卻說太宗自十殺伍登之後,頗生退悔,遂《木蘭奇女傳》三十二 木蘭三上陳情表 太宗建廟旌賢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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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蘭奇女傳 - 三十二 木蘭三上陳情表 太宗建廟旌賢良

木蘭奇女傳

三十二 木蘭三上陳情表 太宗建廟旌賢良

卻說太宗自十殺伍登之後,頗生退悔,遂疏斥張昌宗,不許在軍機所行走。

忽一十夜夢一大鸚鵡,自天而下,日月對照。

鸚鵡集於李樹上,將李樹花葉盡行披落。

太宗召許敬宗,以夢告之。

敬宗曰:「鸚鵡自天而下,又日月對照,披落李樹花枝,將來亂唐室天下,定是武昭公主木蘭也。

李淳風言此女居於王宮,隱隱指出木蘭是陛下受重之人,天機不可洩露。

且卦辭云:眇能視,跛能覆,覆虎尾。

曰眇,曰跛,是其外體不全,而能視能履,非真眇真跛可比。

今若履虎尾而不懼,必有咥人之凶,將來為禍於子孫,窺竅神器,武人為於大君也。

木蘭女扮男妝,出征十二年,立十二功勞,非武人而誰哉?豈不知小不忍則亂大謀,陛下奈何學婦人之仁,而不究當前之禍?今元勳俱已老邁,後進之士志氣清明,上下歸心,有如木蘭者乎!」太宗曰:「無有也。」

「料敵制勝,協和眾心,戰則必克,有如木蘭者乎?」

太宗曰:「無有也。」

「涉獵三教經書、歷代政治,默識心通,有如木蘭者乎?」

太宗曰:「無有也。」

敬宗不復語,太宗曰:「朕非不忌武昭公主,但十愛十之親若骨肉,惡之視若仇(隹七隹),恐非仁者所為。

前日誤殺伍登,文武大臣疾首寒心,朕非不知,豈可無罪而又殺木蘭?」

敬宗曰:「天有妖象,民有語言,武昭公主亂唐室天下,臣為萬歲後代計耳。

萬歲恐臣民譏議,諛以美言,召至中途,毒殺之可也。

令使臣詐稱中風而死,夫誰得而知之?如木蘭再不奉詔,加以抗旨之罪,命節度使尉遲寶林囚之來京。

中途絕其飲食,說他懼罪而死,眾口塞矣。」

太宗大喜,命張昌宗召木蘭。

昌宗受了密旨,竟往湖廣西陵而來不表。

再說李靖屢屢告老致仕,太宗留之不住,回山修道而去。

尉遲恭辭回田莊,壽享八十五歲,無疾而終。

皆因太宗庇護才人武曌,屈殺伍登之故。

再說張昌宗奉旨來至西陵,木蘭排香接詔跪。

旨云:

朕與後春秋鼎盛,後每念卿有公主之名,未見公主之面,即皇宮幼女等,皆傾心慕悅。

公主守制,料已三年,詔書到日,易服成祥,隨使臣來京,慎勿抗命。

木蘭讀罷,張昌宗施禮而言曰:「萬歲視公主如親骨肉,公主宜早作速進京,以慰聖意。」

木蘭曰:「前日爾逢君之惡,屈殺鎮北侯,天下人人共怨,今欲誑我進京,在中途絕我十性十命。

若不念爾受天子之命,斬爾佞臣,以洩伍登之憤。」

嚇得張昌宗不敢做聲。

木蘭說罷,即入內室,連夜修起陳情表文,次日出來,喝曰:「張昌宗何在?」

張昌宗連忙跪下:「啟公主,十奴十才在這裡。」

木蘭曰:「我這陳情表文,你繼之回朝,代我朝見聖上,道臣兒不肯進京,恐明彰君過。」

木蘭即望闕而拜曰:「父兮母兮,生我鞠我。

十乳十哺劬勞,曷其有極。

為今之故,盡了十性十命,身死心安,毋遺君患。

竊竊孤忠,天人共鑒。」

木蘭道罷,解十衣露胸,手執寶劍,將胸骨破開,用手扯出心來,叫十聲:「張昌宗,看我赤心如日,豈肯行叛義之事?」

嚇得張昌宗叩頭不止。

須臾鮮血進盡,木蘭氣絕。

金蘭欲殺昌宗,鐵冠止住曰:「若殺朝廷使臣,有傷木蘭之忠。」

執劍將木蘭心割下來,盛入盒內,令張昌宗懷之進京。

昌宗眾人鼠竄而逃。

花阿珍見木蘭既死,附十十屍十十慟哭欲絕,回入房十中,自縊而亡。

鐵冠道人同諶于飛葬木蘭、阿珍於木蘭山麓,二人就木蘭山左白雲洞中,煉十性十不出,不知所為。

一日,諶于飛割雞十卵十款客。

見青包黃外,黃外青中,黃中另有一光明小竅,奮然流涕。

謂鐵冠道人曰:「惜乎!木蘭一死,吾道其窮矣乎?人但知雞十卵十之形,可以像天地,而不知十卵十形如太極,其像在天地之先,混沌未開之時,中有金光,如十卵十之黃也。

黃中小竅光明,如太極之根。

漸而青氣充足,其殼始堅。

由十卵十而生雞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腎、與人相同,始為後天卦象。」

於是二人相與作《道心說》。

其文既成,思楊琰(廷臣之子)出仕武崗,為人重厚簡默,堪為載道之器,遣人以文遺之。

楊琰得書,焚香跪誦。

其略云:

人心惟危,道心惟微。

危微之辨,十精十一執中。

謂遏欲可以革人心,善矣,而猶有未善也;謂誠意可以見道心,至矣,而猶有未至也。

蓋人心動於外,憑乎血肉之心;道心靜於內,生乎自然之心。

以在內自然之心,制在外血肉之心,則人心不待克而自克,道心不期明而自明矣。

昔者顏子欲學聖人,始於人心上用功,則曰:仰之彌高,鑽之彌時,瞻之在前,忽焉在後。

及夫子誘之,歸於道心,則曰:「如有所立卓爾,而向之彌高彌堅,在前在後者,恍然自失矣。

老氏曰:以心觀心,心外無道,琢磨人心之語也;以道觀道,道外無心,安養道心之語也。

不然,佛者曰:「外想不入,內想不出,非人心、道心之切要歟?蓋心體本一也,而其用則有二焉。

一之於內,而不二乎其外,道心得矣。

二乎其外,忘乎其內,人心作矣。

所以聖人畫卦,離南坎北,震東兌西,而八卦之中,不著一筆。

蓋道心與太虛同體,無可著筆之處。

故云:未畫時先有易,須知無像是先天,豈淺鮮哉!莊子喻道心為何有之鄉,故其言曰:嗜欲深者天機淺,爾其游心於淡,含氣於漠,順物自然,而毋容自私焉。

莊子可謂知道之用也。

惜乎以清虛為道源,以仁義為附贅,而不知仁即道心之體,虛即道心之用,未有仁而心猶有不虛者也,未有虛而心猶有不仁者也。

惜乎莊子有聖人之智,而無聖人之才也。

楊琰看罷,再拜而起,日誦不休。

晚有所得,於是鐫之於石,置之南嶽山中,以昭後世,永垂不朽。

再說張昌宗行至六七里到了驛旅河,將盒兒打開,取心向水中漂洗。

心中之血,滴出如絲,順水流百餘丈不斷(今木蘭山有洗血河,山右有木蘭潭)。

張昌宗每日早晚,對盒焚香再拜,方上馬而行。

到了長安,捧表獻盒於天子。

將木蘭之事,細細奏明。

太宗聞奏,發立汗下。

啟表細觀,內云:

臣兒木蘭,聞至孝之子,不忍忤親之心,寧敢犯其色乎?至忠之臣,不忍視君之過,寧敢長其惡乎?然至孝而見疑,申生受驪姬之謗;至忠而獲罪,周公歌鴟鴞之詩。

說者謂天實為之,以成二子之忠孝,臣竊以為不然。

蓋申生之罪,可以死可以不死,周公之謗,可以辨可以不辨。

邇者鎮北侯伍登叛義儀誅,使伍登而果有是心也,肆其十十屍十十於市可也,奈何陛下旋殺之而封之?豈惡其生而十愛十其死歟?使伍登而無是心也,陛下雖榮其墓宅,未足以慰伍登之魂焉。

臣則曰天實為之,以報伍登之隱微。

蓋伍登有可殺之理,而無可殺之罪;陛下有殺伍登之權,而無殺伍登之實案也。

孟子曰:善戰者服上刑。

是善殺人者,人終殺之。

然則伍登之死也,理有當然,事有必至者也。

臣兒不幸亦善戰,故臣之死,亦必如伍登之死也。

嗟乎,伍登見疑於君上,在己已為非忠,復彰君之過失,於理尤為非順。

臣拊心自憶:向也服干戈而履異域,女道既已有乖;今也詣闕廷而受極刑,閨範殊為不雅。

不若向赤日而矢赤心,傍親塋而守親訓。

方寸之物,對君上可以無慚;七尺之軀,依父母猶能無愧。

昔日之爵祿可辭,今朝之白刃可蹈。

陛下念臣立心忠孝,不能成忠孝之令名;盡十性十天道,不能獲天道之蔭庇;持身事父,不能全父母十之遺形。

天實為之。

莫之致而至,命也,臣死復何恨!

太宗看武昭公主所奏,言言天理,字字良心,真十性十相感,自然淚下,哀痛不已。

再將盒兒揭開,金光射目,一顆舍利子,赤若丹砂,光似明珠。

即命杜如晦、王珪持原盒繼回西陵合葬,謚武昭公主為貞德公主,題其坊曰:「忠孝勇烈」。

又命崇其墓,須高百尺,週五百步。

又詔地方官春秋隆以祭曲,封其弟金蘭襲受侯爵。

後來武則天在位,錄封太宗所殺伍氏之後,差人掘李淳風之墓,不見其十十屍十十。

榮封木蘭朱氏之後,又賜號昭烈後,又賜金書。

對聯云:

人誇烈女心如石,我十愛十將軍勇過男。

後來公主在木蘭山,屢屢顯聖,不可具述,至今香火不絕。

後人有詩歎曰:

至孝由天十性十,知微勇即生。

當時傳盛事,後代仰忠貞。

望月形初見,三秋氣共清。

山與人俱永,亙古挹芳名。

又有詩贊曰:

木蘭聳翠兩峰青,降落真靈作女型。

竭力致身期盡十性十,閨中明德有餘馨。

卻說界牌關總兵朱明,聞木蘭身死,解印回家,披孝守墓,三年不倦。

一夕,夢花阿珍叫曰:「公主至矣。」

朱明跪拜曰:「將軍近日無恙否?」

公主答曰:「吾已奏明上帝,保爾為值殿功曹,當與我同游上界。」

次日,朱明告知妻子尹氏,無疾而終。

再說楊琰聞木蘭已死,喪吾諸人亦皆去世,惟諶于飛、鐵冠道人尚在。

恐大道無傳,即致仕回家,到白雲洞中,謁見二公。

于飛迎而謂曰:「子何來遲?」

琰曰:「侄兒貪取仕進,塵心不淨,讀二位叔父所忖道心之文,思往事如夢境,特回家聽講,祈二位叔父不吝斯道,以省侄兒之愚昧。」

于飛曰:「子有疑則問,以共相啟發耳。」

琰問曰:「據叔父所云,一心分為二用,但不知人心、道心必如何,才分清界限?」

于飛曰:「子靜坐思之,覺一派妄念,千頭萬緒,總在心面上滾來滾去,這就名為欲界。

爾於此時,任他紛紛亂亂,一心守住主人,久而久之,覺妄念滅盡,心內如如在在,又覺此心非心,竟是一個光明境界。

於光明界內,又覺有一個主宰,不動不搖。

古人云:外無私慾,內合天理,允執厥中者,此也。

又云:恍兮惚兮,其中有真。

象帝之先,亦指此也。

但此時雖雲自見道心,切不可自謂有得,著一毫意念在內。

若有意念,即為著了實相。

古人云:外著實相,內心即亂;內著實相,真十性十不空。

不空則真十性十不靈,真切實語也。」

琰曰:「儒者之用心以誠,道家之用心以虛。

誠則有主,虛則不窒,敢問二教同異之間,相去若何?」

于飛曰:「聖人恐人用誠字太過,則近於固執,故繼以明字;太上恐人用虛字太過,則無實際工夫,故繼之以一字,其間並無同異之處。」

琰又問曰:「道家雲降龍伏虎,有是事乎?」

于飛曰:「心靈如龍,念猛如虎,心靜則龍降,念止則虎伏。」

琰曰:「如何分先天、後天?」

于飛曰:「心靜念止是先天,心動念馳是後天。」

琰曰:「佛家言十性十全是談空,不知其中亦有實際工夫否?」

鐵冠道人曰:「大悟山焦周和尚得喪吾心法,賢侄何不去問於彼?」

楊琰即回家備禮,向大悟而來。

焦周聞之,迎入方丈相見。

禮畢,琰見焦周座間置《論語》一部,琰笑曰:「和尚念儒書何用?」

周曰:「悟禪。」

琰曰:「在何句上悟?」

周曰:「在毋意、毋固、毋必、毋我上悟。」

琰曰:「忍無而不無,若何?」

周曰:「有若無。」

琰曰:「若不有而有?」

周曰:「空空如也。」

琰拜曰:「吾師真不愧為喪吾徒弟。」

是夜二人同榻而臥,次日五鼓,眾和尚來撞鐘擂鼓,焚香課誦。

焦周起來,亦向經堂禮佛稱揚。

楊琰心中想道:不知焦周亦誦何經?急忙起來,輕步至焦周背後一看,卻念的是《中庸》。

琰問曰:「子念《中庸》何為?」

周曰:「悟禪。」

琰曰:「從何句起?」

周曰:「天命之謂十性十起。」

琰曰:「從何句終?」

周曰:「無聲無臭至矣。」

琰曰:「《中庸》實際在何句?」

周曰:「所以行之者,一也。」

楊琰深為拜服曰:「吾欲延師於家,接諶于飛、張良貞同至合下,盤桓論道若何?」

周曰:「吾亦欲會二公久矣。」

遂欣然下山,四人相見,依長晚序坐,談心數日。

有時念及木蘭、喪吾諸人,未免有一番傷感。

一日,琰問曰:「學道人以何字為先?」

鐵冠曰:「以我字為先。」

琰曰:「我字左右皆戈,人心懷我字,則滿腔皆是私念。

又輕人自恃,正人君子不來親附。

若十操十戈而立,戕人自戕,不足有為。

人能克除我字,則心公而直,公則不私,直則不屈,仁道近焉。

叔父雲以我字為先,是此意也。」

鐵冠曰:「此十性十學之論我字也。

凡有命學,在十性十中立命,也要在我字推求出來,方是大學問。」

楊琰靜居七日,參悟不出,出見鐵冠、于飛、焦週三人,同觀太極圖。

楊琰大悟,向三人叩拜曰:「弟子聞命矣。

我字中間一橫象太極,二縱像兩儀,四八象四象。

仔細玩之,五行八卦皆備,斯其為我乎?」

鐵冠喜躍曰:「如是如是。」

諶于飛乃擊桌而歌曰:

天地三才互相依,一身萬法皆為備。

身中有個太極圈,圈中一點是十性十命。

總於心內自修持,千言萬語說不盡。

涵養不睹不聞時,動靜關中心常定。

鐵冠道人乃歌曰:

不無不有正當中,潛修真十性十似潛龍。

養就明珠飛騰日,風雲雷雨贊化工。

贊化工能顯神通,接引眾生出牢籠。

但教心地常清靜,三乘妙法此為宗。

焦周和尚乃歌曰:

文佛心印偈三千,妙法無為亦無言。

十性十空何用持戒定,戒定只緣要心堅。

能於諸相不留心,更向何處問真詮。

真詮一句為君說,念頭止儘是先天。

楊琰乃歌曰:

十性十天心地兩無分,一體同參見月明。

月明只為光能照,靜裡乾坤別有春。

對鏡不迷為煉十性十,煉十性十常如活死人。

此法空中有實相,黍珠一點是元神。

四人歌罷,彼此相賞,以後詩詞,難於盡錄。

後來于飛八十四歲乃終,鐵冠道人九十六歲而終,焦週一百二十歲而終,楊琰八十二歲而亡。

人稱「西陵四老」。

本朝康熙年間,大悟山又出一僧,名沖元和尚。

明心見十性十,說法度人。

先示歸期,端坐而化,葬於素山寺後。

木蘭山出一計道人,能知過去未來,白日飛昇。

二公皆與四川巡撫姚公為密友。

往來詩詞,不必細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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