且說公差押劉君配下堂,回鋪交代《施公案》第十四回 判案畢專等回文斷女子親父收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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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公案 - 第十四回 判案畢專等回文斷女子親父收領

施公案

第十四回 判案畢專等回文斷女子親父收領

且說公差押劉君配下堂,回鋪交代。

及至鋪內,交代了王公弼,以後進衙入監不提。

話說施公正坐公堂理事,又見衙役下跪回話,說:「被盜去財物強一姦一女兒的海潮帶到。」

施公說:「叫上來!」不多時海潮上堂跪下。

施公道:「你告盜騙失女。

眾凶已被本縣拿住,少時叫你結案。」

吩咐先把九黃、七珠帶下去,再把十二寇帶上來。

眾役答應,立刻帶上跪下。

施公叫:「海潮,你認認十二人之內,見過那幾個,好與結案。」

海潮答應,上前挨次看了一遍,跪下口稱:「老爺在上,容小人稟明。

那日晚上眼花昏迷了,叫女兒上前來認吧。」

施公說:「使得。」

海潮叩首而去。

不多時同女兒上堂,跪在一旁。

施公見他愁眉不展,兩眼含淚,見人慚愧。

施公看罷,道:「海潮,叫你女兒上前去認。」

海潮答應:「領命。」

走下來至寇盜面前認盜。

海潮說:「那晚就是這些惡賊,把我口中塞緊棉花。

那個用繩子捆我的,打我的,登時嚇得我二目昏花,認不真切。

因此叫吾兒認真切記。」

女兒認罷,上堂回明。

施公帶怒,叫十二寇說:「你們偷盜人財,罪難輕恕;見色強一姦一,罪上加罪,快些實說!」十二盜各自招認。

施公吩咐海潮領女回家,詳文到時,再領賊贓。

海潮謝恩而去。

不一刻,失物的李天成也被帶來。

施公說:「李天成,本縣拿獲十二寇在此。

你既失盜被害,你必認識。

且把你夥計喪命之由說來,本縣與你結案。」

李天成答應,從頭至尾,說了一遍。

施公聽所說與訴呈相符,道:「你休要傷感,本縣判斷公平。」

又叫眾寇上前跪下,問:「你們在南北兩路打劫事情,從實招來,免受苦刑。」

眾寇一聽,共說:「小的等作惡,原是不假,情願治罪畫供,求老爺免刑。」

施公聞言大悅道:「你等順理,本縣豈無好生之德?」

遂叫:「李天成,你可聽見了?這強盜都招口供,你事可結案,先回收殮你夥計一屍一首,再聽傳領贓物。」

李天成答應,出衙而去。

且說施公又問眾寇:「那海潮、李天成二人之贓,現放何處?」

眾寇說:「兩家財物,銀錢花費一半,下剩在蓮花院內。」

施公一聽,吩咐將招單拿下去,叫眾寇畫押呈上。

施公帶笑說:「你們聽我吩咐,我這裡行文,詳報上司。

少不得委屈你們在監,候著喜信。

本縣但有開脫生路,無不盡力。」

眾寇認作好話,個個心喜,一齊答應。

施公叫禁役收監,吩咐小心。

禁子答應,把十二寇帶去收監,多加防範。

施公又叫小和尚上來,說:「你們再把凶僧之過,說與本縣聽聽,好結此案。」

小和尚遵命,自始至終,又說一遍。

施公聽罷,與招單相符,又提僧尼,畫押呈上。

立刻吩咐:「連十二寇共作移文,詳報上司。

回文一到,以便正法結案。」

又吩咐禁子,當堂給九黃釘了腳鐐,又把七珠打了三十大板,打個死去活來,這才同收監內。

又把施食的十二個和尚帶來跪下,施公說:「爾等內有蓮花院中僧人否?」

眾僧回道:「我等十人,各廟居住,他們是蓮花院的。」

施公說;「你們十人,既不是九黃廟中之僧,與你們無干。

從今以後,你們謹守清規,本縣今日開放你們,去吧。」

眾僧一一謝恩,叩首起來,下堂唸經出去,各回本廟而去。

施公又看二僧,面貌慈善,都有年紀,不像行惡之人,說:「你二人同這小和尚回廟,焚修去吧。」

四僧謝恩,叩頭起來,回蓮花院。

餘僧俱跪下。

施公看去,腰粗膀大,凶眉惡眼,個個都是不法之人。

不問情由,一抽一簽擲下,「每人打三十大板,一面枷在江都縣路口上,一月示眾。」

問:「情願還俗,即發回家為民。」

又叫施食的十二尼姑跪下。

一看,就認出不賢惠的有四個尼姑,吩咐帶在一旁。

向那八個尼姑說道:「你們聽本縣吩咐,你們各回庵去。

七珠自作自受,從今你們須守清規。

那七珠的觀音庵內,每人輪流照看焚修。

但有風吹草動,本縣查出,定不寬恕。

去吧。」

八尼一齊答應,叩頭而去。

四個尼姑都擔驚害怕。

施公說:「你們四人作的壞事,你們自己明白。

還有什麼辯處,快快實說,本縣好結此案。」

四尼不敢強辯,個個叩頭,口稱:「老爺,小尼心邪。

不料老爺的神目如電,小尼等豈敢虛言強辯,只求老爺看佛面。

小尼以後改邪歸正,謹守清規了。」

未知後事如何,且看下回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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