昭宗時,《宣明歷》施行已久,數亦漸差《新唐書》志第二十下 歷六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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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唐書 - 志第二十下 歷六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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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第二十下 歷六下

昭宗時,《宣明歷》施行已久,數亦漸差,詔太子少詹事邊岡與司天少監胡秀林、均州司馬王墀改治新歷,然術一出於岡。

岡用算巧,能馳騁反覆於乘除間。

由是簡捷、超徑、等接之術興,而經制、遠大、衰序之法廢矣。

雖籌策便易,然皆冥於本原。

其上元七曜,起赤道虛四度。

景福元年,歷成,賜名《崇玄》。

氣朔、發斂、盈縮、朓朒、定朔弦望、九道月度、交會、入蝕限去交前後,皆《大衍》之舊。

余雖不同,亦殊塗而至者。

大略謂:

策實曰歲實。

揲法曰朔實。

三元之策曰氣策。

四象之策曰平會。

一象之策曰弦策。

掛限曰閏限。

爻數曰紀法。

策余曰歲余。

天中之策曰候策。

地中之策曰卦策。

貞悔之策曰土王策。

辰法,半辰法也。

乾實曰周天分。

盈縮、朒朓,皆用常氣。

盈縮分曰升降。

先後曰盈縮。

凡升降、損益,皆進一等,倍象統乘之,除法而一,為平行率。

與後率相減,為差。

半之,以加減平行率,為初、末率。

倍差,進一等,以象統乘之,除法而一,為日差。

以加減初、末為定。

以日差累加減,為每日分。

凡小余,皆萬乘之,通法除,為約余,則以萬為法。

又以百約之,為大分,則以百為法。

凡冬至赤道日度及約余,以減其宿全度,乃累加次宿,皆為距後積度。

滿限九十一度三十一分三十七小分,去之。

余半已下,為初;已上,以減限,為末。

皆百四十四乘之。

退一等,以減千三百一十五。

所得以乘初、末度分,為差。

又通初、末度分,與四千五百六十六先相減、後相乘,千六百九十除之,以減差,為定差。

再退為分。

至後以減、分後以加距後積度,為黃道積度。

宿次相減,即其度也。

以冬至赤道日度及約余,依前求定差以減之,為黃道日度。

凡歲差,十一乘之,又以所求氣數乘之,三千八百八十八而一,以加前氣中積;又以盈縮分盈加、縮減之,命以冬至宿度,即其氣初加時宿度。

其定朔小余,如日法四十分之二十九已上,以定朔小余減日法,余如晨初餘數已下,進一日。

岡又作徑術求黃道月度。

以蔀率去積年,為蔀周;不盡,為蔀余。

以歲余乘蔀余,副之。

二因蔀周,三十七除之,以減副。

百一十九約蔀余,以加副。

滿周天去之。

余,四因之為分,度母而一為度,即冬至加時平行月。

又以冬至約余距午前後分,二百五十四乘之,萬約為分,滿度母為度;午前以加、午後以減加時月,為午中月。

自此計日平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。

自冬至距定朔,累以平行減之,為定朔午中月。

求次朔及弦望,各計日以平行加之。

其分以度母除,為約分。

又四十七除蔀余,為率差。

不盡,以乘七日三分半,副之。

九因率差,退一等,為分,以減副。

又百約冬至加時距午分,午前加之、午後減之、滿轉周去之,即冬至午中入轉。

以冬至距朔日減之,即定朔午中入轉。

求次朔及弦望,計日加之。

各以所入日下損益率乘轉余,百而一,以損益盈縮積,為定差。

以盈加、縮減午中月,為定月。

以月行定分乘其日晨昏距午分,萬約為分,滿百為度,以減午中定月,為晨月;加之,為昏月。

以朔昏月減上弦昏月,以上弦昏月減望昏月,以望晨月減下弦晨月,以下弦晨月減後朔晨月,各為定程。

以相距日均,為平行度分。

與次程相減,為差。

以加、減平行,為初、末日定行。

後少,加為初,減為末;後多,減為初,加為末。

減相距日一,均差,為日差。

累損、益初日,為每日定行。

後多,累益之;後少,累減之。

因朔弦望晨昏月,累加之,得每日晨昏月。

○晷漏

各計其日中入二至加時已來日數及余。

如初限已下,為後;已上,以減二至限,余為前,副之。

各以乘數乘之,用減初、末差。

所得再乘其副,滿百萬為尺,不滿為寸、為分。

夏至後,則退一等。

皆命曰晷差。

冬至前後,以減冬至中晷:夏至前後,以加夏至中晷;為每日一陽一城中晷。

與次日相減,後多曰息,後少曰消。

以冬夏至午前、後約分乘之,萬而一,午前息減、消加;午後息加、消減中晷:為定數也。

凡冬至初日,有減無加;夏至初日,有加無減。

又計二至加時已來至其日昏後夜半日數及余。

冬至後為息,夏至後為消。

如一像已下,為初;已上,反減二至限,余為末。

令自相乘,進二位,以消息法除為分,副之。

與五百分先相減,後相乘,千八百而一,以加副,為消息數。

以象積乘之,百約為分,再退為度。

春分後以加六十七度四十分,秋分後以減百一十五度二十分,即各其日黃道去極。

與一象相減,則赤道內外也。

以消息數,春分後加千七百五十二,秋分後以減二千七百四十八,即各其日晷漏母也。

以減五千,為晨昏距子分。

置晷漏母,千四百六十一乘,而再半之。

百約,為距午度。

以減半周天,余為距中度。

百三十五乘晷漏母,百約為分,得晨初餘數。

凡晷漏,百為刻。

不滿,以象積乘之,百約為分,得夜半定漏。

九服中晷,各於其地立表候之。

在一陽一城北,冬至前候晷景與一陽一城冬至同者,為差日之始;在一陽一城南,夏至前候晷景與一陽一城夏至同者,為差日之始。

自差日之始,至二至日,為距差日數也。

在至前者,計距前已來日數;至後者,計入至後已來日數。

反減距差日,余為距後日准。

求初、末限晷差,各冬至前後以加、夏至前後以減冬夏至一陽一城中晷,得其地其日中晷。

若不足減,減去夏至一陽一城中晷,即其日南倒中晷也。

自余之日,各計冬夏至後所求日數。

減去距冬夏至差日,余准初、末限入之。

又九服所在,各於其地置水漏,以定二至夜刻,為漏率。

以漏率乘每日晷漏母,各以一陽一城二至晷漏母除之,得其地每日晷漏母。

○交會

以四百一乘朔望加時入交常日及約余,三十除,為度;不滿退除為分,得定朔望入交定積度分。

以減周天,命起朔望加時黃道日躔,即交所在宿次。

凡入交定積度,如半交已下,為在一陽一歷;已上,減去半交,余為入一陰一歷。

以定朔望約余乘轉分,萬約為分,滿百為度;以減入一陰一、一陽一歷積度,為定朔望夜半所入。

如一像已下,為在少象;已上者,反減半交,余為入老象。

皆七十三乘之,退一等。

用減千三百二十四,余以乘老、少象度及余,再退為分,副之。

在少像三十度已下,老象六十一度已上,皆與九十一度先相減、後相乘,五十六除,為差。

若少像三十度已上,反減九十一度,及老象六十度已下,皆自相乘,百五除,為差。

皆以減副,百約為度,即朔望夜半月去黃道度分。

凡定朔約余距午前、後分,與五千先相減、後相乘,三萬除之;午前以減,午後倍之,以加約余,為日蝕定余。

定望約余,即為月蝕定余。

晨初餘數已下者,皆四百乘之,以晨初餘數除之,所得以加定望約余,為或蝕小余。

各以象統乘之,萬約,為半辰之數。

余滿二千四百為刻。

不盡退除,為刻分,即其辰刻日蝕有差。

置其朔距天正中氣積度,以減三百六十五度半,余以千乘,滿三百六十五度半除為分,曰限心。

加二百五十分,為限首。

減二百五十分,為限尾。

滿若不足,加減一千,退蝕定余一等。

與限首、尾相近者,相減,余為限內外分。

其蝕定余多於限首、少於限尾者,為外。

少於限首、多於限尾者,為內。

在限內者,令限內分自乘,百七十九而一,以減六百三十,余為一陰一歷蝕差。

限外者,置限外分與五百先相減、後相乘,四百四十六而一,為一陰一歷蝕差。

又限內分亦與五百先相減,後相乘,三百一十三半而一,為一陽一歷蝕差。

在限內者,以一陽一歷蝕差加一陰一歷蝕差,為既前法。

以減千四百八十,余為既後法。

在限外者,以六百一十分為既前法,八百八十分為既後法,其去交度分,在限外一陰一歷者,以一陰一歷差減之。

不足減者,不蝕。

又限外無一陽一歷。

交在限內一陰一歷者,以一陽一歷蝕差加之。

若在限內一陽一歷者,以去交度分反減一陽一歷蝕差。

若不足反減者,不蝕。

皆為去交定分。

如既前法已下者,為既前分;已上者,以減千四百八十,余為既後分;皆進一位。

各以既前、後法除,為蝕分。

在既後者,其虧復一陰一歷也;既前者,一陽一歷也。

凡朔望月行定分,日以九百乘,月以千乘,如千三百三十七而一,日以減千八百,月以減二千,余為泛用刻分。

凡月蝕泛用刻,在一陽一歷以三十四乘,在一陰一歷以四十一乘,百約,為月蝕既限。

以減千四百八十,余為月蝕定法。

其去交度分,如既限已下者,既。

已上者,以減千四百八十,余進一位,以定法約,為蝕分。

其蝕五分已下者,為或食;已上為的蝕。

凡日月食分,泛用刻乘之,千而一,為定用刻。

不盡,退除為刻分。

既者,以泛為定。

各以減蝕甚約余,為虧初。

加之,為復滿。

凡蝕甚與晨昏分相近,如定用刻已下者,因相減,余以乘蝕分,滿定用刻而一,所得以減蝕分,得帶蝕分。

五星變差曰歲差。

一陰陽一進退差曰盈縮。

爻算曰畫度。

畫有十二,亦爻數也。

推冬至加後時平合日算,曰平合中積。

副之,曰平合中星。

歲差減中星,曰入歷。

有餘者,皆約之。

因平合以諸變常積日加中積,常積度加中星、入歷,各其變中積、中星、入歷也。

凡入歷盈限已下,為盈。

已上,去之,為縮。

各如畫度分而一,命畫數算外。

不滿,以畫下損益乘之,畫度分除之。

以損益盈縮積,為定差。

盈加、縮減中積,為定積。

准求所入氣及月日,加冬至大余及約余,為其變大小余。

以命日辰,則變行所在也。

亦以盈加、縮減中星,應用躔差。

視定積如半交已下,為在盈;已上,去之。

為在縮。

所得,令半交度先相減、後相乘,三千四百三十五除,為度。

不盡退除為分者,亦盈加、縮減之。

其變異術者,從其術,各為定星。

命起冬至黃道日躔,得其變行加時所在宿度也。

凡辰星依歷變置算,乃視晨見、晨順在冬至後,夕見、夕順在夏至後,計中積去二至九十一日半已下,令自乘;已上,以減百八十二日半,亦自乘。

五百而一,為日。

以加晨夕見中積、中星,減晨夕順中積、中星,各為應見不見中積、中星也。

凡盈縮定差,熒惑晨見變六十一乘之、五十四除之,乃為定差。

太白、辰星再合,則半其差。

其在夕見、晨疾二變,則盈減、縮加。

凡歲、鎮、熒惑留退,皆用前遲入歷定差。

又各視前遲定星,以變下減度減之。

余半交已下,為盈;已上,去之,為縮。

又視之,七十三已下三因之。

已上減半交,余二因之,為差。

歲、鎮二星退一等,熒惑全用之。

在後退,又倍其差。

後留,三之。

皆滿百為度。

以盈加、縮減中積,又以前遲定差盈加、縮減,乃為留退定積。

其前後退中星,則以差縮加、盈減,又以前遲定差盈加、縮減,乃為退行定星。

凡諸變定星迭相減,為日度率。

熒惑遲日盈六十、度盈二十四者,所盈日度加疾變日度,為定率。

太白退日率,百乘之、二百一十二除之,為留日。

以減退日率,為定率。

辰星退順日率一等,為留日。

以減順日率,為定率。

以日均度,為平行。

又與後變平行相減,為差。

半之,視後多少,以加減平行,為初、末日行分。

以初日行分乘其變小余,萬而一,順減、退加其變加時宿度,為夜半宿度。

又減日率一,均差,為日差。

視後多少,累損益初日,為每日行分。

因夜半宿度,累加減之。

得每日所至。

五星差行,衰殺不倫,皆以諸變類會消息署之。

起二年頒用,至唐終。

《景福崇玄歷》演紀上元甲子,距景福元年壬子,歲積五千三百九十四萬七千三百八算外。

《崇玄》通法萬三千五百。

歲實四百九十三萬八百一。

氣策十五,余二千九百五十,秒一。

朔實三十九萬八千六百六十三。

平會二十九,余七千一百六十三。

望策十四,余萬三百三十一半。

弦策七,余五千一百六十五太。

朔虛分六千三百三十七。

中盈分五千九百,秒二。

歲余七萬八百一。

閏限三十八萬六千四百二十五,秒二十三。

象位六。

象統二十四。

候策五,余九百八十三,秒二十五;秒母七十二。

卦策六,余千一百八十,秒一;秒母六十。

土王策三,余五百九十,秒一;秒母百二十。

辰數五百六十二半。

刻法百三十五。

周天分四百九十三萬九百六十一,秒二十四。

歲差百六十,秒二十四。

周天三百六十五度,虛分三千四百六十一,秒二十四。

約虛分二千五百六十三,秒八十八。

除法七千三百五。

秒母一百。

二十四氣中積,自冬至,每氣以氣策及約余累之。

轉周分三十七萬一千九百八十六,秒九十七。

轉終日二十七,余七千四百八十六,秒九十七。

朔差日一,余萬三千一百七十六,秒三。

度母一百。

每日累轉分為轉積度。

秒母一百。

七日:初數萬一千九百九十六太,末數千五百三少。

十四日:初數萬四百九十三半,末數三千六半。

二十一日:初數八千九百九十少,末數四千五百九太。

二十八日:初數七千四百八十七。

蔀率九千三十六。

歲余六百三十九。

周天分千七百三十五。

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五分。

度母十九。

月行定分同轉分。

平行積度,日累十三度七分。

轉週二十七日,五十五分半。

七日:初八十八分,小分八十七半;末十一分,小分十二半。

十四日:初七十七分太;末二十二分少。

二十一日:初六十六分,小分六十二半;末三十三分,小分三十七半。

二十八日:初五十五分半。

入轉日母一百。

二至限百八十二日,六十二分,小分二十二分半。

消息法千六百六十七半。

一象九十一度三千一百三十一分。

辰法八刻百六十分。

昏、明二刻二百四十分。

象積四百八十。

冬至前後限五十九日;差二千一百九十五分;乘數十五。

夏至前後限百二十三日六十二分,小分二十二半;差四千八百八十分;乘數四。

一陽一城冬至晷丈二尺七寸一分半。

夏至晷尺四寸七分,小分八十。

交終分三十六萬七千三百六十四,秒九千六百七十三。

交終日二十七,余二千八百六十四,秒九千六百七十三;約余二千一百二十二。

交中日十三,余八千一百八十二,秒四千八百三十六半;約余六千六百十一。

朔差日二,余四千二百九十八,秒三百二十七;約余三千一百八十四。

望策日十四,余萬二百三十一,秒五千;約余七千六百五十;四。

交限日十二,余六千三十三,秒四千六百七十三;約余四千五百六十九。

望差日一,余二千一百四十九,秒百六十三半;約余千五百九十二。

交率二百六十二。

交數三千三百五十。

交終三百六十三度七十三分,小分六十四。

轉終三百七十四度二十八分。

半交百八十一度八十六分,小分八十二。

一象九十度,九十三分,小分四十一。

去交度乘數十一,除數八千六百三十二。

秒母一萬。

○歲星

終率五百三十八萬四千九百六十二,秒十一。

平合日三百九十八,余萬一千九百六十二,秒十一;約余八千八百六十一。

盈限二百五度。

盈畫十七度八分,秒三十三。

縮限百六十度二十五分,秒六十三太。

縮畫十三度三十五分,秒四十七。

歲差百三十三,秒九十二半。

○熒惑

終率千五十二萬八千九百一十六,秒九十一。

平合日七百七十九,余萬二千四百一十六,秒九十一;約余九千一百九十八。

盈限百九十六度八十分。

盈畫十六度四十分。

縮限百六十八度四十五分,秒六十三太。

縮畫十四度三分,秒八十。

歲差百三十三,秒四十六。

○鎮星

終率五百一十萬四千八十四,秒五十四。

平合日三百七十八,余千八十四,秒五十四;約余八百三。

盈限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,秒六十三太。

盈畫十五度二十二分。

縮限百八十二度六十三分。

縮畫十五度二十二分。

歲差百三十二,秒九十四。

○太白

終率七百八十八萬二千六百四十八,秒七十六。

平合日五百八十三,余萬二千一百四十八,秒七十六;約余八千九百九十九。

再合日二百九十一,余萬二千八百二十四,秒三十八;約余九千五百。

盈限百九十七度十六分。

盈畫十六度四十三分。

縮限百六十八度九分,秒六十三太。

縮畫十四度,秒八十。

歲差百三十四,秒三十六。

○辰星

終率百五十六萬四千三百七十八,秒九十七。

平合日百一十五,余萬一千八百七十八,秒九十七;約余八千八百。

再合日五十七,余萬二千六百八十九,秒四十八半;約余九千四百。

盈限百八十二度六十三分。

盈畫十五度二十二分。

縮限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,秒六十三太。

縮畫十五度二十一分,秒八十九。

歲差百三十三,秒六十四。

○五星入變歷表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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