在,帝奇其幼,命宰相張說試之,說曰:「國瑞也。」

即授太子正字。

公卿邀請旁午,號神童,名震一時。

天寶中,累調夏令,未嘗督賦,而輸無逋期。

舉賢良方正,補溫令,所至有惠利可紀,民皆刻石以傳。

再遷侍御史。

祿山亂,避地襄一陽一。

永王璘署晏右職,固辭。

移書房琯,論封建與古異,「今諸王出深宮,一旦望桓、文功,不可致。」

詔拜度支郎中,兼侍御史,領江淮租庸事。

晏至吳郡而璘反,乃與採訪使李希言謀拒之。

希言假晏守餘杭,會戰不利,走依晏。

晏為陳可守計,因發義兵堅壁。

會王敗,欲轉略州縣,聞晏有備,遂自晉陵西走。

終不言功。

召拜彭原太守,徙隴、華二州刺史,遷河南尹。

時史朝義盜東都,乃治長水。

進戶部侍郎,兼御史中丞、度支鑄錢鹽鐵等使。

京兆尹鄭叔清、李齊物坐殘摯罷,詔晏兼京兆尹。

總大體不苛,號稱職。

會司農卿嚴莊下獄,已而釋,誣劾晏漏禁中語,宰相蕭華亦忌之,貶通州刺史。

代宗立,復為京兆尹、戶部侍郎,領度支、鹽鐵、轉運、鑄錢、租庸使。

晏以戶部讓顏真卿,改國子祭酒。

又以京兆讓嚴武,即拜吏部尚書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使如故。

坐與程元振善,罷為太子賓客。

俄進御史大夫,領東都、河南、江淮轉運、租庸、鹽鐵、常平使。

時大兵後,京師米斗千錢,禁膳不兼時,甸農挼穗以輸。

晏乃自按行,浮淮、泗,達於汴,入於河。

右循底柱、硤石,觀三門遺跡;至河一陰一、鞏、洛,見宇文愷梁公堰,廝河為通濟渠,視李傑新堤,盡得其病利。

然畏為人牽制,乃移書於宰相元載,以為:「大抵運之利與害各有四:京師三輔,苦稅入之重,淮、湖粟至,可減徭賦半,為一利;東都雕破,百戶無一存,若漕路流通,則聚落邑廛漸可還定,為二利;諸將有不廷,戎虜有侵盜,聞我貢輸錯入,軍食豐衍,可以震耀夷夏,為三利;若舟車既通,百貨雜集,航海梯嶠,可追貞觀、永徽之盛,為四利。

起宜一陽一、熊耳,虎牢、成皋五百里,見戶才千餘,居無尺椽,爨無盛煙,獸游鬼哭,而使轉車輓漕,功且難就,為一病;河、汴自寇難以來,不復穿治,崩岸滅木,所在廞淤,涉泗千里,如罔水行舟,為二病;東垣、底柱,澠池、北河之間六百里,戍邏久絕,奪攘一奸一宄,夾河為藪,為三病;淮一陰一去蒲阪,亙三千里,屯壁相望,中軍皆鼎司元侯,每言衣無纊,食半菽,輓漕所至,輒留以饋軍,非單車使者折簡書所能制,為四病。」

載方內擅朝權,既得書,即盡以漕事委晏,故晏得盡其才。

歲輸始至,天子大悅,遣衛士以鼓吹迓東渭橋,馳使勞曰:「卿,朕酇侯也。」

凡歲致四十萬斛,自是關中雖水旱,物不翔貴矣。

再遷吏部尚書,又兼益湖南、荊南、山南東道轉運、常平、鑄錢使,與第五琦分領天下金谷。

又知吏部三銓事,推處最殿分明,下皆習伏。

元載得罪,詔晏鞫之。

晏畏載一黨一盛,不敢獨訊,更敕李涵等五人與晏雜治。

王縉得免死,晏請之也。

常袞執政,忌晏有公望,乃言晏舊德,當師長百僚,用為左僕射,實欲奪其權。

帝以計務方治,詔以僕射領使如舊。

初,晏分置諸道租庸使,慎簡台閣士專之。

時經費不充,停天下攝官,獨租庸得補署,積數百人,皆新進銳敏,盡當時之選,趣督倚辦,故能成功。

雖權貴幹請,欲假職仕者,晏厚以稟入奉之,然未嘗使親事,是以人人勸職。

嘗言:「士有爵祿,則名重於利;吏無榮進,則利重於名。」

故檢劾出納,一委士人,吏惟奉行文書而已。

所任者,雖數千里外,奉教令如目前,頻伸諧戲不敢隱。

惟晏能行之,它人不能也。

代宗嘗命考所部官吏善惡,刺史有罪者,五品以上輒系劾,六品以下杖然後奏。

李靈耀反,河南節帥或不奉法,擅徵賦,州縣益削。

晏常以羨補乏,人不加調,而所入自如。

第五琦始權鹽佐軍興,晏代之,法益密,利無遺入。

初,歲收緡錢六十萬,末乃什之,計歲入千二百萬,而榷居太半,民不告勤。

京師鹽暴貴,詔取三萬斛以贍關中,自揚州四旬至都,人以為神。

至湖嶠荒險處,所出貨皆賤弱,不償所轉,晏悉儲淮、楚間,貿銅易薪,歲鑄緡錢十餘萬。

其措置纖悉如此。

諸道巡院,皆募駛足,置驛相望,四方貨殖低昂及它利害,雖甚遠,不數日即知,是能權萬貨重輕,使天下無甚貴賤而物常平,自言如見錢流地上。

每朝謁,馬上以鞭算。

質明視事,至夜分止,雖休澣不廢。

事無閒劇,即日剖決無留。

所居修行裡,粗樸庳陋,飲食儉狹,室無媵婢。

然任職久,勢軋宰相,要官華使多出其門。

自江淮茗橘珍甘,常與本道分貢,競欲先至,雖封山斷道,以禁前發,晏厚貲致之,常冠諸府,由是媢怨益多。

饋謝四方有名士無不至,其有口舌者,率以利啖之,使不得有所訾短。

故議者頗言晏任數固恩。

大歷時政因循,軍國皆仰晏,未嘗檢質。

德宗立,言者屢請罷轉運使,晏亦固辭,不許。

又加關內河東三川轉運、鹽鐵及諸道青苗使。

始,楊炎為吏部侍郎,晏為尚書,盛氣不相下。

晏治元載罪,而炎坐貶。

及炎執政,銜宿怒,將為載報仇。

先是,帝居東宮,代宗一寵一獨孤妃,而一愛一其子韓王。

宦人劉清潭與嬖倖請立妃為後,且言王數有符異,以搖東宮。

時妄言晏與謀。

至是,炎見帝流涕曰:「賴祖宗神靈,先帝與陛下不為賊臣所間,不然,劉晏、黎干搖動社稷,凶謀果矣。

今干伏辜而晏在,臣位宰相,不能正其罪,法當死。」

崔祐甫曰:「陛下已廓然大赦,不當究飛語,致人於罪。」

硃泚、崔寧力相解釋,寧尤切至。

炎怒,斥寧於外,遂罷晏使。

坐新故所交簿物抗謬,貶忠州刺史,中官護送。

炎必欲傅其罪,知庾准與晏素憾,乃擢為荊南節度使。

准即奏晏與硃泚書,語言怨望,又搜卒,擅取辟物,脅詔使,謀作亂。

炎證成之。

建中元年七月,詔中人賜晏死,年六十五。

後十九日,賜死詔書乃下,且暴其罪。

家屬徙嶺表,坐累者數十人,天下以為冤。

時炎兼刪定使,議籍沒,眾論不可,乃止。

然已命簿錄其家,唯雜書兩乘,米麥數斛,人服其廉。

淄青節度使李正己表誅晏太暴,不加驗實,先誅後詔,天下駭惋,請還其妻子。

不報。

興元初,帝浸寤,乃許歸葬。

貞元五年,遂擢晏子執經為太常博士,宗經秘書郎。

執經還官,求追命,有詔贈鄭州刺史,又加司徒。

晏歿二十年,而韓洄、元琇、裴腆、李衡、包佶、盧徵、李若初繼掌財利,皆晏所辟用,有名於時。

晏既被誣,而舊吏推明其功。

陳諫以為管、蕭之亞,著論紀其詳,大略以「開元、天寶間天下戶千萬,至德後殘於大兵,饑疫相仍,十耗其九,至晏充使,戶不二百萬。

晏通計天下經費,謹察州縣災害,蠲除振救,不使流離死亡。

初,州縣取盎人督漕輓,謂之『船頭』;主郵遞,謂之『捉驛』;稅外橫取,謂之『白著』。

人不堪命,皆去為盜賊。

上元、寶應間,如袁晁、陳莊、方清、許欽等亂江淮,十餘年乃定。

晏始以官船漕,而吏主驛事,罷無名之斂,正鹽官法,以裨用度。

起廣德二年,盡建中元年,黜陟使實天下戶,收三百餘萬。

王者一愛一人,不在賜與,當使之耕耘織紝,常歲平斂之,荒年蠲救之,大率歲增十之一。

而晏尤能時其緩急而先後之。

每州縣荒歉有端,則計官所贏,先令曰:『蠲某物,貸某戶。

』民未及困,而奏報已行矣。

議者或譏晏不直賑救,而多賤出以濟民者,則又不然。

善治病者,不使至危憊;善救災者,勿使至賑給。

故賑給少則不足活人,活人多則闕國用,國用闕則復重斂矣;又賑給近僥倖,吏下為一奸一,強得之多,弱得之少,雖刀鋸在前不可禁。

以為二害。

災沴之鄉,所乏糧耳,它產尚在,賤以出之,易其雜貨,因人之力,轉於豐處,或官自用,則國計不乏;多出菽粟,恣之糶運,散入村閭,下戶力農,不能詣市,轉相沾逮,自免阻饑,不待令驅。

以為二勝。

晏又以常平法,豐則貴取,饑則賤與,率諸州米嘗儲三百萬斛。

豈所謂有功於國者邪!」

琇後以尚書右丞判度支,國無橫斂而軍旅濟。

為韓滉所惡,貶雷州司戶參軍。

坐私入廣州,賜死。

腆以兵部侍郎判度支,封聞喜縣公。

衡歷戶部侍郎。

佶字幼正,潤州延陵人。

父融,集賢院學士,與賀知章、張旭、張若虛有名當時,號「吳中四士」。

佶擢進士第,累官諫議大夫。

坐善元載,貶嶺南。

晏奏起為汴東兩稅使。

晏罷,以佶充諸道鹽鐵輕貨錢物使,遷刑部侍郎,改秘書監,封丹一陽一郡公。

徵,幽州人。

晏薦為殿中侍御史。

晏得罪,貶珍州司戶參軍。

元琇判度支,薦為員外郎。

琇得罪,貶秀州長史,三遷給事中。

戶部侍郎竇參善之,方倚以代己,會同州刺史缺,參請用尚書左丞趙憬,德宗惡參,欲間其腹心,更用徵為之。

久乃徙華州,厚結權近,冀進用。

同、華地迫而貧,所獻嘗觳陋,至徵厚賦斂,有所奉入,輒加常數,人不堪其求。

若初者,事晏為冗職,包佶稱之。

歷太康令,勸刺史李芃斂羨錢,交權幸,芃厚遇之。

累遷浙東觀察使。

代王緯為浙西觀察、諸道鹽鐵使。

時天下錢少貨輕,州縣禁錢不出境,商賈不通。

若初始奏縱錢以起萬貨,詔可。

而持剛檢下,吏民畏服。

卒,贈禮部尚書。

宗經終給事中、華州刺史。

子濛,字仁澤。

舉進士,累官度支郎中。

會昌初,擢給事中。

以材為宰相李德裕所知。

時回鶻衰,朝廷經略河、湟,建遣濛按邊,調兵械糧餉,為宣慰靈夏以北一黨一項使。

始議造木牛運。

宣宗立,德裕得罪,濛貶朗州刺史,終大理卿。

晏兄暹,為汾州刺史。

天資疾惡,所至以方直為觀察使所畏。

建中末,召為御史大夫。

宰相盧杞憚其嚴,更薦前河南尹於頎代之。

暹終潮州刺史。

頎字休明,河南人。

初為京兆士曹參軍,尹史翽器之。

翽鎮山南東道,表為判字。

翽死亂兵手,頎挺出收葬之,時稱其誼。

累遷京兆尹,任機譎,為政煩碎無大體,元載暱厚之。

載得罪,出鄭州刺史,徙河南尹,以佞柔,故得為大夫。

三遷工部尚書,入朝,僕金吾仗下,御史劾之,以太子少師致仕,卒。

暹孫潼,字子固。

擢進士第,杜悰判度支,表為巡官,累遷祠部郎中。

大中初,討一黨一項羌,軍食乏,宰相欲以潼為使,難其遣。

潼見宰相曰:「上念邊饋,議遣使,潼畏不稱耳,安敢憚行?」

遂命為供軍使。

會復河、湟,調師屯守,以潼判度支河、湟供軍案。

歷京兆少尹。

山南有劇賊,依山為剽,宣宗怒,欲討之,宰相崔鉉曰:「此陛下赤子,迫於饑寒,弄兵山谷間,不足討,請遣使喻釋之。」

詔潼馳往。

澗挺身直叩其壘曰:「有詔赦爾罪。」

盜皆列拜,約潼就館而降。

會山南節度使封敖遣兵擊賊,潼罷歸。

數陳邊事,擢右諫議大夫。

出為朔方、靈武節度使。

坐累貶鄭州刺史,改湖南觀察使。

召為左散騎常侍。

拜昭義節度使,徙河東,又徙西川。

時李福討南詔,兵不利,潼至,填以恩信,蠻皆如約。

六姓蠻持兩端,為南詔間候。

有卑籠部落者請討之,潼因出兵襲擊,俘五千人。

南詔大懼,自是不敢犯邊。

以功加檢校尚書右僕射。

卒,贈司空。

第五琦,字禹珪,京兆長安人。

少以吏干進,頗能言強國富民術。

天寶中,事韋堅。

堅敗,不得調。

久之,為須江丞,太守賀蘭進明才之。

安祿山反,進明徙北海,奏琦為錄事參軍事。

時賊已陷河間、信都,進明未戰,玄宗怒,遣使封刀趣之,曰:「不亟進兵,即斬首。」

進明懼,不知所出。

琦勸厚以財募勇士,出賊不意。

如其計,復收所陷郡。

肅宗駐彭原,進明遣琦奏事,既謁見,即陳:「今之急在兵,兵強弱在賦,賦所出以江淮為淵。

若假臣一職,請悉東南寶貲,飛餉函、洛,惟陛下命。」

帝悅,拜監察御史、句當江淮租庸使。

遷司虞員外郎、河南等五道支度使。

遷司金郎中,兼侍御史、諸道鹽鐵鑄錢使。

鹽鐵名使,自琦始。

進度支郎中,兼御史中丞。

當軍興,隨事趣辦,人不益賦而用以饒,於是遷戶部侍郎、判度支,河南等道支度、轉運、租庸、鹽鐵、鑄錢、司農、太府出納、山南東西、江西、淮南館驛等使。

乾元二年,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。

初,琦請鑄乾元重寶錢,以一代十。

既當國,又鑄重規,一代五十。

會物價騰踴,餓饉相望,議者以為非是,詔貶忠州長史。

會有告琦納金者,遣御史馳按,琦辭曰:「位宰相,可自持金邪?若付受有狀,請歸罪有司。」

御史不曉,以為具服,獄上之,遂長流夷州。

寶應初,起為朗州刺史,有異政,拜太子賓客。

吐蕃盜京師,郭子儀表為糧料使,兼御史大夫、關內元帥副使。

改京兆尹。

俄加判度支、鑄錢、鹽鐵、轉運、常平等使。

累封扶風郡公。

復以戶部侍郎兼京兆尹。

坐與魚朝恩善,貶括州刺史。

徙饒、湖二州。

復為太子賓客、東都留守。

德宗素聞其才,將復用,召之。

會卒,年七十一,贈太子少保。

子峰、婦鄭,皆以孝著,表闕於門。

班宏,衛州汲人。

父景倩,國子祭酒,以儒名家。

宏,天寶中擢進士第,調右司御胄曹參軍。

高適鎮劍南,表為觀察判官。

青城人以左道惑眾,謀作亂。

事覺,誣引屯將規緩死,眾兇懼,宏驗治,即殺之,人心大安。

郭英乂代適,表雒令,以病解。

大歷中,擢起居舍人,四遷給事中。

李寶臣死,子惟岳匿喪求節度,帝遣宏使成德喻其軍,惟岳厚獻遣,宏不納,還報稱旨,擢刑部侍郎、京官考使。

右僕射崔寧署兵部侍郎劉乃為上下考,宏不從,曰:「今軍在節度,雖有尺籍伍符,省署不校也。

夫上多虛美,則下趨競;上阿容,則下朋一黨一。」

因削之。

乃聞,謝曰:「敢掠一美以邀二罪乎?」

進吏部侍郎。

貞元初,仍旱蝗,賦調益急,以戶部侍郎副度支使韓滉。

俄而竇參當國,代滉使。

而參任大理司直時,宏已為刑部侍郎。

德宗以宏熟天下計,故進宏尚書副參,且曰:「朕藉宰相重,而眾務一委卿,無庸辭。」

參亦以宏素貴,私謂曰;「閱歲當歸使於公。」

宏喜。

後參胖自安,不念前語。

宏剛愎,以參欺己,議事稍不合。

揚子院,鹽鐵轉運之委藏也,宏任御史中丞徐粲主之,粲以賄聞,參議所代,宏固不可。

參選諸院吏,未始訪宏,宏數條參所用吏過惡以聞,輒留中。

無何,參以使勞,加吏部尚書,而封宏蕭國公。

恨參以虛一寵一加己,銜之。

每制旨有所營建,必極瑰麗,親程役,媚結權嬖以傾參。

張滂先善於宏,薦為司農少卿。

及參欲滂分掌江、淮鹽鐵,宏以滂疾惡,且以法繩粲,因謬曰:「滂強戾不可用。」

滂聞,不喜。

久之,參知帝遇己薄,乃讓使,然不欲宏專,問策於京兆尹薛玨,玨曰:「滂與宏交惡,而滂剛決。

若分鹽鐵轉運,必能制宏。」

參遂薦滂為戶部侍郎、鹽鐵轉運使,而以宏判度支,分滂關內、河東、劍南、山南西道鹽鐵轉運隸宏,以悅其意。

又還江淮兩稅,置巡院官,令宏、滂共差擇。

滂欲得簿最,宏不與。

及署院官,更持可否不能定,處處官乏不補。

滂奏言:「臣職不修,無逃死,如國家大計何?」

由是有詔分掌。

宏見宰相辭曰:「宏主漕,歲得江、淮米五十萬斛,前年至七十萬。

今職移於人,敢請罪。」

滂在側儳曰:「公所言非也。

朝廷不奪公職,乃公喪官緡,縱一奸一吏,自取咎爾。

凡為度支使,不一歲家輒鉅億,僮馬產第侈王公,非盜縣官財何以然?上既知之,故令滂分掌。

今公無乃歸怨上乎?」

宏不答,於是移病遍第。

宰相白其狀,詔許如劉晏、韓滉故事,以東都、河南、淮南、江南、山南東道兩稅,滂主之,東渭橋以東巡院隸焉;關內、河東、劍南、山南西道宏主之。

滂至揚州,乃窮劾粲,悉發其贓至鉅萬,徙死嶺表。

宏清潔勤力,晨入官署夕而出,吏不堪其勞,而己益恭。

參得罪,宏為有力。

卒,年七十三,贈尚書右僕射,謚曰敬。

後二年,滂亦罷為衛尉卿。

王紹,本名純,避憲宗諱改焉。

自太原徙京兆之萬年。

父端,第進士,有名天寶間,與柳芳、陸據、殷寅友善。

據嘗言:「端之莊,芳之辯,寅之介,可以名世。」

終工部員外郎。

紹少為顏真卿所器,字之曰德素,奏為武康尉。

再佐蕭復府。

包佶領租庸、鹽鐵使,署判官。

時李希烈阻兵江淮,輸物留梗,乃徙餉道自穎入汴。

紹及關,德宗已西狩,乃督輕貨趣間道走洋州。

紹先見行在,帝勞之曰:「吾軍乏春服,朕且衣裘,奈何?」

紹流涕曰:「佶遣臣貢奉,無慮五十萬,當即至。」

帝曰:「道回遠,經費方急,何可望邪?」

後五日繼至,由是紓難。

遷倉部員外郎。

是時,兵旱無年,詔戶部收闕官俸、稅茶及無名錢,以修荒政。

紹由員外郎判務,遷戶部、兵部郎中,皆專領。

進戶部侍郎,判度支,頃之遷尚書。

德宗臨御久,益不假借宰相,自竇參、陸贄斥罷,中書取充位,惟紹謹密,眷待殊厚。

主計凡八年,每政事多所關訪,紹亦未嘗一言漏於人。

順宗立,王叔文奪其權,拜兵部尚書,出為東都留守。

元和初,檢校尚書右僕射,為武寧軍節度使,復以濠、泗二州隸其軍。

自張愔後,兵驕難治,紹搜輯軍政,推誠示人,裨將安進達、唐重靖謀亂,紹以計取之,出家貲賞士,舉軍安賴。

復拜兵部尚書,判戶部。

卒,年七十二,贈右僕射,謚曰敬。

李巽,字令叔,趙州贊皇人。

以明經補華州參軍事,舉拔萃,授鄠尉。

進累左司郎中、常州刺史,召拜給事中,出為湖南觀察使。

貞元五年,徙江西。

巽銳於為治,持下以法,察無遺私,吏不敢少紿。

順宗立,擢兵部侍郎。

杜佑表為鹽鐵、轉運副使,俄代佑。

使任自劉晏後,職廢不振,賦入朘耗。

巽蒞職一年,較所入如晏最多之年,明年過之,又明年,增百八十萬緡。

再遷吏部尚書。

天資長於吏事,至治家,亦句檢案牘簿書如公府。

史有過,秋毫無所縱,股慄脅息,常如與巽對。

程異坐王叔文廢,巽特薦引之。

異之計較一精一於巽,故巽能善職,蓋有助雲。

元和四年疾革,郎官省候,巽言不及病,但與商校程課功利。

是夕卒,年六十三,贈尚書右僕射。

巽為人忌刻校怨,在江西,有所憎恨輒殺之。

始,竇參為相,出巽常州,促其行。

及參貶郴州,巽時觀察湖南,宣武節度使劉士寧致絹數千匹於參,巽即劾參交通籓鎮,以怒德宗,遂殺參雲。

贊曰:生人之本,食與貨而已。

知所以取,人不怨;知所以予,人不乏。

道御之而王,權用之而霸,古今一也。

劉晏因平准法,斡山海,排商賈,制萬物低昂,常一操一天下贏貲,以佐軍興。

雖拿兵數十年,斂不及民而用度足。

唐中僨而振,晏有勞焉,可謂知取予矣。

其經晏辟署者,皆用材顯,循其法,亦能富國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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