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憲之陶季直蕭視素《易》曰:「亢之為言也,知進而《梁書》卷52 止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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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書 - 卷52 止足

梁書

卷52 止足

顧憲之 陶季直 蕭視素

《易》曰:「亢之為言也,知進而不知退,知存而不知亡。

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,其唯聖人乎!」《傳》曰:「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。」

然則不知夫進退,不達乎止足,殆辱之累,期月而至矣。

古人之進也,以康世濟務也,以弘道厲俗也。

然其進也,光一寵一夷易,故愚夫之所幹沒;其退也,苦節艱貞,故庸曹之所忌憚。

雖禍敗危亡,陳乎耳目,而輕舉高蹈,寡乎前史。

漢世張良功成身退,病臥卻粒,比於樂毅、范蠡至乎顛狽,斯為優矣。

其後薛廣德及二疏等,去就以禮,有可稱焉。

魚豢《魏略·知足傳》,方田、徐於管、胡,則其道本異。

謝靈運《晉書·止足傳》,先論晉世文士之避亂者,殆非其人;唯阮思曠遺榮好遁,遠殆辱矣。

《宋書·止足傳》有羊欣、王微,鹹其流亞。

齊時沛國劉獻,字子珪,辭祿懷道,棲遲養志,不慼慼於貧賤,不耽耽於富貴,儒行之高者也。

梁有天下,小人道消,賢士大夫相招在位,其量力守志,則當世罔聞,時或有致事告老,或有寡志少欲,國史書之,亦以為《止足傳》雲。

顧憲之,字士思,吳郡吳人也。

祖抃之,宋鎮軍將軍、湘州刺史。

憲之未弱冠,州辟議曹從事,舉秀才,累遷太子舍人、尚書比部郎、撫軍主簿。

元徽中,為建康令。

時有盜牛者,被主所認,盜者亦稱己牛,二家辭證等,前後令莫能決。

憲之至,覆其狀,謂二家曰:「無為多言,吾得之矣。」

乃令解牛,任其所去,牛徑還本主宅,盜者始伏其辜。

發一奸一擿伏,多如此類,時人號曰神明。

至於權要請托,長吏貪殘,據法直繩,無所阿縱。

一性一又清儉,強力為政,甚得民和。

故京師飲酒者得醇旨,輒號為「顧建康」,言醑清且美焉。

遷車騎功曹、晉熙王友。

齊高帝執政,以為驃騎錄事參軍,遷太尉西曹掾。

齊台建,為中書侍郎。

齊高帝即位,除衡一陽一內史。

先是,郡境連歲疾疫,死者太半,棺木尤貴,悉裹以葦席,棄之路傍。

憲之下車,分告屬縣,求其親一黨一,悉令殯葬。

其家人絕滅者,憲之為出公祿,使綱紀營護之。

又土俗,山民有病,輒雲先人為禍,皆開塚剖棺,水洗枯骨,名為除祟。

憲之曉喻,為陳生死之別,事不相由,風俗遂改。

時刺史王奐新至,唯衡一陽一獨無訟者,乃歎曰:「顧衡一陽一之化至矣。

若九郡率然,吾將何事!」

還為太尉從事中郎。

出為東中郎長史、行會稽郡事。

山一陰一人呂文度有一寵一於齊武帝,於余姚立邸,頗縱橫。

憲之至郡,即表除之。

文度後還葬母,郡縣爭赴吊,憲之不與相聞。

文度深銜之,卒不能傷也。

遷南中郎巴陵王長史,加建威將軍、行婺州事。

時司徒、竟陵王於宣城、臨成、定陵三縣界立屯,封山澤數百里,禁民樵采,憲之固陳不可,言甚切直。

王答之曰:「非君無以聞此德音。」

即命無禁。

遷給事黃門侍郎,兼尚書吏部郎中。

宋世,其祖覬之嘗為吏部,於庭植嘉樹,謂人曰:「吾為憲之種耳。」

至是,憲之果為此職。

出為征虜長史、行南兗州事,遭母憂。

服闋,建武中,復除給事黃門侍郎,領步兵校尉。

未拜,仍遷太子中庶子,領吳邑中正。

出為寧朔將軍、臨川內史;未赴,改授輔國將軍、晉陵太守。

頃之遇疾,陳解還鄉里。

永元初,征為廷尉,不拜,除豫章太守。

有貞婦萬晞者,少孀居無子,事舅姑尤孝,父母欲奪而嫁之,誓死不許,憲之賜以束帛,表其節義。

中興二年,義師平建康,高祖為揚州牧,征憲之為別駕從事史。

比至,高祖已受禪,憲之風疾漸篤,固求還吳。

天監二年,就家授太中大夫。

憲之雖累經宰郡,資無擔石。

及歸,環堵,不免饑寒。

八年,卒於家,年七十四。

臨終為制,以敕其子曰:

夫出生入死,理均晝夜。

生既不知所從來,死亦安識所往。

延陵所云「一精一氣上歸於天,骨肉下歸於地,魂氣則無所不之」,良有以也。

雖復茫昧難征,要若非妄。

百年之期,迅若馳隙。

吾今豫為終制,瞑目之後,念並遵行,勿違吾志也。

莊周、澹台,達生者也;王孫、士安,矯俗者也。

吾進不及達,退無所矯。

常謂中都之制,允理愜情。

衣周於身,示不違禮;棺周於衣,足以蔽臭。

入棺之物,一無所須。

載以輴車,覆以粗布,為使人勿惡也。

漢明帝天子之尊,猶祭以杅水脯糗;范史雲烈士之高,亦奠以寒水干飯。

況吾卑庸之人,其可不節衷也?喪易寧戚,自是親一親之情;禮奢寧儉,差可得由吾意。

不須常施靈筵,可止設香燈,使致哀者有憑耳。

朔望祥忌,可權安小一床一,暫設幾席,唯下素饌,勿用牲牢。

蒸嘗之祠,貴賤罔替。

備物難辦,多致疏怠。

祠先人自有舊典,不可有闕。

自吾以下,祠止用蔬食時果,勿同於上世也。

示令子孫,四時不忘其親耳。

孔子云:「雖菜羹瓜祭,必齊如也。」

本貴誠敬,豈求備物哉?

所著詩、賦、銘、贊並《衡一陽一郡記》數十篇。

陶季直,丹一陽一秣陵人也。

祖愍祖,宋廣州刺史。

父景仁,中散大夫。

季直早慧,愍祖甚一愛一異之。

愍祖嘗以四函銀列置於前,令諸孫各取,季直時甫四歲,獨不取。

人問其故,季直曰:「若有賜,當先父伯,不應度及諸孫,是故不取。」

愍祖益奇之。

五歲喪母,哀若成一人。

初,母未病,令於外染衣;卒後,家人始贖,季直抱之號慟,聞者莫不酸感。

及長,好學,淡於榮利。

起家桂一陽一王國侍郎、北中郎鎮西行參軍,並不起,時人號曰「聘君」。

父憂服闋,尚書令劉秉領丹一陽一尹,引為後軍主簿、領郡功曹。

出為望蔡令,頃之以病免。

時劉秉、袁粲以齊高帝權勢日盛,將圖之,秉素重季直,欲與之定策。

季直以袁、劉儒者,必致顛殞,固辭不赴。

俄而秉等伏誅。

齊初,為尚書比部郎,時褚淵為尚書令,與季直素善,頻以為司空司徒主簿,委以府事。

淵卒,尚書令王儉以淵有至行,欲謚為文孝公,季直請曰:「文孝是司馬道子謚,恐其人非具美,不如文簡。」

儉從之。

季直又請儉為淵立碑,終始營護,甚有吏節,時人美之。

遷太尉記室參軍。

出為冠軍司馬、東莞太守,在郡號為清和。

還除散騎侍郎,領左衛司馬,轉鎮西諮議參軍。

齊武帝崩,明帝作相,誅鋤異己,季直不能阿意,明帝頗忌之,乃出為輔國長史、北海太守。

邊職上佐,素士罕為之者。

或勸季直造門致謝,明帝既見,便留之,以為驃騎諮議參軍,兼尚書左丞。

仍遷建安太守,政尚清靜,百姓便之。

還為中書侍郎,遷游擊將軍、兼廷尉。

梁台建,遷給事黃門侍郎。

常稱仕至二千石,始願畢矣,無為務人間之事,乃辭疾還鄉里。

天監初,就家拜太中大夫。

高祖曰:「梁有天下,遂不見此人。」

十年,卒於家,時年七十五。

季直素清苦絕倫,又屏居十餘載,及死,家徒四壁,子孫無以殯斂,聞者莫不傷其志焉。

蕭視素,蘭陵人也。

祖思話,宋征西儀同三司;父惠明,吳興太守;皆有盛名。

視素早孤貧,為叔父惠休所收恤。

起家為齊司徒法曹行參軍,遷著作佐郎、太子舍人、尚書三公郎。

永元末,為太子洗馬。

梁台建,高祖引為中尉驃騎記室參軍。

天監初,為臨川王友,復為太子中舍人、丹一陽一尹丞。

初拜,高祖賜錢八萬,視素一朝散之親友。

又遷司徒左西屬、南徐州治中。

一性一靜退,少嗜欲,好學,能清言,榮利不關於口,喜怒不形於色。

在人間及居職,並任情通率,不自矜高,天然簡素,士人以此鹹敬之。

及在京口,便有終焉之志,乃於攝山築室。

會征為中書侍郎,遂辭不就,因還山宅,獨居屏事,非親戚不得至其籬門。

妻,太尉王儉女,久與別居,遂無子。

八年,卒。

親故跡其事行,謚曰貞文先生。

史臣曰:顧憲之、陶季直,引年者也,蕭視素則宦情鮮焉。

比夫懷祿耽一寵一,婆娑人世,則殊間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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