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文宣末年,耽酒漁色,一婬一虐之事無所不為《北史演義》第五十三卷 燒鐵籠焚死二弟 棄漳水殺盡諸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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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史演義 - 第五十三卷 燒鐵籠焚死二弟 棄漳水殺盡諸元

北史演義

第五十三卷 燒鐵籠焚死二弟 棄漳水殺盡諸元

話說文宣末年,耽酒漁色,一婬一虐之事無所不為。

用刑更極殘忍,有司逢迎上意,莫不嚴酷。

或燒犁耳,使犯人立於其上。

或燒車釭,使犯人以臂貫之。

每有冤陌,不勝痛苦,皆自誣服。

唯郎中蘇瓊以寬平為治。

有告謀反者,付瓊推驗,事多申雪。

尚書崔昂謂之曰:「若欲立功名,當更思其餘。

數雪反逆,身命何輕?」

瓊正色曰:「所雪者,冤枉耳,非縱反逆也。」

昂大慚。

帝怒臨漳令嵇曄、舍人李文師,以賜臣下為奴。

侍郎鄭頤問尚書王昕曰:「自古無朝士為奴者。」

昕曰:「箕子為之奴。」

頤以白帝,曰:「王元景以嵇、李二臣為奴,同於箕子,是比陛下於桀、紂也。」

帝銜之。

俄而,帝與朝臣酣飲,昕稱疾不至。

帝遣騎召之,見昕方搖膝長吟,騎以白帝,帝益怒。

及昕至,遂斬於殿前,投一屍一漳水。

帝如北城,就視永安、上一黨一二王於地牢,臨一穴一謳歌,令二王和之。

二王懼怖且悲,不覺聲顫。

帝愴然為之下泣,將赦之。

長廣王湛素與浚不睦,進曰:「猛虎安可出一穴一?」

帝默然。

浚聞其言,呼湛小字曰:「步落稽,與汝何仇,而必殺我?但汝之忍心,皇天見之!」帝亦以浚與渙皆有雄略,恐為後害,乃自刺之。

又使劉桃枝就籠亂刺,槊每下,浚、渙輒以手拉折之,號哭呼天。

於是薪火亂投,燒殺之,填以土石。

後出其一屍一,皮發皆盡,一屍一色如炭。

遠近為之痛憤。

僕射崔暹卒,帝親臨其喪,哭之,謂暹妻李氏曰:「頗憶暹乎?」

其妻曰:「結髮義深,實懷追憶。」

帝曰:「既憶之,自往省。」

手斬其頭,擲於牆外。

高德政與楊愔同相,愔常忌之。

帝狂於飲,德政數強諫。

帝不悅,謂左右曰:「德政恆以一精一神凌一逼一人。」

德政懼,稱疾不朝。

帝謂愔曰:「我大憂德政病。」

對曰:「陛下若用為冀州刺史,病當自差。」

帝從之。

德政見徐書,即起。

帝大怒,召德政,謂曰:「聞爾病,我為爾針。」

親以小刀刺之,血流沾地。

又使曳下,斬去其足。

桃枝執刀不敢下,帝責桃枝曰:「爾頭即落地。」

桃枝乃斬其足之三指。

帝猶怒,囚之門下,夜以氈輿載還家。

明日,德政妻出珍寶四一床一,欲以寄人。

帝奄至其宅,見之,怒曰:「我內府猶無是物,爾乃有此。」

詰所從得,皆諸元所賂,遂曳出斬之。

妻出拜,又斬之,並殺其子伯堅。

先是齊受魏禪,魏之宗室諸王,雖皆降爵為公,仍食齊祿,未嘗擯棄。

是年五月,太史令奏稱天文有變,理當除舊布新。

帝因問彭城公元韶曰:「漢光武何故中興?」

對曰:「為誅諸劉不盡。」

帝曰:「爾言誠是。」

乃誅始平公元世哲等二十五家,囚韶等十九家。

其後將如晉一陽一,乃盡殺諸元。

或祖父為王,或身嘗貴顯,皆斬於東市。

其嬰兒投於空中,承之以槊。

前後死者七百二十一人,鹹棄一屍一漳水。

剖魚者往往得人指甲,鄴下為之久不食魚。

又登金鳳台,使元黃頭,與諸囚各乘紙鴟以飛,能飛者免死。

獨黃頭飛至紫陌乃墜,仍付御史獄,餓殺之。

初,韶以高氏婿,一寵一遇異於諸元。

美一陽一公元暉業當於宮門外罵之曰:「爾不及一老嫗,負璽與人,何不擊碎之!我出此言,知即死,爾亦詎得幾時?」

帝殺暉業。

剃元韶鬢鬚,加之粉黛以自隨,曰:「我以彭城為嬪御。」

言其懦弱如女也。

韶欲暱帝,故一言起禍,致諸元盡死,身亦幽於地牢,絕食,啖衣袖而死。

定襄令元景安欲請改姓高氏,其從兄景皓曰:「大丈夫寧可玉碎,何用瓦全!安有棄其本宗而從人之姓者乎?」

帝收景皓誅之,而賜景安姓高氏。

帝嗜酒,體日瘠,李後憂之。

帝謂之曰:「我常問太山道士:「為天子幾年?』答我三十年。

吾思之,得非十年十月十日乎?」

又帝初登阼,改年為天保。

識者曰:「『天保』二字,剖之為一大人只十,帝其不過十乎?」

太子取名殷,字正道,帝視之不悅,曰:「殷家弟及,『正』字一止。

吾身後兒不得為帝也。」

左右請改之,帝曰:「天也,奚改為?」

及疾甚,自知不能久,謂李後曰:「人生必有死,何足致惜?但憐正道幼弱,人將奪之耳。」

又謂常山王曰:「奪則任汝,慎勿殺也。」

遺詔傳位太子。

尚書令楊愔、平秦王歸彥、侍中燕子獻、侍郎鄭頤受命輔政。

遂崩。

帝居位十年,其崩時,果十月十日甲午也。

癸未發喪,群臣無下淚者,唯楊愔涕泗橫流,嗚咽不已。

太子即位,大赦。

謚帝曰文宣皇帝,廟號顯祖。

尊婁太后為太皇太后,李後為皇太后。

先是高一陽一王湜,滑稽便辟,有一寵一於顯祖。

常在左右,執杖以撻諸王,太皇太后深恨之。

及顯祖殂,湜有罪,太后杖之百餘,扶歸而卒。

方顯祖殺上一黨一王渙,以其妃李氏配家奴馮文洛。

至是太后赦妃還第,而文洛尚懷戀戀,故意修飾,盛服往見。

李妃出坐堂上,旁列左右,引文洛跪於階下,數之曰:「遵難流離,以致身受大辱,志一操一寡薄,不能捐軀自盡,有愧先王。

蒙恩詔得反藩闈,汝是誰家下奴,猶欲見侮!」喝令左右去其衣冠,杖之一百,流血灑地。

太后聞之,髡鞭文洛,配甲坊。

先是顯祖崩,常山王居禁中護喪事。

太子即位,以天子諒一陰一,詔演居東館,軍國之事,皆先咨決。

楊愔以二王地位親一逼一,恐不利於嗣王,心忌之。

未幾,演出歸第,詔策施行,愔獨主之,多不關預。

或謂演曰:「鷙鳥離巢,必有探一卵一之患,王不可出居私第。」

楊休之詣演,演不見。

休之謂王晞曰:「昔周公朝讀百篇書,夕見七十士,猶恐不足。

王何所嫌疑,乃爾拒絕賓客?」

晞以告王,王曰:「昔顯祖之世,群臣皆不自保。

今一人垂拱,吾曹亦保優閒,何用汲汲。」

因言朝廷寬仁,真守文良主。

晞曰:「新帝春秋尚富,驟攬萬幾,易為人蔽。

殿下以朝夕先後,親承音旨,若使他姓出納詔命,大權必有所歸。

殿下雖欲守藩,其可得乎?借令得遂,沖退自審,家祚得保靈長否?」

演默然久之,曰:「何以處我?」

晞曰:「周公抱成王,攝政七年,然後復子明辟。

唯殿下處之。」

演曰:「我何敢自比周公?」

晞曰:「殿下今日地望,欲不為周公得乎!」演不應。

二月己亥,帝奉顯祖之喪至鄴,太皇太后、皇太后皆行,眾議常山王必當留守根本之地。

時執政已生疑忌,乃敕二王俱從至鄴。

外朝聞之,莫不駭愕。

演既行,晞出郊送之。

演恐有覘察者,命即還城,執晞手曰:「努力自慎。」

因躍馬而去。

領軍可朱渾,尚帝姑東平公主,謂執政曰:「主少國疑,若不去二王,少主無自安之禮。」

楊愔、燕子獻等皆以為然,乃謀處太皇太后於北宮,使歸政皇太后,出二王於外。

先是愔惡天保以來,爵賞多濫,欲加澄汰。

先自表解一開府,諸凡叨竊恩榮者,皆從黜免。

由是嬖一寵一失職之徒,盡遍心二叔。

又高歸彥總知禁旅,發晉一陽一時,楊愔敕留從駕五千兵,一陰一備非常。

至鄴數日,歸彥方知,大慍。

故初與楊燕同心,既而中變,盡以疏忌之跡告二王。

侍中宋欽道嘗侍東宮,教太子吏事,以舊臣侍側,奏於帝曰:「二叔威權既重,宜速去之。」

帝曰:「可與執政共商其事。」

愔等乃議出二王為刺史。

以帝慈仁,恐不聽,乃通啟皇太后,乞主其事。

有宮嬪李昌儀者,即高仰密妻,舊名瓊仙,文襄嘗納之為夫人。

文襄歿,有一寵一於婁太后,常居宮中。

李太后以其同姓,亦相暱一愛一,遂以楊愔所啟示之。

昌儀一陽一以為可,而密啟太皇太后。

太皇太后大怒,即報知二王,令自為計。

演乃謀之賀拔仁、斛律金,二人皆曰:「主上幼弱,今欲出大王於外,愔等之心未可問也。

異日權歸他姓,國事正不可料。

為大王計,不如收而殺之,以除後患。」

演曰:「政自彼一操一,一黨一惡者眾,事若不成,反自速禍奈何?」

金曰:「此時彼方得志,不以大王為意,乘間猝發,除之匪難。」

演然之,會愔等又議不可令二王並出,奏以湛鎮晉一陽一,演錄尚書事,留鄴。

二王乃密結諸勳貴,伏壯士數十人於尚書省後室。

拜職日,大會百僚,約曰:「行酒至愔等,我各勸雙爵,彼必致辭。

我一曰『執酒』,再曰『執酒』,三曰『何不執』,爾等即執之。」

及期,愔等將往。

鄭頤止之曰:「事未可量,不宜輕赴。」

愔曰:「吾等至誠體國,豈常山拜職有不赴之理?」

遂會於尚書省。

設宴堂上,坐定,二王慇勤勸酒,連呼執者三,伏遂起。

愔被執,大言曰:「諸王反逆,欲殺忠良耶?尊天子,削諸侯,赤心奉國,何罪之有!」常山王欲緩之,湛曰:「不可。」

於是拳杖亂毆,愔及可朱渾、宋欽道皆頭面破血。

各以十人持之。

燕子獻多力,頭又少發,握其首脫一去,排眾走出門,斛律光逐而擒之。

子獻歎曰:「大丈夫為計遲,乃至於此。」

又使薛孤延執鄭頤於尚藥局,頤歎曰:「不用智者言,以至於此,豈非命也。」

演乃與湛、歸彥、賀拔仁、斛律金執縛愔等,掖入雲龍門。

都督叱利一騷一、儀同成休寧皆拔刃呵演。

歸彥諭之,不從。

歸彥久為領軍,軍士素服,諭之皆弛仗,休寧歎息而退。

叱利一騷一挺一立如故,遂殺之。

演同群臣入至昭一陽一殿,湛及歸彥監愔等在朱華門外。

內廷聞變,帝與太皇太后、李太后並出。

太皇太后坐殿上,太后及帝側立。

演伏階前叩頭,進言曰:「臣與陛下,骨肉至親。

楊遵彥等獨擅朝權,威福由己,自王公以下,皆重足屏氣,共相唇齒,以成亂階。

若不早圖,必為宗社之害。

臣與湛為社稷事重,賀拔仁、斛律金惜獻武皇帝大業,不忍喪於權臣之手,共執遵彥等入宮。

未敢刑戮,請俟聖裁。

專擅之罪,誠當萬死。」

當是時,庭中及兩廡衛士二千餘人,皆被甲待詔。

武衛娥永樂武力絕倫,素為顯宗所厚,叩刀仰視,帝不一睨。

太皇太后喝令卻仗,不退,又厲聲曰:「奴輩即今頭落乃卻?」

永樂內刃而泣。

太皇太后因問:「楊郎何在?」

賀拔仁曰:「一眼已出。」

太皇太后愴然曰:「楊郎何所能為,留使豈不佳耶?」

乃讓帝曰:「此等懷逆,欲弒我二子,次將及我,爾何為縱之?」

帝素吃訥,倉猝不知所言。

太皇太后怒且悲曰:「豈可使我母子受漢老嫗斟酌!」太后拜謝,演叩頭不已,誓言:「臣無異志,但欲去一逼一,免死而已。」

太皇太后謂帝曰:「何不安慰爾叔?」

帝乃曰:「天子亦不敢為叔惜,況此漢輩?但丐兒命,此屬任叔父處分。」

太皇太后命演復位,演遂傳帝旨,皆斬之。

湛恨鄭頤昔嘗讒己,先拔其舌,後斬其首。

又斬娥永樂於華林園。

婁太后本不忍殺愔,臨其喪,哭曰:「楊郎忠而獲罪,惜哉!」以御金為之一眼,親內之,曰:「以表吾意。」

演亦悔殺之,乃下詔,罪止一身,家屬不問。

以趙彥深代愔總機務。

楊休之私語人曰:「將涉千里,殺騏驎而策蹇驢,良可悲也。」

戊申,演為大丞相、都督中外諸軍、錄尚書事。

湛為太傅、京機大都督。

段韶為大將軍,平一陽一王淹為太尉,歸彥為司徒,彭城王浟為尚書令。

政無大小,一稟大丞相主持。

三月甲寅,演以晉一陽一重地,自往鎮守。

既至,以王晞為司馬,謂之曰:「不用卿言,幾至傾覆。

今君側雖清,終當何以處我?」

晞曰:「殿下往時地位,猶可以名教自處。

今日事勢,遂關天時,非復人理所及。」

演默然。

又以晞為文士,恐不允武將之意,晝則不接,夜則載入與語,嘗在密室謂晞曰:「比王侯諸貴每相敦迫,言我違天不祥,恐有變起,吾欲以法繩之,可乎?」

晞曰:「朝廷比者疏遠骨肉,殿下倉卒所行,非復人臣之事。

芒刺在背,上下相疑,何由可久!殿下雖欲謙退,秕糠神器,實違上天之意,墜先帝之基。」

演曰:「卿何敢發此言?亦將致卿於法。」

晞見其言厲而色和,乃曰:「天時人事,皆無異謀,是以冒犯鐵鉞,抑亦神明所贊耳。」

演曰:「拯難匡時,方俟聖哲,吾何敢私議。

子其慎之,幸勿亂言。」

談至更深,晞乃退。

但未識言者紛紛,常山能終守臣節否,且俟下文再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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