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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漢字 | 繁體 | 拼音 | 五行 | 筆劃 | 姓名學解釋 |
| 包 | 包 | bāo | 水 | 5 | 一生清雅伶俐,謀為出眾,中年成功隆昌,晚年勞神。 (吉) |
| 尾 | 尾 | wěi | 水 | 7 | 憂心勞神,刑偶傷子,薄倖多災,中年小心,不幸之字。 (凶) |
| 琴 | 琴 | qín | 木 | 13 | 命硬克父,少年艱難,中年奔波勞苦,晚年吉慶,女人薄倖。 (吉) |

包:本義:裹。(此字在人名庫中共出現約:1830次)
包字出處:[說文解字]:編號5784,第09捲上,包部第1字 [康熙字典]:頁150第27
包
(會意。小篆字形,外邊是「」。中間是個「巳」字,「像子未成形」。「」就是「包」的本字。本義:裹)
用紙、布等裹東西 [wrap up]
野有死麇,白茅包之。--《詩·召南·野有死麇》
草木漸包。--《書·禹貢》
包有魚。--《易·姤》
包之以虎皮。--《禮記·樂記》
又如:紙包不住火;包纏(包裹纏繞)
包含,包容。裡面含有 [contain;include]
舉一滴可包陵谷。--唐·李朝威《柳毅傳》
皆包在諸谷中。--宋·沈括《夢溪筆談》
又如:把小費包在內;包涵(包有,含有);包吞(包含);包荒(掩飾;遮蓋;原諒,寬容)
包圍。四面圍住 [
包 bāo
1用紙、布等裹東西:~雜誌。
2裹好了的東西:郵~。
3裝東西的口袋:背~。
4量詞:一~糖。
5物體或身體上鼓起來的疙瘩:身上起了一個~。
6氈制的圓頂帳篷:蒙古~。
7圍繞:從兩面~抄過去。
8容納在內;總括在一起:~含。
9承擔任務並負責完成:承~。
十擔保:~您滿意。(11)約定專用:~車、~廂。(12)姓。
【包庇罪】明知是犯罪分子,而向司法機關或有關組織作假證明,幫助其掩蓋罪行,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。事先有通謀的,應以共同犯罪論處。
【包藏禍心】心裡暗藏著壞念頭。又作包藏奸心。
【包藏奸心】見【包藏禍心】。
【包產到戶】中國實施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組織形式之一。一般以戶為單位,根據承包的土地、生產工具、技術及勞動力等條件制訂出產量指標並負責完成。
【包涵】請人原諒的客套話:招待不周,請諸位~。
【包攬】包攬過來,全部承擔:~一切。
【包羅萬象】包容一切。形容內容豐富,應有盡有:展覽會可真是~,無所不有。
【包容力】承受力。
【包頭市】內蒙古自治區轄市。位於內蒙古中部偏西,北依大青山,南臨黃河,在土默川和後套平原之間。是全區經濟中心。工業以鋼鐵冶煉和機械製造為主導產業,有之稱。
【包廂】某些影劇院設在樓上的單間席位,一間有幾個位置。
【包拯】(999-1062)北宋大臣。字希仁。廬州合肥(今安徽合肥)人。進士出身。曾任龍圖閣直學士,知開封府事,三司使等。為官清廉,執法嚴正,不避權貴。後世稱為。有《包孝肅奏議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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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pao 1.通"庖"。廚房。 2.通"匏"。參見"包瓜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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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fu 1.包來,地名,春秋時莒邑,在今山東省沂水縣西北。 2.包丘,複姓。亦作"苞丘",即浮丘。楚有包丘子,與李斯同事荀卿。見漢桓寬《鹽鐵論.毀學》。

尾:本義指人或動物的尾巴,引申為末端,邊際。(此字在人名庫中共出現約:1290次)
尾字出處:[說文解字]:編號5400,第08卷下,尾部第1字 [康熙字典]:頁300第16
尾
(會意。從倒毛在屍後。屍,指人。像人長有尾巴。本義:人或動物的尾巴)
同本義 [tail]
尾,微也。--《說文》
履虎尾 ,未濟,濡其尾。--《易·履》
又如:虎尾;牛尾;尾大(比喻臣下勢力強大);尾君子(指猴子)
末端,末尾 [end]
渤海之尾。--《列子·湯問
運於渤海之尾。
繫於其尾。--《資治通鑒》
舟尾橫臥一楫。--明·魏學洢《核舟記》
又如:首尾;無頭無尾;尾末(末尾;尾宿之末);尾句(句尾);尾頁(末頁)
水流的下游 [lower reaches]。如:我住在江尾
邊際,邊界 [boundary]
夫邊境者,國之尾也。--《國語》
後部 [rear]
尾wěi
⒈尾巴,脊椎動物軀幹背面最後的一段,泛指低等動物身體末端的突出部分:搖~。馬~巴。~椎骨。蜻蜓~巴。
⒉末端:~聲。末~。機~。
⒊跟在後面:~隨。
⒋蟲魚鳥獸等交配:交~。
⒌量詞。指魚:三~魚。
⒍星宿名,二十八宿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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尾yǐ
⒈馬尾巴上的長毛或蟋蟀等尾部的針狀物:馬~羅篩。三~兒(雌蟋蟀)。

琴:琴字的原義是指一種可以彈撥或吹奏的樂器,這種樂器最早出現於周朝。(此字在人名庫中共出現約:635460次)
琴字出處:[說文解字]:編號8362,第12卷下,琴部第1字 [康熙字典]:頁735第11
琴
(本作「琴」。象形。小篆字形,像樂器形,上面「玨」象弦和弦柱,下面象琴身。本義:撥絃樂器。俗稱古琴)
同本義 [qin, a seven-stringed plucked instrument]
琴,絃樂也。神農所作,洞越練朱五弦,周加二弦,象形。古文從瑟金省聲。--《說文》
神農氏琴長三尺六寸六分,上有五弦,曰宮商角徵羽,文王增二弦,曰少宮、少商。--《廣雅·釋樂》
樂琴書以消憂。--晉·陶淵明《歸去來兮辭》
又如:琴史(琴和史籍);琴書(琴與書;談論琴藝的典籍);琴床(琴案;琴幾);琴柱(琴上用以系弦的柱)
某些樂器的通稱 [a general name for certain musical
琴qin
⒈撥絃樂器,俗稱"古琴"。有五根弦,後增加為七根。
⒉某些樂器的名稱:口~。鋼~。電子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