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樂村聖僧屈突仲任婺州金剛菩提寺豬李思《太平廣記》卷第一百 釋證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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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廣記 - 卷第一百 釋證二

太平廣記

卷第一百 釋證二

長樂村聖僧 屈突仲任 婺州金剛 菩提寺豬 李思元 僧齊之 張無是 張應 道嚴

長樂村聖僧

開元二十二年,京城東長樂村有人家,素敬佛教,常給僧食。

忽於途中得一僧座具,既無所歸,至家則寶之。

後因設齋以為聖僧座。

齋畢眾散,忽有一僧扣門請餐。

主人曰:「師何由知弟子造齋而來此也?」

僧曰:「適到滻水,見一老師坐水濱,洗一座具,口仍怒曰:「『請我過齋,施錢半於眾僧,污我座具,苦老身自浣之。

』吾前禮謁,老僧不止。

因問之曰:『老闍梨何處齋來?何為自浣?』僧具言其由,兼示其家所在,故吾此來。」

主人一大驚,延僧進戶。

先是聖僧座,座上有羹汁翻污處。

主人乃告僧曰:「吾家貧,卒辦此齋,施錢少,故眾僧皆三十,佛與聖僧各半之。

不意聖僧親臨,而又污其座具。

愚戇盲冥,心既差別,又不謹慎於進退,皆是吾之過也。」

(出《紀聞》)

唐玄宗開元二十二年。

京城東面長樂村有一戶人家,一向敬奉佛教,常常給僧人飯吃。

他偶然間在道上撿到一件僧人的座具,既然找不到失主,他便拿回家裡保存了起來。

後來因為請僧人吃飯,他便拿出來讓一位聖僧坐著。

吃完飯後,大家都散了,突然有個僧人敲門要飯吃,主人說:「師父怎麼知道弟子今天準備了齋飯就來了呢?」

僧人說:「剛才走到滻水,見一位老師父坐在水邊洗一件座具,嘴裡還氣哼哼地說:『請我去吃飯,施捨給眾僧才半串錢,又玷污了我的座具,害得我自己來洗刷。

』我走上前去施禮拜見,老僧仍然洗他的座具說他的氣話,根本不理我。

我便問他道:『老禪師到什麼地方去吃飯了?為什麼自己洗呢?』老僧跟我講述了事情的經過,同時告訴了你家的地址,所以我就來了。」

主人聽了大為驚訝,把這位僧人領進了屋裡。

原先聖僧坐的座位上,有菜湯灑在上邊弄髒的地方。

主人便告訴僧人說:「我家貧窮,倉促之間操辦這次齋飯,施捨的錢少,所以眾僧都是每人三十文,佛與聖僧各半串。

想不到聖僧親臨我家,而又弄污了他的座具。

我既頭腦呆笨,又沒有謹慎地應酬。

這些都是我的過錯啊!」

屈突仲任

同官令虞鹹頗知名。

開元二十三年春往一溫一 縣,道左有小草堂,有人居其中,刺臂血朱和用寫一切經。

其人年且六十,色黃而羸瘠,而書經已數百卷。

人有訪者,必丐焉。

或問其所從,亦有助焉。

其人曰:「吾姓屈突氏,名仲任。

即仲將、季將兄弟也。

父亦典邵,莊在一溫一 ,唯有仲任一子,憐念其少,恣其所為。

性不好書,唯以樗蒲弋獵為事。

父卒時,家僮數十人,資數百萬,莊第甚眾。

而仲任縱賞好色,荒飲博戲,賣易且盡。

數年後,唯一溫一 縣莊存焉。

即貨易田疇,拆賣屋宇,又已盡矣,唯莊內一堂巋然。

僕妾皆盡,家貧無計。

乃於堂內掘地埋數甕,貯牛馬等肉。

仲任多力,有僮名莫賀咄,亦力敵十夫。

每昏後。

與僮行盜牛馬,盜處必五十里外。

遇牛即執其兩角,翻負於背,遇馬驢皆繩蓄其頸,亦翻負之。

至家投於地,皆死。

乃皮剝之,皮骨納之堂後大坑,或焚之,肉則貯於地甕。

晝日,令僮於城市貨之,易米而食。

如此者又十餘年。

以其盜處遠,故無人疑者。

仲任性好殺,所居弓箭羅網叉彈滿屋焉,殺害飛走,不可勝數,目之所見,無得全者。

乃至得刺蝟,赤以泥裹而燒之,且熟,除去其泥,而蝟皮與刺,皆隨泥而脫矣,則取肉而食之。

其所殘酷,皆此類也。

後莫賀咄病死,月餘,仲任暴卒,而心下暖。

其乳母老矣,猶在,守之未瘞。

而仲任復甦,言曰:「初見捕去,與一奴一對事,至一大院,廳事十餘間,有判官六人,每人據二間。

仲任所對最西頭,判官不在,立仲任於堂下。

有頃判官至,乃其姑夫鄆州司馬張安也。

見仲任驚,而引之登階。

謂曰:「郎在世為惡無比,其所殺害千萬頭,今忽此來,何方相拔?」

仲任大懼,叩頭哀祈。

判官曰:「待與諸判官議之。」

乃謂諸判官曰:「僕之妻侄屈突仲任造罪無數,今召入對事。

其人年命亦未盡,欲放之去,恐被殺者不肯。

欲開一路放生,可乎?」

諸官曰:「召明法者問之?」

則有明法者來,碧衣跼蹐。

判官問曰:「欲出一罪人,有路乎?」

因以具告。

明法者曰:「唯有一路可出,然得殺者肯。

若不肯,亦無益?」

官曰:「若何?」

明法者曰:「此諸物類,為仲任所殺,皆償其身命,然後托生。

合召出來,當誘之曰:『屈突仲任今到,汝食啗畢,即托生。

羊更為羊,馬亦為馬,汝余業未盡,還受畜生身。

使仲任為人,還依舊食汝。

汝之業報,無窮已也。

今令仲任略還,令為汝追福,使汝各捨畜生業,俱得人身,更不為人殺害,豈不佳哉?』諸畜聞得人身必喜,如此乃可放。

若不肯,更無餘路。」

乃鎖仲任於廳事前房中,召仲任所殺生類到。

判官庭中,地可百畝。

仲任所殺生命,填塞皆滿。

牛馬驢騾豬羊獐鹿雉兔,乃至刺蝟飛鳥,凡數萬頭。

皆曰;「召我何為?」

判官曰:「仲任已到。」

物類皆咆哮大怒,騰振蹴踏之而言曰:「巨盜盍還吾債。」

方忿怒時,諸豬羊身長大,與馬牛比,牛馬亦大倍於常。

判官乃使明法入曉諭。

畜聞得人身,皆喜,形復如故。

於是盡驅入諸畜,乃出仲任。

有獄卒二人,手執皮袋兼秘木至,則納仲任於袋中,以木秘之,仲任身血,皆於袋諸孔中流出灑地。

卒秘木以仲任血,遂遍流廳前。

須臾,血深至階,可有三尺。

然後兼袋投仲任房中,又扃鎖之。

乃召諸畜等,皆怒曰:「逆賊殺我身,今飲汝血。」

於是兼飛鳥等,盡食其血。

血既盡,皆共舐之,庭中土見乃止。

當飲血時,畜生盛怒,身皆長大數倍,仍罵不止。

既食已,明法又告:「汝已得債,今放屈突仲任歸,令為汝追福,令汝為人身也。」

諸畜皆喜,各復本形而去。

判官然後令袋內出仲任,身則如故。

判官謂曰:「既見報應,努力修福。

若刺血寫一切經,此罪當盡。

不然更來,永無相出望。」

仲任蘇,乃堅行其志焉。

(出《經聞》)

同官縣令虞鹹頗有名氣。

唐玄宗開元二十三年春天他去一溫一 縣時,看到道旁有一座小草房,裡面住有一個人,此人刺破胳臂取出血來與硃砂和在一起,用來抄寫「一切經」(即佛教經書的全部著作,亦稱「大藏經」)。

此人將近六十歲了,臉色枯黃,身體瘦弱,已經抄寫了幾百卷佛經了。

凡有向他訪求的人,他都給他一卷。

有的向他求幫忙,他也肯幫助。

這個說:「我姓屈突,名叫仲任。」

他就是仲將、季將的兄弟。

父親也曾任過郡守,老家在一溫一 縣,只有仲任一個兒子,憐念他年輕,任其所為,不加任何管束。

仲任生性不喜歡讀書,整天只知道賭一博 遊樂打獵。

父親去世時,家裡有僮僕數十人,資產幾百萬,田莊宅第許多處。

而仲任生性放蕩好色,整日吃喝玩樂,幾年之後便把家產變賣完了,只剩下老家一溫一 縣的那一處田莊。

他便又賣田產又拆房子,結果這所田莊也折騰光了,只有莊內的一座房子還沒有拆掉。

僮僕妻妾卻已散盡,家庭生活貧窮,又沒有謀生之計,他便在這座房子裡挖開地面,埋藏下幾隻缸,用來貯存牛馬等肉。

仲任很有力氣,有個僕人叫莫賀咄,力氣也能抵得上十個人。

每天黃昏之後,他就與這個僮僕到五十里外的地方去偷牛偷馬。

遇到牛時就抓住兩隻牛角翻手背到背上,遇到馬或驢時,就用繩子套住脖子,也翻手背著。

到了家裡往地上一扔,牛與馬驢全都死了。

於是就開始剝皮,皮與骨頭卻扔進房後的大坑裡,或者乾脆燒掉,肉則裝在地下的缸裡。

到了白天,就讓僮僕背到城裡市場上賣掉,買回米來做飯吃,就這樣又過了十幾年。

因為他們偷盜的地方離家裡很遠,所以沒有人懷疑他們。

仲任生性好殺,他住的地方滿屋子都是弓箭、羅網、叉子、彈弓之類。

經他手殺害的飛禽走獸不計其數,凡是讓他看見的,無一能夠逃脫。

就連刺蝟他也用泥裹起來放在火裡燒,燒熟之後剝掉泥,刺蝟的皮也就隨著泥而脫落,於是就撕開吃肉。

他殘害生靈的情形,都跟這個例子相似。

後來莫賀咄病死了,一個多月之後,屈突仲任也暴亡,但他的胸口還熱乎。

仲任的乳母已經老了,還健在,她就守著仲任的一屍一體,沒有埋掉。

後來仲任又甦醒過來了,於是講述了在一陰一曹地府的經歷。

他剛被抓到一陰一間時,與僮僕一塊兒受審訊,到了一個大院裡,有十幾間公堂,六個判官,每個判官佔據兩間。

仲任受審的那間公堂在最西頭。

剛進去時判官不在,他就站在公堂下面,過了一會兒判官來了,原來是他姑夫鄆州司馬張安。

張安見是仲任,大為吃驚。

把他領上台階,對他說:「侄兒在世間作惡太多,沒人比得過你,你所殺害的生命有千萬條。

如今突然來到這裡,有什麼辦法救你出去呢?」

仲任聽了十分害怕,連忙跪下叩頭哀求,張安說:「待我與各位判官商量商量看。」

張安便對各位判官說:「我的妻侄屈突仲任作了無數罪孽,現被召進來審判。

他的壽命還沒有完。

我想放他出去,又怕被他殺害的冤魂不同意。

我想開一條生路放他走,可以嗎?」

各位判官都說:「叫明法來問問他。」

明法被找來了,他穿著窄小的綠色衣服,神態畏縮不安。

判官問道:「想放一個罪人出去,有路嗎?」

於是就把仲任的情況告訴了他。

明法說:「只有一條路可以出去,但是必須得被殺害的那些鬼魂同意。

如果它們不同意,那就沒法放生。」

判官說:「那怎麼辦呢?」

明法說:「這些東西都是被仲任殺害的,都要償還它們生命,讓它們去托生。

應當把它們召喚出來,勸誘它們說:『屈突仲任現已來到這裡,你們如果立即把他吃了,就可以馬上去托生,因為你們的余業尚未完了,所以還得托生為畜生,倘若仲任托生為人,還是依舊要吃你們。

你們之間的冤孽推來推去,永遠沒有窮期。

現在暫且讓仲任活著回去,令他為你們趕修功德,使你們個個捨去畜生之業,都能托生為人,再不被殺害了,豈不是好事麼?』這些畜類聽說能夠托生為人肯定會高興,這樣便可以放生仲任。

如果它們還不同意,別無其它門路。」

判官便把仲任鎖在公堂前面的房子裡,召喚被他殺害的冤魂到院子裡,判官站在院子的中央。

院子極大,佔地百畝,被仲任殺害的冤魂擠得滿滿的,牛馬驢騾豬羊狍鹿野雉兔子,還有刺蝟飛鳥等,應有盡有,總計幾萬頭。

它們齊聲喊道:「召喚我們來幹什麼?」

判官說:「屈突仲任已經來到這裡……」院子裡立即一騷一動起來,冤魂們個個咆哮大怒,蹦跳頓足地齊聲喊道:「大強盜為什麼不償還我們血債!」正在憤怒的時候,只見那些豬羊的身體頓時漲大起來,一個個都像牛馬一般大;而那些牛馬也漲到平常的兩倍大。

判官便讓明法進來向它們陳述得失利害,極力勸導。

畜生們聽說能夠托生為人,一個個歡喜雀躍,火滅氣消之後,氣漲的身體又恢復了原形。

於是便把它們全都趕回了各自的地方。

仲任被放了出來,有兩個獄卒手拿著皮袋與圓木棒走來,把仲任裝在袋裡,用木棒打,仲任身上的血從袋子的孔隙中流了出來,灑在地上。

直到木棒子沾滿了血,這才不再打了,這時血已流遍公堂下面。

不一會兒,血便漲到了台階,足有三尺深。

然後,連袋子一起把仲任扔進了房子裡,又把房門鎖上。

獄卒又去召喚那些畜生,畜生們憤怒地說:「逆賊殺死了我們,如今我們要喝你的血。」

於是走獸與飛禽們都去吃仲任的血,吃完了之後又一塊兒用舌頭去舔,直到院子露出地面為止。

當它們在喝血的時候,由於非常憤怒,畜生的身體都漲大了幾倍。

血吃完了之後,明法又來告訴它們說:「你們已經得到血債了,現在放屈突仲任回去,叫他為你們去修功德,讓你們托生為人。」

畜生們皆大歡喜,各各恢復了原形就回去了。

然後,判官張安叫人把仲任從袋子裡放出來,只見仲任的身體依然如故。

張安對他說:「既然受到了報應,回去之後就要努力修造功德。

如能刺破身上的血,用來抄寫『一切經』,你的罪過就能贖完。

不然,如果再被捉來,那就永無救出去的希望了。」

屈突仲任活過來之後,便堅定不移地履行著自己的誓願,孜孜不倦地刺臂出血抄寫「一切經」。

婺州金剛

婺州開元寺門有二金剛,世稱其神,鳥雀不敢近。

疾病祈禱者累有驗,往來致敬。

開元中,州判司於寺門樓上宴會,眾人皆言金剛在此,不可。

一人曰:「土耳,何能為?」

乃以酒肉內口。

須臾,樓上雲昏電掣,既風且雷,酒肉飛揚,眾人危懼。

獨污金剛者,曳出樓外數十丈而震死。

(出《廣異記》)

婺州開元寺的門樓內有兩尊金剛塑像,世人都說它們特別神靈,烏雀不敢靠近。

有病的人向它們祈禱時,屢屢應驗,前來敬奉與祈禱的人整天絡繹不絕。

唐玄宗開元年間,婺州判司在開元寺門樓上舉行宴會,眾人都說這個地方有金剛神像,不應在這裡舉辦宴會。

有個人卻說:「那不過是一堆泥而已,有什麼了不起的!」說完便將酒肉往金剛神像的嘴裡塞。

不大一會兒,樓上烏雲密佈電光閃閃,狂風挾著雷鳴襲了上來,桌上的酒肉亂飛。

眾人見狀十分恐懼,但是獨有那個污辱金剛神像的人,被風扯到樓外數十丈處,遭受雷擊而死了。

菩提寺豬

唐開元十八年。

京菩提寺有長生豬,體柔肥碩,在寺十餘年。

其歲豬死。

僧焚之,火既燼,灰中得舍利百餘粒。

(出《紀聞》)

唐玄宗開元十八年。

京都菩提寺裡有一口長生不老豬,體態柔軟肥大,在寺里長了十餘年了。

這一年,這口豬死了。

僧人把它用火燒了,火熄滅後,灰裡找到一百多粒閃閃發光的遺骨。

李思元

唐天寶五載夏五月中,左清道率府府史李思元暴卒。

卒後心暖,家不敢殯。

積二十一日,夜中而才蘇。

即言曰:「有人相送來,且作三十人供。」

又曰:「要萬貫錢與送來人。」

思元父為署令,其家頗富,因命具饌,且鑿紙為錢。

饌熟,令堂前布三十僧供。

思元白曰:「蒙恩相送,薄饌單蔬,不足以辱大德。」

須臾若食畢,因令焚五千張紙錢於庭中。

又令具二人食,置酒肉,思元向席曰:「蒙恩釋放,但懷厚惠。」

又令焚五千張紙錢畢,然後偃臥。

至天曉,漸平和。

乃言曰:「被捕至一處,官不在,有兩吏存焉,一曰馮一江一 靜,一曰李海朝。

與思元同召者三人,兩吏曰:「能遺我錢五百萬,當捨汝。」

二人不對,思元獨許之,吏喜。

俄官至,謂三人曰:「要使典二人,三人內辦之。」

官因領思元等至王所。

城門數重,防衛甚備,見王居有高樓十間,當王所居三間高大,盡垂簾。

思元至,未進,見有一人,金章紫授,形狀甚貴,令投刺謁王。

王召見,思元隨而進至樓下,王命卻簾,召貴人登樓。

貴人自階陛方登,王見起,延至簾下。

貴人拜,王答拜,謂貴人曰:「今既來此,即須置對,不審在生有何善事?」

貴人曰:「無。」

王曰:「在生數十年,既無善事,又不忠孝,今當奈何?」

因嚬蹙曰:「可取所司處分。」

貴人辭下,未數級,忽有大黑風到簾前,直吹貴人將去。

遙見貴人在黑風中,吹其身忽長數丈,而狀隳壞,或大或小,漸漸遠去,便失所在。

王見佇立,謂階下人曰:「此是業風,吹此人入地獄矣。」

官因白思元等,王曰:「可捻籌定之。」

因簾下投三疋絹下,令三人開之。

二人開絹,皆有當使字,唯思元絹開無有。

王曰:「留二人,捨思元。」

思元出殿門,門西牆有門東向,門外眾僧數百,持幡花迎思元,云:「菩薩要見。」

思元入院,院內地皆於清池,院內堂閣皆七寶,堂內有僧,衣金縷袈裟,坐寶床 。

思元之禮謁也,左右曰:「此地藏菩薩也。」

思元乃跪。

諸僧皆為讚歎聲,思元聞之泣下。

菩薩告眾曰:「汝見此人下淚乎?此人去亦不久,聞昔之梵音,故流涕耳。」

謂曰:「汝見此間事,到人間一一話之,當令世人聞之,改心修善。

汝此生無雜行,常正念,可復來此。」

因令諸僧送歸。

思元初蘇,具三十人食,別具二人肉食,皆有贈益,由此也。

思元活七日,又設大齋畢,思元又死。

至曉蘇云:「向又為菩薩所召,怒思元曰:『吾令汝具宣報應事,何不言之?』將杖之,思元哀請乃放。」

思元素不食酒肉,及得再生,遂乃潔淨長齋,而其家盡不過中食。

而思元每人集處,必具言冥中事,人皆化之焉。

(出《紀聞》)

唐玄宗天寶五年夏季五月間。

左清道率府府史李思元突然病故。

死後胸口仍然熱乎,家裡人沒敢殯葬。

停放了二十一天,半夜裡甦醒了。

剛剛甦醒就對別人說:「有人把我送回來的,快準備三十個人的供品。」

又說:「還要一萬貫錢,送給送我回來的人。」

思元的父親當署令,家裡很富裕,便令人準備飯菜,而且把紙裁成錢。

飯菜做好後,令人在房前擺上供給三十個僧人享用的飯菜,思元口中念道:「承蒙各位相送,謹備簡單的飯菜,不足以供奉各位高僧大德。」

不一會兒,就像吃完飯了一樣,於是令人在院裡燒了五千張紙錢。

然後又準備了兩個人的飯,擺上了酒肉,思元對著酒桌說:「承蒙釋放之恩,永記大恩大德。」

說完又讓人燒了五千張紙錢。

之後,思元便躺下休息。

到天亮時,身體已經逐漸平復,於是講迷了死後在一陰一間的經歷。

剛開始,他被抓到一個地方,這裡的官兒沒在,只有兩個吏卒守在那裡,一個人叫馮一江一 靜,一個叫李海朝。

與思元一起抓來的還有兩個人。

兩個吏卒對他們三人說:「誰能贈給我們五百文錢,我們就放了誰。」

那兩人沒有回答,只有思元自己答應給他們五百文錢,吏卒非常高興。

不一會兒,當官兒的來了。

對他們三人說:「要用兩個典吏,從你們三人裡面挑。」

當官兒的便領著思元等三人來到閻羅王住的地方。

只見這裡有好幾道城門,防衛十分嚴密,閻羅王住在一座十間的高樓上,其中他本人所住三間最為高大,門窗都掛著簾子。

思元等人來到這裡後,還沒有進去,便見一人佩戴著金章綬帶,樣子極高貴,也被傳令去謁去閻羅王。

閻羅王要召見他們了,思元跟在貴人後面進來到了樓下,閻羅王命人捲起門簾,召喚貴人上樓,貴人剛登上樓梯,閻羅王看見後就站了起來,把他請到簾子下面,貴人施禮參拜,閻羅王回禮致謝,然後對貴人說:「現在既然來到這裡,就須接受審問。

不知你生前有什麼功德之事?」

貴人答道:「沒有。」

閻羅王說:「有生數十年,既無功德之事,又不忠簾孝,如今應當怎麼辦呢?」

於是緊鎖著眉頭道:「送給主管人員去處分!」貴人告辭退下,沒等走下幾級階梯,突然一陣黑風刮來,一下子就把貴人捲走了,遠遠望去,見貴人在黑風的吹拂中身體忽然長大到幾丈長,好像被撕碎了,被撕成大小不同的幾部分,漸漸刮遠了,什麼也看不到了。

閻羅王一直站在樓上觀看,對樓下的人說:「這是妖風,把這個人刮進地獄去了。」

當官兒的告訴他,思元等人已在此等候多時,閻羅王說:「可以抓鬮決定。」

於是從簾子下面扔下三塊絹布包,叫他們三人各撿一塊打開。

那兩人打開自己撿到的布包一看,上面都有「當使」二字,唯獨思元的布包上沒有字。

閻羅王說:「留下這兩個人。」

沒有要思元。

思元走出殿門,在殿門西面的牆上有個向東開的門,門外有幾百個僧人,手裡拿著旗旛迎接思元,說:「菩薩邀請你進去相見。」

思元走到院內,只見院內的地面全在清清的池水上面,院內的樓閣房舍全是金銀珍珠瑪瑙等七寶鑲嵌而成,殿堂裡面有個僧人,穿的是金羅袈裟,坐在寶床 上。

思元上前施禮拜見,身邊的人說:「這是地藏菩薩。」

思元於是跪拜。

各位僧人齊聲頌讚,思元聽了感動得流下淚來。

菩薩告訴眾僧道:「你們看見此人流淚了吧?這個人離開人間時間不長,所以聽到原先熟悉的佛教頌讚之一聲 ,就流下了眼淚。」

菩薩對思元說:「你看到這裡的事,回到人間後要一一向人們講述,要讓世人知道之後,改邪歸正,好好行善。

你這一生沒有一婬一亂殺生的行為,以後要經常端正自己的信念,你還可以來到這裡的。」

說完便令僧人們把他送回了人間。

思元當初甦醒過來時,準備了三十人的素食,又單獨準備了兩個人的肉食,對三十個僧人與兩個吏卒都給了五千紙錢,就是因為有這段經歷。

思元復一活後的第七大,又準備了大型的祭典,祭典結束後他又死了。

天亮時復甦過來說,他又被地藏菩薩召了去,生氣地對他說:「我讓你回去宣傳報應的事,為什麼不宣講?」

菩薩要打棍以示懲罰,經他苦苦哀求才又放他回來了。

思元一向不吃酒肉,這次死而復生之後,乾脆不沾腥葷,永遠吃素,他全家人也都中午後忌食。

而思元每當有人聚集在一起的時候,就必定向人講述一陰一間如何報應的事,人們都被他感化了。

僧齊之

勝業寺僧齊之好一交一 游貴人,頗曉醫術,而行多雜。

天寶五載五月中病卒,二日而蘇。

因移居東禪定寺,院中建一堂,極華飾,長座橫列等身像七軀。

自此絕一交一 游,一精一持戒。

自言曰:「初死見錄至鬼王庭,見一段肉,臭爛在地。

王因問曰:「汝出家人,何因殺人?」

齊之不知所對。

王曰:「汝何故杖殺寺家婢?」

齊之方悟。

先是寺中小僧何馬師與寺中青衣通,青衣後有異志,馬師怒之,因構青衣於寺主。

其青衣,不臧之人也,寺主亦素怨之,因眾僧堂食未散,召青衣對眾。

且棰殺之。

齊之諫寺主曰:「出家之人,護身口意,戒律之制,造次不可違,而況集眾殺乎?」

馬師贊寺主。

寺主大怒,不納齊之,遂棰樸一交一 至,死於堂下。

故齊之悟王之問,乃言曰:「殺人者寺主,得罪者馬師,今何為見問?」

王前臭肉,忽有聲曰:「齊之殺我。」

王怒曰:「婢何不起而臥言?」

臭肉忽起為人,則所殺青衣。

與齊之辯對數反,乃言曰:「當死時,楚痛悶亂,但聞旁有勸殺之一聲 ,疑是齊之,所以訴之。」

王曰:「追寺主。」

階吏曰:「福多不可追。」

曰:「追馬師。」

吏曰:「馬師命未盡。」

王曰:「且收青衣,放齊之。」

初齊之入,見王座有一僧一馬。

及門,僧亦出,齊之禮謁。

僧曰:「吾地藏菩薩也。

汝緣福少,命且盡。

所以獨追。

今可堅持僧戒,捨汝俗事,住閑靜寺,造等身像七軀。

如不能得錢,彩畫亦得。」

齊之既蘇,遂乃從其言焉。

(出《紀聞》)

勝業寺僧人齊之喜歡與顯貴的人物交往,很懂得醫術,但行為舉止隨便,不大守戒規。

唐玄宗天寶五年五月中旬病故,兩天後又復一活了。

復一活之後使移居於東邊的禪定寺,在寺院中修建了一間極為華麗的廟堂,堂內橫排陳列著七座等身大的佛像。

從此之後停止了一切一交一 際活動。

一精一誠恪守戒律。

他自己說,當初死過去的時候,被送到了鬼王的法庭,見有一塊臭爛肉在地上,鬼王便問他道:「你是出家人,為什麼殺人?」

齊之莫名其妙,無言以對。

鬼王說:「你為什麼打殺了寺廟上的女僕?」

齊之這才明白是怎麼回事。

在這之前,寺廟裡的小和尚何馬師與廟上的女僕私通,女僕後來變了心,何馬師對她心懷怨恨,便向寺主誣陷她。

這個女僕本不是清白之人,寺主平日也很恨她,便乘眾僧集體吃飯還沒散的時候,把女僕找來,當著大家的面用竹條抽她。

齊之勸說寺主道:「出家之人,在行為、說話、意志方面,卻要遵守戒律,切切不可違背;況且又是當著眾僧大開殺戒呢?」

何馬師則極力稱讚、慫恿寺主的打人行為。

寺主十分惱火,根本不採納齊之的勸告,連抽帶打,女僕便被活活打死在院子裡。

因為有這件事,所以齊之明白了鬼王的問話,齊之便說道:「殺人者是寺主,得罪她的是何馬師,現在為什麼問罪於我?」

鬼王前面的那塊臭肉忽然發出聲音來:「是齊之殺了我。」

鬼王憤怒地喝道:「一奴一婢為什麼不識長輩,而要躺在那裡說話呢?」

臭肉突然站了起來變成一個人,正是被打死的那個女僕。

女僕與齊之你來我往地辯論了幾個回合,後來便說:「當我快被打死的時候,神經迷亂,只聽到旁邊有慫恿寺主打死我的聲音,懷疑是齊之,所以告了他。」

鬼王說:「追拿寺主!」階下差吏說道:「寺主做的功德很多,不能捉拿。」

鬼王說:「追拿何馬師!」差吏說道:「何馬師的壽命未盡。」

鬼王使說:「暫且收下女僕,釋放齊之。」

齊之剛進來時,看見鬼王座旁有一個僧人一匹馬,現被釋放走到門口時,僧人也出來了,齊之便上前施禮拜見。

僧人說道:「我是地藏菩薩。

你因為功德做得少,壽命又盡了,所以獨獨把你追拿來了。

如今回去之後,可要堅守僧人戒律,丟掉你與塵俗交往的那些事,住在閑靜的寺院裡,另造等身佛像七尊。

如果不能弄到錢,用彩筆畫七幅佛像也可以。」

齊之復一活之後。

便遵從菩薩的告誡住到了禪定寺。

張無是

唐天寶十二載冬,有司戈張無是居在布政坊。

因行街中,夜鼓絕門閉,遂趨橋下而蜷。

夜半,忽有數十騎至橋,駐馬言:「使乙至布政坊,將馬一乘往取十餘人。」

其二人,一則無是妻,一則同曲富叟王翁。

無是聞之大驚。

俄而取者至云:「諸人盡得,唯無是妻誦金剛經,善神護之,故不得。」

因喝所得人名,皆應曰:「唯。」

無是亦識王翁,應聲答曰畢,俄而鼓動。

無是歸家,見其妻猶誦經坐待。

無是既至,妻曰:「汝常不外宿,吾恐汝犯夜,故誦經不眠相待。」

天曉,聞南鄰哭聲,無是問之,則王翁死矣。

無是大懼,因以具告其妻,妻亦大懼。

因移出宅,謁名僧,發誓願長齋,日則誦經四十九遍。

由是得免。

(出《紀聞》)

唐玄宗天寶十二年冬天。

有個司戈張無是居住在布政坊。

一天晚上,他正走在大街上時,最後一遍鼓聲敲完之後,大門都關閉了,他便悄悄溜到橋下蜷縮起來。

半夜時,突然聽到有幾十人騎馬來到橋上。

勒住馬說道:「某某去布政坊,帶上一匹馬到那裡把這十幾個人拿來。」

十幾個人中有兩人,一個是張無是的妻子,一個則是張無是同一街的富翁王老頭。

張無是聽了大吃一驚。

不一會兒,那個去抓人的回來報告說:「幾個人都抓到了,唯獨張無是妻子正在誦念《金剛經》,有神靈保護她,所以沒抓到。」

於是吆喝著抓來的人名,一個個都應一聲「是」。

張無是也認識王老頭,聽到他也被抓來了。

點名與應答結束之後,不一會兒便響起了解除夜禁的鼓聲。

張無是回到家裡,見妻子仍然念誦佛經,坐著等他。

無是既已到家,妻子便說:「你平常不在外面住宿,我怕你違犯夜禁被治罪,所以唸經祈求保佑,等了你一宿沒有睡覺。」

天亮之後,聽到南面鄰居的哭聲,無是一打聽,原來是王老頭死了。

無是非常恐懼,便把夜裡在橋下聽到的事情告訴了妻子,妻子聽了也非常恐懼害怕。

他們便從家裡搬走了,去拜訪了一位名僧,發下誓願永遠守齋,每天誦經四十九遍。

於是,張無是的妻子便沒有被鬼抓走。

張 應

歷一陽一張應本是魔家,娶佛家女為婦。

妻病困,為魔事不差。

妻曰:「我本佛家女,乞為佛事。」

應便往一精一捨中見竺曇鎧,鎧曰:「佛普濟眾生,但當一心受持耳。

曇鎧明當往其家。」

其夜,應夢見一人,長一丈四五尺,於南面趨走入門,曰:『此家乃爾不淨。

』夢中見鎧,隨此人後而白曰:『此處如欲發意,未可以一二責之。

』應眠覺,遂把火作高座。

鎧明日食時往應家,高座已成,夫妻受戒,病亦尋瘥。

鹹康二年,應病甚,遣人呼鎧,連不在。

應死得蘇,說時(說時原作時說,據明抄本改)有數人,以鐵鉤鉤將北下一板岸,岸下見鑊湯、刀山、劍樹、楚毒之具。

應忘曇鎧字,但喚「和尚救我」,語(原無語字,據明抄本補)鉤將去人曰:「我是佛子。」

人曰:「汝和尚字何等?」

應忘其字,但喚佛而已。

俄轉近鑊湯,有一人長一丈四五尺,捉金杵欲撞。

應走,人怖散去。

長人將應歸曰:「汝命盡,不得復生。

與汝三日中,期誦三偈。

取和尚字還。

當令汝生(本書卷一一三張應條,當令汝生下有三日當覆命過即生天矣十字)。

遂推應著門內,便活。

後三日復死。

(出《神鬼傳》)

歷一陽一的張應本是巫道之人,娶了佛教信徒人家的女兒為媳婦。

妻子患病時,張應運用巫術治療。

病情絲毫不見好轉。

妻子說:「我本是佛教信徒人家的女兒,求你替我利用佛教的辦法治一治。」

張應便到寺院裡拜見竺曇鎧,曇鎧說:「佛家是普濟眾生的,但應專心供奉才是。

明天我會去你家的。」

當天夜裡,張應夢見一個人,身長一丈四五尺,從南面慢慢走進了門,說:「這個家裡如此地不乾淨!」夢中見曇鎧跟隨這個巨人身後,對張應說:「這個地方有向誠之心,不可能用一兩處小錯責怪他了。」

張應睡醒之後,便點火照明趕緊製作高台。

曇鎧第二天吃早飯時來到張應家,高台已經作成,夫妻二人便由曇鎧受了戒。

受戒之後,妻子的病很快就好了。

晉成帝鹹康二年。

張應病重,派人招呼曇鎧,去了幾次曇鎧都不在。

張應死而復一活之後,說當時有幾個人用鐵鉤子鉤著他,往北走,從一陡岸上下去,岸下見有沸湯、刀山、劍樹、棍棒之類的殘酷刑具。

張應當時忘記了曇鎧的字號,只是呼喚為:「和尚救我」,對鉤他走的人說:「我是佛教弟子。」

那人問他道:「你師父的字號是什麼?」

張應忘記了師父的字號,只是一個勁兒地喊「佛」而已。

不一會兒便把他推到大鍋的沸水跟前,有一個身長一丈四五尺的巨人走來,手持鐵棍就要往大鍋上撞去,張應離開了,抓他來的那些人都嚇得四散逃跑了。

巨人把張應帶回來說:「你的壽命已經完了,不能再復一活。

給你三天期限,你要念誦三段偈語話,拿到你師父的字號回來,就會讓你托生。」

說完便把張應推到了門內。

張應於是得以復一活。

三天之後他又死了。

道 嚴

有嚴師者,居於成都實歷寺(明抄本實歷作寶應)。

唐開元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,於佛殿前軒,燃長明燈,忽見一巨手,在殿西軒。

道嚴悸且甚,俯而不動。

久之,忽聞空中語云:「無懼無懼,吾善神也,且不敢害師之一毫。

何俯而不動耶?」

道嚴既聞,懼少解,因問曰:「檀越為何人(明抄本人作佛)?匿其軀而見其手乎?」

已而聞空中對曰:「天命我護佛寺之地。

以世人好唾佛祠地,我即以背接之,受其唾。

由是背有瘡,漬吾肌且甚,願以膏油傅其上。

可乎?」

道嚴遂以清油置巨手中,其手即引去。

道嚴乃請曰:「吾今願見檀越之形,使畫工寫於屋壁,且書其事以表之,冀世人無敢唾佛祠之地者。」

神曰:「吾貌甚陋,師見之,無得慄然耶?」

道嚴曰:「檀越但見其身,勿我阻也。」

見西軒下有一神,質甚異,豐首巨准,嚴目呀口,體狀魁碩,長數丈。

道嚴一見,背汗如沃。

其神即隱去。

於是具以神狀告畫工,命圖於西軒之壁。

(出《宣室志》)

有個嚴法師,住在成都的寶歷寺。

唐玄宗開元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,他在佛殿前面平台上點燃長明燈時,忽然看見一隻巨大的手掌出現在西面平台上。

道嚴驚嚇得心直跳,趴在牆上一動不動。

過了一會兒,突然聽到空中說道:「不要害怕,不要害怕,我是善良的神,絕對不敢傷害法師一絲一毫的。

為什麼趴著不敢動彈呢?」

道嚴聽到這麼說,驚怕稍稍減輕了些,便問道:「施主你是什麼人?為什麼隱藏著身體而只看見你的手呢?」

問完之後便聽空中答道:「上天派我來保護佛寺之地。

因為世人好往佛祠之地吐唾沫,因此背上生了瘡,嚴重地腐蝕著我的肌膚。

請給我些膏油塗抹一下,可以嗎?」

道嚴便把清油放在巨大的手掌上,那只巨手立即抽了回去。

道嚴請求道:「我現在希望能夠看施主的形貌,以便讓畫工把你的形象畫在牆壁上,而且記上這件事,用以表彰於世人,希望世人再不敢往佛廟的地方吐唾沫。」

神說:「我的形貌特別醜陋,法師見了之後,不能受驚嗎?」

道嚴說:「施主只管顯現自己的身形,不要管我。」

只見西面平台下邊有一個神靈,形體十分奇異,肥大的腦袋,又高又寬的鼻樑,雙目圓睜,裂著大嘴,軀幹高大魁梧,身長好幾丈。

道嚴一見,嚇得汗流浹背。

那位神靈很快就隱身而去。

於是,道嚴便把神靈的形狀詳細地告訴了畫匠,讓他畫在佛殿西面平台的牆壁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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