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廟社稷靈星先農迎春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,立高廟於雒陽《後漢書白話版》志第九 祭祀下(原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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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第九 祭祀下(原文)

宗廟 社稷 靈星 先農 迎春

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,立高廟於雒陽。

四時祫祀,高帝為太祖,文帝為太宗,武帝為世宗,如舊。

余帝四時春以正月,夏以四月,秋以七月,冬以十月及臘,一歲五祀。

三年正月,立親廟雒陽,祀父南頓君以上至舂陵節侯。

時寇賊未夷,方務征伐,祀儀未設。

至十九年,盜賊討除,戎事差息,於是五官中郎將張純與太僕朱浮奏議:「禮,為人子事大宗,降其私親。

禮之設施,不授之與自得之異意。

當除今親廟四。

孝宣皇以孫後祖,為父立廟於奉明,曰皇考廟,獨群臣侍祠。

願下有司議先帝四廟當代親廟者及皇考廟事。」

下公卿、博士、議郎。

大司徒涉等議:「宜奉所代,立平帝、哀帝、成帝、元帝廟,代今親廟。

兄弟以下,使有司祠。

宜為南頓君立皇考廟,祭上至舂陵節侯,群臣奉祠。」

時議有異,不著。

上可涉等議,詔曰:「以宗廟處所未定,且合祭高廟。

其成、哀、平且祠祭長安故高廟。

其南陽舂陵歲時各且因故園廟祭祀。

園廟去太守治所遠者,在所令長行太守事侍祠。

惟孝宣帝有功德,其上尊號曰中宗。」

於是雒陽高廟四時加祭孝宣、孝元,凡五帝。

其西廟成、哀、平三帝主,四時祭於故高廟。

東廟,京兆尹侍祠,冠衣車服如太常祠陵廟之禮。

南頓君以上至節侯,皆就園廟。

南頓君稱皇考廟,鉅鹿都尉稱皇祖考廟,鬱林太守稱皇曾祖考廟,節侯稱皇高祖考廟,在所郡縣侍祠。

二十六年,有詔問張純,禘合之禮不施行幾年。

純奏:「禮,三年一祫,五年一禘。

毀廟之主,陳於太祖;未毀廟之主,皆升,合食太祖;五年再殷察。

舊制,三年三祫,毀廟主合食高廟,存廟主未嘗合。

元始五年,始行禘禮。

父為昭,南向;子為穆,北向。

父子不並坐,而孫從王父。

禘之為言諦,禘諟昭穆,尊卑之義。

以夏四月陽氣在上,陰氣在下,故正尊卑之義。

合以冬十月,五穀成熟,故骨肉合飲食。

祖宗廟未定,且合祭。

今宜以時定。」

語在《純傳》。

上難復立廟,遂以合祭高廟為常。

後以三年冬祫,五年夏禘之時,但就陳祭毀廟主而已,謂之殷。

太祖東面,惠、文、武、元帝為昭,景、宣帝為穆。

惠、景、昭三帝非殷祭時不祭。

光武皇帝崩,明帝即位,以光武帝撥亂中興,更為起廟,尊號曰世祖廟。

以元帝於光武為穆,故雖非宗,不毀也。

後遂為常。

明帝臨終遺詔,遵儉無起寢廟,藏主於世祖廟更衣。

孝章即位,不敢違,以更衣有小別,上尊號曰顯宗廟,間祠於更衣,四時合祭於世祖廟。

語在《章紀》。

章帝臨崩,遺詔無起寢廟,廟如先帝故事。

和帝即位不敢違,上尊號曰肅宗。

後帝承尊,皆藏主於世祖廟,積多無別,是後顯宗但為陵寢之號。

永元中,和帝追尊其母梁貴人曰恭懷皇后,陵曰西陵。

以竇後配食章帝,恭懷後別就陵寢祭之。

和帝崩,上尊號曰穆宗。

殤帝生三百餘日而崩,鄧太后攝政,以尚嬰孩,故不列於廟,就陵寢祭之而已。

安帝以清河孝王子即位,建光元年,追尊其祖母宋貴人曰敬隱後,陵曰敬北陵。

亦就陵寢祭,太常領如西陵。

追尊父清河孝王曰孝德皇,母曰孝德後,清河嗣王奉祭而已。

安帝以讒害大臣,廢太子,及崩,無上宗之奏。

後以自建武以來無毀者,故遂常祭,因以其陵號稱恭宗。

順帝即位,追尊其母曰恭愍後,陵曰恭北陵,就陵寢祭,如敬北陵。

順帝崩,上尊號曰敬宗。

沖質帝皆小崩,梁太后攝政,以殤帝故事,就陵寢祭。

凡祠廟訖,三公分祭之。

桓帝以河間孝王孫蠡吾侯即位,亦追尊祖考,王國奉祀。

語在《章和八王傳》。

桓帝崩,上尊號曰威宗,無嗣。

靈帝以河間孝王曾孫解犢侯即位,亦追尊祖考。

語在《章和八王傳》。

靈帝時,京都四時所祭高廟五主,世祖廟七主,少帝三陵,追尊後三陵,凡牲用十八太牢,皆有副倅。

故高廟三主親毀之後,亦但殷祭之歲奉祠。

靈帝崩,獻帝即位。

初平中,相國董卓、左中郎將蔡邕等以和帝以下,功德無殊,而有過差,不應為宗,及余非宗者追尊三後,皆奏毀之。

四時所祭,高廟一祖二宗,及近帝四,凡七帝。

古不墓祭,漢諸陵皆有園寢,承秦所為也。

說者以為古宗廟前制廟,後制寢,以像人之居前有朝,後有寢也。

《月令》有「先薦寢廟」,《詩》稱「寢廟弈弈」,言相通也。

廟以藏主,以四時祭。

寢有衣冠幾杖象生之具,以薦新物。

秦始出寢,起於墓側,漢因而弗改,故陵上稱寢殿,起居衣服象生人之具,古寢之意也。

建武以來,關西諸陵以轉久遠,但四時特牲祠;帝每幸長安謁諸陵,乃太牢祠。

自雒陽諸陵至靈帝,皆以晦望二十四氣伏臘及四時祠。

廟日上飯,太官送用物,園令、食監典省,其親陵所宮人隨鼓漏理被枕,具盥水,陳嚴具。

建武二年,立太社稷於雒陽,在宗廟之右,方壇,無屋,有牆門而已。

二月、八月及臘,一歲三祠,皆太牢具,使有司祠。

《孝經援神契》曰:「社者,土地之主也。

稷者,五穀之長也。」

《禮記》及《國語》皆謂共工氏之子曰句龍,為后土官,能平九土,故祀以為社。

烈山氏之子曰柱,能植百谷疏,自夏以上祀以為稷,至殷以柱久遠,而堯時棄為後稷,亦植百谷,故廢柱,祀棄為稷。

大司農鄭玄說,古者官有大功,則配食其神。

故句龍配食於社,棄配食於稷。

郡縣置社稷,太守、令、長侍祠,牲用羊豕。

唯州所治有社無稷,以其使官。

古者師行平有載社主,不載稷也。

國家亦有五祀之祭,有司掌之,其禮簡於社稷雲。

漢興八年,有言周興而邑立後稷之祀,於是高帝令天下立靈星祠。

言祠後稷而謂之靈星者,以後稷又配食星也。

舊說,星謂天田星也。

一曰,龍左角為天田官,主谷。

祀用壬辰位祠之。

壬為水,辰為龍,就其類也。

牲用太牢,縣邑令長侍祠。

舞者用童一男十六人。

舞者象教田,初為芟除,次耕種、芸耨、驅爵及獲刈、舂簸之形,像其功也。

縣邑常以乙未日祠先農於乙地,以丙戌日祠風伯於戌地,以己丑日祠雨師於丑地,用羊豕。

立春之日,皆青幡幘,迎春於東郭外。

令一童一男冒青巾,衣青衣,先在東郭外野中。

迎春至者,自野中出,則迎者拜之而還,弗祭。

三時不迎。

論曰:「臧文仲祀爰居,而孔子以為不知。

《漢書·郊祀志》著自秦以來迄於王莽,典祀或有未修,而爰居之類眾焉。

世祖中興,蠲除非常,修復舊祀,方之前事邈殊矣。

嘗聞儒言,三皇無文,結繩以治,自五帝始有書契。

至於三王,俗化雕文,詐偽漸興,始有印璽,以檢一奸一萌,然猶未有金玉銀銅之器也。

自上皇以來封泰山者,至周七十二代。

封者,謂封土為壇,柴祭告天,代興成功也。

《禮記》所謂「因名山升中於天」者也。

易姓則改封者,著一代之始,明不相襲也。

繼世之王巡狩,則修封以祭而已。

自秦始皇、孝武帝封泰山,本由好仙、信方士之言,造為石檢印封之事也。

所聞如此。

雖誠天道難可度知,然其大較猶有本要。

天道質誠,約而不費者也。

故牲有犢,器用陶匏,殆將無事於檢封之間,而樂難攻之石也。

且唯封為改代,故曰岱宗。

夏康、周宣,由廢復興,不聞改封。

世祖欲因孝武故封,實繼祖宗之道也。

而梁松固爭,以為必改。

乃當夫既封之後,未有福,而松卒被誅死。

雖罪由身,蓋亦誣神之咎也。

且帝王所以能大顯於後者,實在其德加於民,不聞其在封矣。

言天地者莫大於《易》,《易》無六宗在中之象。

若信為天地四方所宗,是至大也。

而比太社,又為失所,難以為誠矣!

贊曰:天地禋郊,宗廟享祀,鹹秩無文,山川具止。

一婬一乃國紊,典惟皇紀。

肇自盛敬,孰崖厥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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