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紀四十三漢安帝延光四年(乙丑,公元125年)[1]春,二月,乙亥《資治通鑒》白話版《資治通鑒》txt·漢紀四十三 孝安皇帝下延光四年(乙丑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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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話版《資治通鑒》txt·漢紀四十三 孝安皇帝下延光四年(乙丑、

漢紀四十三漢安帝延光四年(乙丑,公元125年)

[1]春,二月,乙亥,下邳惠王衍薨。

[1]春季,二月乙亥(疑誤),下邳惠王劉衍去世。

[2]甲辰,車駕南巡。

[2]甲辰(十七日),安帝去南方巡視。

[3]三月,戊午朔,日有食之。

[3]三月戊午朔(初一),出現日食。

[4]庚申,帝至宛,不豫。

乙丑,帝發自宛;丁卯,至葉,崩於乘輿。

年三十二。

[4]庚申(初三),安帝抵宛,身一體頓覺不適。

乙丑(初八),從宛出發。

丁卯(初十),抵達葉縣,就死在車上。

年僅三十二歲。

皇后與閻顯兄弟、江京、樊豐等謀曰:「今晏駕道次,濟陰王在內,邂逅公卿立之,還為大害。」

乃偽云「帝疾甚」,徙御臥車。

所在上食、問起居如故。

驅馳行四日,庚午,還宮。

辛未,遣司徒劉熹詣效廟、社稷,告天請命;其夕,發喪。

尊皇后曰皇太后。

太后臨朝。

以顯為車騎將軍、儀同三司。

太后欲久專國政,貪立幼年,與顯等定策禁中,迎濟北惠王子北鄉侯懿為嗣。

濟陰王以廢黜,不得上殿親臨梓宮,悲號不食;內外群僚莫不哀之。

皇后和她的兄弟閻顯等,以及宦官江京、樊豐等密謀說:「如今皇帝死在道上,他的親生兒子濟陰王卻留在京都洛陽。

消息一旦傳出,如果公卿大臣集會,擁立濟陰王繼承帝位,將給我們帶來大禍。」

於是謊稱皇帝病重,將一屍一首抬上臥車,所過之處,貢獻飲食、問候起居,和往常一樣。

車隊急行四天,於庚午(十三日)返抵皇宮。

辛未(十四日),派司徒劉熹前往郊廟、社稷,禱告天地。

當晚,發喪,尊皇后為皇太后。

太后臨朝主政,任命其兄閻顯為車騎將軍、儀同三司。

太后為了長期把持朝廷大權,想選立一個年幼的皇帝。

於是和閻顯等在禁宮中定策,決定迎立濟北惠王的兒子、北鄉侯劉懿繼位。

而濟陰王因在此前已遭廢黜,反而不得上殿在棺木前哀悼父親,他悲痛號哭,飲食不進。

宮廷內外文武百官,無不為之哀傷。

[5]甲戌,濟南孝王香薨,無子,國絕。

[5]甲戌(十七日),濟南孝王劉香去世,無子繼承,封國撤除。

[6]乙酉,北鄉侯即皇帝位。

[6]乙酉(二十八日),北鄉侯劉懿即皇帝位。

[7]夏,四月,丁酉,太尉馮石為太傅,司徒劉熹為太尉,參錄尚書事;前司空李為司徒。

[7]夏季,四月丁酉(十一日),任命太尉馮石為太傅,司徒劉熹為太尉,參與主管尚書事務。

前任司空李為司徒。

[8]閻顯忌大將軍耿寶位尊權重,威行前朝,乃風有司奏「寶及其一黨一與中常侍樊豐、虎賁中郎將謝惲、侍中周廣、野王君王聖、聖女永等更相阿一黨一,互作威福,皆大不道。」

辛卯,豐、惲、廣皆下獄,死;家屬徙比景。

貶寶及弟子林慮侯承皆為亭侯,遣就國;寶於道自一殺。

王聖母、子徙雁門。

於是以閻景為衛尉,耀為城門校尉,晏為執金吾,兄弟並處權要,威福自一由。

[8]閻顯顧忌大將軍耿寶位尊權重,威望又高,於是指使有關官吏彈劾:「耿寶和他的同一黨一中常侍樊豐、虎賁中郎將謝惲、侍中周廣、野王君王聖、王聖的女兒永等人,互相結一黨一營私,作威作福,都大逆不道。」

辛卯(初五),樊豐、謝惲、周廣都被捕下獄處死,家屬流放比景。

耿寶和侄兒林慮侯耿承都貶為亭侯,遣歸封國。

耿寶在途中自一殺。

王聖母子,流放雁門。

於是,閻顯又任命其弟閻景為衛尉,閻耀為城門校尉,閻晏為執金吾,兄弟同一居權力中樞,任意作威作福。

[9]已酉,葬孝安皇帝於恭陵,廟曰恭宗。

[9]已酉(二十三日),將安帝埋葬在恭陵,廟號恭宗。

[10]六月,乙巳,赦天下。

[10]六月乙巳(二十日),大赦天下。

[11]秋,七月,西域長史班勇發敦煌、張掖、酒泉六千騎及鄯善、疏勒、車師前部兵擊後部王軍就,大破之,獲首虜八千餘人,生得軍就及匈奴持節使者,將至索班沒處斬之,傳首京師。

[11]秋季,七月,西域長史班勇征發敦煌、張掖、灑泉等郡六千騎兵和鄯善、疏勒、車師前王國的軍隊,進擊車師後王國國王軍就,大捷,斬首八千餘人,生擒軍就和匈奴持節使者,將其帶到索班陣亡處斬首,把人頭傳送到京都洛陽。

[12]冬,十月,丙午,越山崩。

[12]冬季,十月丙午(二十二日),越郡發生山崩。

[13]北鄉侯病篤,中常侍孫程謂濟陰王謁者長興渠曰:「王以嫡統,本無失德;先帝用讒,遂至廢黜。

若北鄉侯不起,相與共斷江京、閻顯,事無不成者。」

渠然之。

又中黃門南陽王康,先為太子府史,及長樂太官丞京兆王國等並附同於程。

江京謂閻顯曰:「北鄉侯病不解,國嗣宜以時定,何不早征諸王子,簡所置乎!」顯以為然。

辛亥,北鄉侯薨;顯白太后,秘不發喪,更征諸王子,閉宮門,屯兵自守。

[13]北鄉侯劉懿病重,中常侍孫程對濟陰王謁者長興渠說:「濟陰王是皇帝嫡子,原本沒有過失,先帝聽信一奸一臣讒言,竟被廢黜。

如果北鄉侯的病不能痊癒,我與你聯合除掉江京、閻顯,沒有不成功之理。」

長興渠同意。

此外,中黃門、南陽郡人王康,先前曾擔任太子府史,以及長樂太官丞、京兆王國等人,也都贊成孫程的意見。

江京對閻顯說:「北鄉侯的病不愈,繼位人應該按時確定,何不及早徵召諸王之子,從中選擇可以繼位的人?」

閻顯認為有理。

辛亥(二十七日),北鄉侯去世。

閻顯急忙稟告太后,暫時秘不發喪,再徵召諸王之子進宮,關閉宮門,駐兵把守。

十一月,乙卯,孫程、王康、王國與中黃門黃龍、彭愷、孟叔、李建、王成、張賢、史泛、馬國、王道、李元、楊佗、陳予、趙封、李剛、魏猛、苗光等聚謀於西鍾下,皆截單衣為誓。

丁巳,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。

是夜,程等共會崇德殿上,因入章台門。

時江京、劉安及李閏、陳達等俱坐省門下,程與王康共就斬京、安、達。

以李閏權勢積為省內所服,欲引為主,因舉刃脅閏曰:「今當立濟陰王,毋得搖動!」閏曰:「諾。」

於是扶閏起,俱於西鍾下迎濟陰王即皇帝位,時年十一。

召尚書令、僕射以下從輦幸南宮,程等留守省門,遮捍內外。

帝登雲台,召公卿、百僚,使虎賁、羽林士屯南、北宮諸門。

十一月乙卯(初二),孫程、王康、王國和中黃門黃龍、彭愷、孟叔、李建、王成、張賢、史泛、馬國、王道、李元、楊佗、陳予、趙封、李剛、魏猛、苗光等,在西鐘樓下秘密聚會,每人撕下一幅衣襟進行盟誓。

丁巳(初四),京都洛陽和十六個郡和封國發生地震。

當晚,孫程等先在崇德殿上集合,然後進入章台門。

當時,江京、劉安和李閏、陳達等正好都坐在禁門下,孫程和和王康一齊動手,斬殺江京、劉安和陳達。

因李閏長久享有權勢,為宮內人所信服,想讓他來領頭。

所以舉刀脅迫李閏說:「你必須答應擁戴濟陰王為帝,不得動搖!」李閏回答:「是。」

於是,大家將李閏扶起來,都到西鐘樓下迎濟陰王即皇帝位,當時濟陰王十一歲。

接著召集尚書令、僕射以下官吏跟隨御車,進入南宮。

孫程等留守禁門,斷絕內外交通。

皇帝登上雲台,召集公卿百官。

派遣虎賁和羽林衛士分別駐守南宮和北宮的所有宮門。

閻顯時在禁中,憂迫不知所為,小黃門樊登勸顯以太后詔召越騎校尉馮詩、虎賁中郎將閻崇將兵屯平朔門以御程等。

顯誘詩入省,謂曰:「濟陰王立,非皇太后意,璽綬在此。

苟盡力效功,封侯可得。」

太后使授之印曰:「能得濟陰王者,封萬戶侯;得李閏者,五千戶侯。」

詩等皆許諾,辭以「卒被召,所將眾少。」

顯使與登迎吏士於左掖門外,詩因格殺登,歸營屯守。

閻顯這時正在宮中,聞訊後驚惶失措,不知如何應變。

小黃門樊登勸閻顯用太后詔命徵召越騎校尉馮詩、虎賁中郎將閻崇,率軍駐守平朔門,以抵禦孫程等人。

於是,閻顯用徵召的辦法引一誘馮詩入宮,並對他說:「濟陰王即位,不是皇太后的旨意,皇帝璽印還在這裡。

如果你能盡力效勞,可以得到封侯。」

太后派人送來印信說:「能拿獲濟陰王的,封萬戶侯。

拿獲李閏的,封五千戶侯。」

馮詩等人雖都承諾,但報告說:「因倉猝被召,帶兵太少。」

閻顯派馮詩等和樊登去左掖門外迎接增援的將士,馮詩等趁機斬殺樊登,歸營固守。

顯弟衛尉景遽從省中還外府,收兵至盛德門。

孫程傳召諸尚書使收景。

尚書郭鎮時臥病,聞之,即率直宿羽林出南止車門,逢景從吏士拔白刃呼曰:「無干兵!」鎮即下車持節詔之,景曰:「何等詔!」因斫鎮,不中。

鎮引劍擊景墮車,左右以戟叉其胸,遂禽之,送廷尉獄,即夜死。

閻顯的弟弟衛尉閻景倉猝從宮中返回外府,收兵抵達盛德門。

孫程傳詔書命令尚書們逮捕閻景。

當時,尚書郭鎮正臥病在一床一,一聽到命令,立即率領值班的羽林衛士,從南止車門出來,正遇上閻景的部屬拔刀大叫:「不要擋道!」郭鎮立即下車持節宣讀詔書,閻景說:「什麼詔書!」於是舉刀砍郭鎮,沒有砍中。

郭鎮拔劍將閻景擊落車下,羽林衛士用戟叉住他的胸脯,將其活捉,送至廷尉獄囚禁,當夜死去。

戊午,遣使者人省,奪得璽綬,帝乃幸嘉德殿,遣侍御史持節收閻顯及其弟城門校尉耀、執金吾晏,並下獄,誅;家屬皆徙比景。

遷太后於離宮。

已未,開門,罷屯兵。

壬戌,詔司隸校尉:「惟閻顯、江京近親,當伏辜誅,其餘務崇寬貸。」

封孫程等皆為列侯:程食邑萬戶,王康、王國食九千戶,黃龍食五千戶,彭愷、孟叔、李建食四千二百戶,王成、張賢、史泛、馬國、王道、李元、楊佗、陳予、趙封、李剛食四千戶,魏猛食二千戶,苗光食千戶:是為十九侯,加賜車馬、金銀、錢帛各有差;李閏以先不豫謀,故不封。

擢孫程為騎都尉。

初,程等入章台門,苗光獨不入。

詔書錄功臣,令王康疏名,康詐疏光入章台門。

光未受符策,心不自安,詣黃門令自告。

有司奏康、光欺詐主上;詔書勿問。

以將作大匠來歷為衛尉。

諷、閭丘弘等先卒,皆拜其子為郎。

朱倀、施延、陳光、趙代皆見拔用,後至公卿。

徵王男、邴吉家屬還京師,厚加賞賜。

帝之見廢也,監太子家小黃門籍建、傅高梵、長秋長趙熹、丞良賀、藥長夏珍皆坐徙朔方;帝即位,並擢為中常侍。

戊午(初五),派使者入北宮,奪到皇帝璽印。

於是,皇帝親臨嘉德殿,派遣侍御史持符節,將閻顯及其弟城門校尉閻耀、執金吾閻晏一併逮捕,下獄處死,家屬全都流放比景。

將太后遷往離宮。

己未(初六),打開宮門,撤走駐兵。

壬戊(初九),下詔給司隸校尉:「只有閻顯、江京近親應當被誅殺,其他的人,均須從寬處理。」

孫程等都被封為列侯:孫程食邑萬戶,王康、王國食邑九千戶,黃龍食邑五千戶,彭愷、孟叔、李建各食邑四千二百戶,王成、張賢、史泛、馬國、王道、李元、楊佗、陳予、趙封、李剛,各食邑四千戶,魏猛食邑二千戶,苗光食邑千戶,號為十九侯。

同時,分別等級,賞賜車馬、金銀和錢帛。

李閏因沒有參與首謀,所以沒有封侯。

擢升孫程為騎都尉。

起初,孫程等進入章台門,唯獨苗光沒有進去。

詔書命王康呈報功臣名單時,王康謊報苗光進入章台門。

苗光未得到封賞的符策,內心惶恐不安,便向黃門令自首。

於是,有關官吏彈劾王康和苗光欺蒙皇上。

皇帝下詔不必追究。

任命將作大匠來歷為衛尉。

因諷、閭丘弘等前已病筆,將他倆的兒子都任命為郎。

朱倀、施延、陳光和趙代,也都得到提拔任用,後來官至公卿。

徵召王男、邴吉家屬,返回京都洛陽,給予厚賞。

先前皇帝被廢黜時,監太子家小黃門籍建、傅高梵、長秋長趙熹、丞良賀、藥長夏珍都坐罪,被流放到朔方郡。

皇帝即位後,全都擢升為中常侍。

初,閻顯辟崔之子瑗為吏,瑗以北鄉侯立不以正,知顯將敗,欲說令廢立,而顯日沈醉,不能得見,乃謂長史陳禪曰:「中常侍江京等惑蠱先帝,廢黜正統,扶立疏孽。

少帝即位,發病廟中,周勃之徵,於斯復見。

今欲與君共求見說將軍,白太后,收京等,廢少帝,引立濟陰王,必上當天心,下合人望,伊、霍之功不下席而立,則將軍兄弟傳詐於無窮;若拒違天意,久曠神器,則將以無罪並辜元惡;此所謂禍福之會,分功之時也。」

禪猶豫未敢從。

會顯敗,瑗坐被斥;門生蘇祗欲上書言狀,瑗遽止之。

時陳禪為司隸校尉,召瑗謂曰:「弟聽祗上書,禪請為之證。」

瑗曰:「此譬猶兒妾屏語耳,願使君勿復出口!」遂辭歸,不復應州郡命。

起初,閻顯徵聘崔的兒子崔瑗為下屬官員,崔瑗因北鄉侯非先帝嫡子而繼位為帝,預見閻顯肯定要失敗,打算說服閻顯,廢黜北鄉侯,改立濟陰王為帝。

可是閻顯日日沉醉,見不到面,他於是對長史陳禪說:「中常侍江京等迷惑先帝,廢除皇家正統,另立旁支。

北鄉侯即位後,就在宮中發病。

周勃廢黜呂後所立惠帝后宮子為少帝的跡象,今又重複出現。

我打算和你一同面見將軍閻顯,說服他稟告太后,逮捕江京等人,廢黜少帝,擁立濟陰王為帝,定然上得天心,下合人望。

這樣,伊尹、霍光的功勞,我們不必離開座位,便可建立;而將軍兄弟的封爵也可世代相傳。

如果抗拒天意,使帝位久缺,我們雖無罪,卻要和首惡同罪,這正是福禍交關的關鍵時機,分取勝利果實的時刻。」

陳禪猶豫,未敢聽從。

正逢閻顯破敗,崔瑗坐罪免官,崔瑗的門生蘇祗,準備上書呈報上述往事,崔瑗急忙加以制止。

當時,陳禪正擔任司隸校尉,召見崔瑗說:「你盡避讓蘇祗上書,我願出面為你作證。」

崔瑗說:「這就如同小孩、婦女私下談話一樣,願您不要再提此事!」於是告辭歸鄉,不再接受州郡的徵聘。

[14]已卯,以諸王禮葬北鄉侯。

[14]已卯(二十六日),用諸侯王禮儀埋葬北鄉侯。

[15]司空劉授以阿附惡逆,辟召非其人,策免。

十二月,甲申,以少府河南陶敦為司空。

[15]司空劉授因阿附叛逆,所徵聘的官吏也不是適當人選,被免官。

十二月甲申(初一),擢升少府、河南郡人陶敦為司空。

[16]楊震門生虞放、陳翼詣闕追訟震事;詔除震二子為郎,贈錢百萬,以禮改葬於華陰潼亭,遠近畢至。

有大一鳥高丈餘集震喪前;郡以狀上。

帝感震忠,詔復以中牢具祠之。

[16]楊震的門生虞放、陳翼,到宮闕為楊震鳴冤。

皇帝下詔,任命楊震的兩個兒子為郎,贈錢一百萬,用三公的禮儀將楊震改葬在華陰潼亭。

遠近之人全都趕來弔喪。

當時有一隻一丈餘高的大一鳥降落在靈堂之前,郡太守府將此情景呈報朝廷,皇帝為楊震的忠心所感,下詔再用中牢即一羊、一豬進行祭祀。

[17]議郎陳禪以為:「閻太后與帝無母子恩,宜徙別館,絕朝見,」群臣議者鹹以為宜。

司徒掾汝南周舉謂李曰:「昔瞽瞍常欲殺舜,舜事之逾謹;鄭武姜謀殺莊公,莊公誓之黃泉,秦始皇怨母失行,久而隔絕,後感穎考叔、茅蕉之言,復修子道;書傳美之。

今諸閻新誅,太后幽在離宮,若悲愁生疾,一旦不虞,主上將何以令於天下!如從禪議,後世歸咎明公。

宜密表朝廷,令奉太后,率群臣朝覲如舊,以厭天心,以答人望!」即上疏陳之。

[17]議郎陳禪認為:「閻太后與皇帝既無母子恩情,應該將太后遷到另外的館舍,不再朝見。」

議論此事的群臣全都贊同。

但司徒掾、汝南郡人周舉卻對李說:「從前,瞽瞍多次想要謀殺兒子虞舜,而舜對父親更為孝順。

鄭莊公的母親武姜謀殺莊公,莊公發誓:不到黃泉之下,不再相見。

秦始皇怨恨母親一婬一亂失行,久不見面。

後來他們分別被穎考叔,茅蕉的勸諫所感動,重修孝道。

史書上對這些事,都十分稱道。

現在,閻顯兄弟剛剛伏誅,太后被幽禁在離宮,如果悲愁生病,一旦發生意外,皇上將何以號令天下!如果採納陳禪的意見,後世將把罪過歸到您的身上。

應該密奏朝廷,請求皇帝供養太后,跟過去一樣率領文武百官朝見,以順天心,以回答人們的願望!」李立即向皇帝上書陳辭。

孝順皇帝上永建元年(丙寅、126)

漢順帝永建元年(丙寅,公元126年)

[1]春,正月,帝朝太后於東宮,太后意乃安。

[1]春季,正月,漢順帝前往東宮朝見閻太后,太后的心情才安定下來。

[2]甲寅,赦天下。

[2]甲寅(初二),大赦天下。

[3]辛未,皇太后閻氏崩。

[3]辛未(十九日),閻太后去世。

[4]辛巳,太傅馮石、太尉劉熹以阿一黨一權貴免。

司徒李罷。

[4]辛巳(二十九日),太傅馮石和太尉劉熹因巴結權貴被免職。

同日,司徒李也被罷官。

[5]二月,甲申,葬安思皇后。

[5]二月甲申(初二),埋葬安思皇后。

安思皇后,即閻太后。

[6]丙戌,以太常桓焉為太傅;大鴻臚朱一寵一為太尉,參錄尚書事;長樂少府朱倀為司徒。

[6]丙戌(初四),擢升太常桓焉為太傅;大鴻臚朱一寵一為太尉,參與主管尚書事務;長樂少府朱倀為司徒。

[7]封尚書郭鎮為定穎侯。

[7]封尚書郭鎮為定穎侯。

[8]隴西鍾羌反,校尉馬賢擊之,戰於臨洮,斬首千餘級,羌眾皆降;由是涼州復安。

[8]隴西鍾羌反叛,校尉馬賢率軍進擊。

在臨洮會戰,斬殺鍾羌一千餘人,鍾羌部眾全都歸降。

從此以後,涼州重新得到安定。

[9]六月,已亥,封濟南簡王錯子顯為濟南王。

[9]六月己亥(十九日),封濟南簡王劉錯的兒子劉顯為濟南王。

[10]秋,七月,庚午,以衛尉來歷為車騎將軍。

[10]秋季,七月庚午(二十一日),任命衛尉來歷為車騎將軍。

[11]八月,鮮卑寇代郡,太守李超戰歿。

[11]八月,鮮卑攻打代郡,太守李超陣亡。

[12]司隸校尉虞詡到官數月,奏馮石、劉熹,免之,又劾奏中常侍程璜、陳秉、孟生、李閏等,百官側目,號為苛刻。

三公劾奏:「詡盛夏多拘繫無辜,為吏民患。」

詡上書自訟曰:「法禁者,俗之堤防;刑罰者,民之銜轡。

今州曰任郡,郡曰任縣,更相委遠,百姓怨窮;以苟容為賢,盡節為愚。

臣所發舉,臧罪非一。

三府恐為臣所奏,遂加誣罪。

臣將從史魚死,即以一屍一諫耳!」帝省其章,乃不罪詡。

[12]司隸校尉虞詡到任數月,上奏彈劾太傅馮石和太尉劉熹,使他們被免官,又上奏彈劾中常侍程璜、陳秉、孟生、李閏等。

百官都感到不滿,指責他苛刻。

於是,三公上奏彈劾:「虞詡違反常法,於盛夏之季,大肆逮捕和關押無罪的人,吏民深受其害。」

虞詡也向順帝上書,為自己申辯說:「法令是整齊風俗的堤防,刑罰是駕馭百姓的銜鐵和韁繩。

然而,現在的官府,州一級委任給郡,郡一級委任給縣,層層往下推卸責任,百姓怨恨,投訴無門。

並且,當今的風氣,都以苟且容身為賢能,盡忠職守為愚蠢。

我所查獲的貪贓枉法案件,各種各樣,盤根錯節。

三公因恐被我舉報,於是先來誣陷我。

我將追隨史魚去死,向皇上一屍一諫!」順帝看了虞詡的奏章,於是不對虞詡降罪。

中常侍張防賣弄權勢,請托受取;詡案之,屢寢不報。

詡不勝其憤,乃自系廷尉,奏言:「昔孝安皇帝任用樊豐,交亂嫡統,幾亡社稷。

今者張防復弄威一柄一,國家之禍將重至矣。

臣不忍與防同朝,謹自系以聞,無令臣襲楊震之跡!」書奏,防流涕訴帝,詡坐論輸左校;防必欲害之,二日之中,傳考四獄。

獄吏勸詡自引,詡曰:「寧伏歐刀以示遠近!喑鳴自一殺,是非孰辨邪!」浮陽侯孫程、祝阿侯張賢相率乞見,程曰:「陛下始與臣等造事之時,常疾一奸一臣,知其傾國。

今者即位而復自為,何以非先帝乎!司隸校尉虞詡為陛下盡忠,而更被拘繫;常侍張防臧罪明正,反構忠良。

今客星守羽林,其占宮中有一奸一臣;宜急收防送獄,以塞天變。」

時防立在帝后,程叱防曰:「一奸一臣張防,何不下殿!」防不得已,趨就東箱。

程曰:「陛下急收防,無令從阿母求請!」帝問諸尚書,尚書賈朗素與防善,證詡之罪;帝疑焉,謂程曰:「且出,吾方思之!」於是詡子與門生百餘人,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,叩頭流血,訴言枉狀。

梵入言之,防坐徙邊,賈朗等六人或死或黜;即日赦出詡。

程復上書陳詡有大功,語甚切激。

帝感悟,復徵拜議郎;數日,遷尚書僕射。

因中常侍張防利用權勢,接受賄賂和請托,虞詡曾多次請求將他法辦,都被擱置,沒有回音。

虞詡不勝憤慨,於是自投廷尉監獄,上書順帝說:「過去,安帝任用樊豐,廢黜皇室正統,幾乎使社稷滅亡。

現在,張防又玩一弄權勢,亡國之禍,將再降臨。

我不忍心和張防同列朝廷,謹自囚廷尉獄以報,免得讓我重蹈楊震的覆轍!」奏章呈上後,張防在順帝面前流淚哭訴,於是,虞詡坐罪,被遣送到左校罰作苦役。

而張防仍然不肯放過虞詡,必欲置之死地。

兩天之內,虞詡被傳訊拷打四次。

獄吏勸虞詡自一殺,虞詡回答說:「我寧願伏刑刀死於市,讓遠近的人都知道!如果不聲不響地自一殺,誰能分辨是非呢?」

浮陽侯孫程和祝阿侯張賢相繼請求面見順帝,孫程說:「陛下當初和我們起事的時候,常痛恨一奸一臣,深知他們會使國家傾覆。

而今即位以後,卻又自己縱容和包一皮庇一奸一佞,又怎麼能責備先帝不對?司隸校尉虞詡為陛下盡忠,卻被逮捕囚禁。

中常侍防貪贓枉法,證據確鑿,反而陷害忠良。

今觀天象,客星守羽林,是宮中有一奸一臣的徵兆。

應該急捕張防下獄,以堵塞上天所降的災異。」

當時,張防站在順帝背後,孫程大聲呵斥張防說:「一奸一臣張防,為何不下殿去!」張防迫不得已,小步疾走退入東廂。

孫程又對順帝說:「陛下,請立即下令逮捕張防,不要讓他去向您的一奶一母求情!」順帝徵求尚書們的意見,尚書賈朗跟張防素來交情很好,爭辯說虞詡有罪。

順帝疑惑,對孫程說:「你們先出去,朕正在考慮!」於是,虞詡的兒子虞和門生一百餘人,舉著旗幟,等候中常侍高梵的車子,向高梵叩頭流血,申訴虞詡被冤枉的情況。

高梵入宮後將報告給順帝。

結果,張防因罪被流放到邊疆,尚書賈朗等六人,有的處死,有的免官,並於當天釋放虞詡。

孫程又上書陳述虞詡有大功,措辭甚為直率激烈。

順帝感動醒悟,又任命虞詡為議郎。

幾天後,擢升為尚書僕射。

詡上疏薦議郎南陽左雄曰:「臣見方今公卿以下,類多拱默,以樹恩為賢,盡節為愚,至相戒曰,『白璧不可為。

容容多後福。

』伏見議郎左雄,有王臣蹇蹇之節,宜擢在喉舌之官,必有匡弼之益。」

由是拜雄尚書。

虞詡上書順帝,保薦議郎、南陽郡人左雄說:「我看到,當今公卿以下的官吏,大多屬於專會拱手作揖而不敢說話的好好先生,把到處討好廣結善緣的人,視為賢能,而把為國盡忠盡職的人,視作愚蠢,甚至還互相告誡說:『不可做白璧,和氣多後福。

』我認為議郎左雄,具有作為朝廷大臣必須具備的忠直氣節,應該提拔為出納王命的喉舌之官,一定會對扶正和輔佐朝廷,有所裨益。」

因此,順帝任命左雄為尚書。

[13]浮陽侯孫程等懷表上殿爭功,帝怒;有司劾奏「程等干亂悖逆,王國等皆與程一黨一,久留京都,益其驕恣。」

帝乃免程等官,悉徙封遠縣;因遣十九侯就國,敕雒陽令促期發遣。

[13]浮陽侯孫程等人因帶著奏章,上殿爭功,順帝勃然大怒。

於是,有關官吏彈劾:「孫程等人干亂朝政,抗命叛逆。

王國等人和孫程結一黨一,長期逗留京都洛陽,更使他們驕縱放肆。」

因此,順帝將孫程等人免官,全都改封到偏遠地區,又下令十九侯各自前往他們的封國,命洛陽令督促他們,限期動身。

司徒掾周舉說朱倀曰:「朝廷在西鍾下時,非孫程等豈立!今忘其大德,錄其小餅;如道路夭折,帝有殺功臣之譏。

及今未去,宜急表之!」倀曰:「今詔指方怒,吾獨表此,必致罪譴。」

舉曰:「明公年過八十,位為台輔,不於今時竭忠報國,惜身安一寵一,欲以何求!祿位雖全,必陷佞邪之譏;諫而獲罪,猶有忠貞之名。

若舉言不足采,請從此辭!」倀乃表諫,帝果從之。

司徒掾周舉勸說司徒朱倀:「當初,皇帝在西鐘樓下時,如果不是孫程等人盡力,怎能即位為帝?現在卻忘記人家的大德,計較他們的微小餅失。

如果他們在回封國的途中有人死亡,則皇帝就會遭受屠一殺功臣的非議。

趁著孫程等人尚未動身,應該迅速奏明皇上,加以勸阻。」

朱倀回答說:「現皇上正在發怒,如果我單獨為此事上奏,一定會受到皇帝的降罪譴責。」

周舉又說:「您年齡已經超過八十歲,位居宰相高位,不在此時盡忠報國,而珍惜自己,安於尊一寵一,您想得到什麼?盡避能保全自己的俸祿和官位,但定會被人譴責為一奸一佞之輩;而因諫諍而獲罪,還能留下忠貞的美名。

如果我的意見不值得採納,我請求從此告別!」於是朱倀上表勸諫,順帝果然採納。

程徙封宜城侯;到國,怨恨恚懟,封還印綬、符策,亡歸京師,往來山中。

詔書追求,復故爵土,賜車馬、衣物,遣還國。

孫程被改封為宜城侯。

他到封國以後,怨恨不滿,將印信和符策都退還朝廷,擅自逃歸京都洛陽,往來於山中。

順帝下詔搜尋孫程,找到以後,恢復他原來的封爵和食邑,賞賜車馬和衣物,遣送他回到封國。

[14]冬,十月,丁亥,司空陶敦免。

[14]冬季,十月丁亥(初九),將司空陶敦免官。

[15]朔方以西,障塞多壞,鮮卑因此數侵南匈奴;單于憂恐,上書乞修復障塞。

庚寅,詔:「黎陽營兵出屯中山北界;令緣邊郡增置步兵,列屯塞下,教習戰射。」

[15]朔方郡以西,障塞多已損壞,鮮卑因此不斷侵犯南匈奴,單于憂愁恐懼,上書朝廷,請求修復障塞。

庚寅(十二日),順帝下詔:「徵調黎陽營兵到中山北界駐防。

令沿邊各郡增設步兵,分佈駐紮在各邊塞,進行軍事訓練。」

[16]以廷尉張皓為司空。

[16]擢升廷尉張皓為司空。

[17]班勇更立車師後部故王子加特奴為王。

勇又使別校誅斬東且彌王,亦更立其種人為王;於是車師六國悉平。

[17]班勇改立車師後王國前任國王的兒子加特奴為王。

又派遣部將斬殺東且彌王,並另立其本族人為王。

於是,車師等西域六國,全都歸附漢朝。

勇遂發諸國兵擊匈奴,呼衍王亡走,其眾二萬餘人皆降。

生得單于從兄,勇使加特奴手斬之,以結車師、匈奴之隙。

北單于自將萬餘騎入後部,至金且谷;勇使假司馬曹俊救之,單于引去,俊追斬其貴人骨都侯。

於是呼衍王遂徙居枯梧河上,是後車師無復虜跡。

班勇於是征發西域各國的軍隊,進擊匈奴,呼衍王逃走,其部眾二萬餘人全都投降。

單于的堂兄被活捉,班勇讓加特奴親手將他斬殺,以此結下車師和匈奴之間的仇恨。

於是,北單于親自率領一萬餘騎兵攻打車師後王國,抵金且谷。

班勇派遣假司馬曹俊前去救援,單于率軍後撤,曹俊追擊,並斬殺其貴人骨都侯。

於是,呼衍王遷到枯梧河畔居住,車師此後不再有匈奴的足跡。

<二年(丁卯、127)>

<二年(丁卯,公元127年)>

[1]春,正月,中郎將張國以南單于兵擊鮮卑其至,破之。

[1]春季,正月,中郎將張國率領南單于軍隊進擊鮮卑首領其至,將其擊破。

[2]二月,遼東鮮卑寇遼東玄菟;烏桓校尉耿曄發緣邊諸郡兵及烏桓出塞擊之,斬獲甚眾;鮮卑三萬人詣遼東降。

[2]二月,遼東鮮卑攻打遼東玄菟,烏桓校尉耿曄征發沿邊各郡郡兵和烏桓的軍隊出塞討伐,斬殺和俘虜甚多,鮮卑三萬人到遼東郡投降。

[3]三月,旱。

[3]三月,發生旱災。

[4]初,帝母李氏瘞在雒陽北,帝初不知;至是,左右白之,帝乃發哀,親到瘞所,更以禮殯。

六月,乙酉,追諡為恭愍皇后,葬於恭陵之北。

[4]當初,順帝的母親李氏埋葬在洛陽城北,順帝先前不知道。

直到現在,順帝身邊的人才將此事稟報。

於是,順帝為母親發喪舉哀,親自到埋葬的地方,改以皇后的禮儀殯殮。

六月乙酉(十一日),追諡為恭愍皇后,埋葬在恭陵的北面。

[5]西域城郭諸國皆服於漢,唯焉耆王元孟未降,班勇奏請攻之。

於是遣敦煌太守張朗將河西四郡兵三千人配勇,因發諸國兵四萬餘人分為兩道擊之,勇從南道,朗從北道,約期俱至焉耆。

而朗先有罪,欲徼功自贖,遂先期至爵離關,遣司馬將兵前戰,獲首虜二千餘人,元孟懼誅,逆遣使乞降,張朗徑入焉耆,受降而還。

朗得免誅,勇以後期徵,下獄,免。

[5]西域所有的城邦國家都已歸服漢朝,只有焉耆王元孟未投降。

班勇上奏朝廷,請求出兵討伐。

於是,朝廷派敦煌太守張朗率河西四郡之兵三千人,配合班勇。

班勇便征發西域各國之兵,共四萬餘人,分兩路進擊焉耆。

班勇從南道,張朗從北道,約定日期,到焉耆城下會師。

而張朗因先前有罪,急於求功,為自己贖罪,就趕在約定日期之前,抵達爵離關,並派遣司馬率軍提前進攻,斬首二千餘人,元孟害怕被殺,於是派使者請求投降。

張朗便直接進入焉耆城,受降而回。

結果,張朗得以免除誅殺,而班勇因遲到而被征回京都洛陽,下獄,免官。

[6]秋,七月,甲戌朔,日有食之。

[6]秋季,七月甲戌朔(初一),出現日食。

[7]壬午,太尉朱一寵一、司徒朱倀免。

庚子,以太常劉光為太尉、錄尚書事,光祿勳汝南許敬為司徒。

光,矩之弟也。

敬仕於和、安之間,當竇、鄧、閻氏之盛,無所屈橈;三家既敗,士大夫多染污者,獨無謗言及於敬,當世以此貴之。

[7]壬午(初九),太尉朱一寵一和司徒朱倀,都被免官。

庚子(二十七日),擢升太常劉光為主尉,主管尚書事務,將光祿勳、汝南郡人許敬任命為司徒。

劉光是劉矩的弟弟。

許敬曾在和帝與安帝時期作官,當竇、鄧、閻氏權勢鼎盛之時,他也無所畏縮和屈服。

待三家垮台後,許多居官在位的人,都沾有污點,唯獨許敬沒有遭到非議。

因此,當時人都很敬佩他。

[8]初,南陽樊英,少有學行,名著海內,隱於壺山之陽,州郡前後禮請,不應;公卿舉賢良、方正、有道,皆不行;安帝賜策書征之,不赴。

是歲,帝復以策書、玄,備禮征英,英固辭疾篤。

詔切責郡縣,駕載上道。

英不得已,到京,稱疾不肯起;強輿入殿,猶不能屈。

帝使出就太醫養疾,月致羊酒。

其後帝乃為英設壇,令公車令導,尚書奉引,賜幾、杖,待以師傅之禮,延問得失,拜五官中郎將。

數月,英稱疾篤;詔以為光祿大夫,賜告歸,令在所送谷,以歲時致牛酒。

英辭位不受,有詔譬旨,勿聽。

[8]當初,南陽郡人樊英,從小學問、品行兼優,聞名天下,隱居在壺山南麓,州郡官府曾先後多次徵聘他出來當官,他不應命。

朝廷公卿大臣薦舉他為賢良、方正、有道,他都不肯動身。

安帝賜策書徵召,他還是不去。

同年,安帝又用策書和黑色的繒帛,非常禮敬地徵召樊英,而他以病重為理由堅決推辭。

詔書嚴厲譴責州郡官府辦事不得力,於是州郡官府把樊英抬到車上上路。

樊英不得已,來到京都洛陽。

到洛陽後,樊英又稱病不肯起一床一,於是,用轎子強行將他抬進宮殿,但他還是不肯屈從。

安帝讓他出去,到太醫處養病,每月送給羊和酒。

其後,安帝又特地為樊英設立講壇,命公車令在前面引路,尚書陪同,賞賜小桌和手杖,用尊敬老師的禮節來對待他,詢問朝廷大政的得失,將他任命為五官中郎將。

數月之後,樊英又聲稱病重,安帝下詔,將他任命為光祿大夫,准許回家養病,令當地官府送谷米,每年四季送給牛和酒。

樊英請求辭去職位,有詔書曉告皇帝旨意,不予批准。

英初被詔命,眾皆以為必不降志。

南郡王逸素與英善,因與其書,多引古譬諭,勸使就聘。

英順逸議而至;及後應對無奇謀深策,談者以為失望。

河南張楷與英懼征,謂英曰:「天下有二道,出與處也。

吾前以子之出,能輔是君也,濟斯民也。

而子始以不訾之身怒萬乘之主,及其享受爵祿,又不聞匡救之術,進退無所據矣。」

樊英剛接到詔書時,大家都認為,他一定不會貶抑自己的志氣,而去應命。

南郡人王逸平素和樊英很要好,因而特地寫信給他,引用了許多古人的事進行比喻,勸他接受朝廷的徵召。

於是,樊英聽從了王逸的建議,而前往洛陽。

可是,後來他在應對皇帝的提問時,沒有什麼奇謀遠策,大家都很失望。

河南人張楷和樊英同時接受徵聘,他對樊英說:「天下只有兩條路,即出仕和隱退。

我先前認為,如果你應一召出仕,一定會輔佐君王,拯救百姓。

而你開始時以貴重之極的生命,去激怒君王,等到享受爵祿之後,卻又聽不到你有扶正補救的方法,這是進退沒有依據。」

臣光曰:古之君子,邦有道則仕,邦無道則隱。

隱非君子之所欲也。

人莫已知而道不得行,群邪共處而害將及身,故深藏以避之。

王者舉逸民,揚仄陋,固為其有益於國家,非以徇世俗之耳目也。

是故有道德足以尊主,智能足以庇民,被褐懷玉,深藏不市,則王者當盡禮而致之,屈已以訪之,克已以從之,然後能利澤施於四表,功烈格於上下。

蓋取其道不取其人,務其實不務其名也。

臣司馬光曰:古代的正人君子,當國家政治清明時,他就出來做官,國家政治暴虐時,他就隱退為民。

隱退為民,本來不是正人君子所願意的。

但他們深知,沒有人真正瞭解自己,則正道不能得到推行,而和一群一奸一佞之輩共事,終將傷害自己,所以,才隱藏自己的才能,遠遠躲開。

聖明的君王之所以選用避世隱居的逸民和提拔一出身卑微的人,原本是因為他們對國家有益,並不是以此來迎一合世俗的視聽。

所以,在道德上足以使君主尊敬,在智慧和才能上足以庇護百姓的人,就猶如身穿粗布衣而懷有美玉一樣,深藏不售。

而聖明的君王應該竭盡禮節,將他徵聘到手;降低自己的身份,向他請教;克制自己,聽從他的意見。

然後,才能使恩澤普施於四方,功業留傳千古。

因為聖明的君王所用的是隱士逸民的治國方法,而不是隱士逸民本身,因此,必須注重實際效果,而不是徒求虛名。

其或禮備而不至,意勤而不起,則姑內自循省而不敢強致其人,曰:豈吾德之薄而不足慕乎?政之亂而不可輔乎?群小在朝而不敢進乎?誠心不至而憂其言之不用乎?何賢者之不我從也?苟其德已厚矣,政已治矣,群小遠矣,誠心至矣,彼將扣閽而自售,又安有勤求而不至者哉!荀子曰:「耀蟬者,務在明其火,振其木而已;火不明,雖振其木,無益也。

今人主有能明其德,則天下歸之,若蟬之歸明火也。」

或者人主恥不能致,乃至誘之以高位,脅之以嚴刑。

使彼誠君子邪,則位非所貪,刑非所畏,終不可得而致也;可致者,皆貪位畏刑之人也,烏足貴哉!

如果禮節很完備,情意很慇勤,而賢才仍不願出來做官,則聖明的君王不應該採取強制手段,而應該冷靜地深自反省:難道是我的品德太薄,而不值得他仰慕?政治太混亂使他無法輔佐?一奸一佞當權,使他不敢出來做官?我的誠意不夠,使他憂慮自己的意見不會被採納?為什麼賢才不接受我的徵聘?假如我的品德已厚,朝政已清明,一奸一佞已疏遠,誠意已到,那麼,賢才定將叩門求見而自薦,哪裡會有再三徵召而不肯應聘的!荀子說:「晚上燃火捕蟬,必須把火光照亮,再搖動樹枝就行了。

如果火光不亮,只搖樹枝,也沒有用處。

而今,君王如能發揚厚德,則天下的人都會歸心,猶如蟬去投奔亮光。」

有些人主因賢才不應徵聘而感到羞恥,於是,用高位來引一誘他,用嚴刑峻法來威脅他。

假如他是一個真正的正人君子,則對高位一定不貪婪,對嚴刑一定不畏懼,君主最終還是得不到他。

能夠得到的,都是貪圖高位和貪生怕死的人,又怎麼值得尊重呢?

若乃孝弟著於家庭,行誼隆於鄉曲,利不苟取,仕不苟進,潔己安分,優遊卒歲,雖不足以尊主庇民,是亦清修之吉士也;王者當褒優安養,俾遂其志。

若孝昭之待韓福,光武之遇週一黨一,以勵廉恥,美風谷,斯亦可矣,固不當如范升之詆毀,又不可如張楷之責望也。

如果能以孝悌著稱於家庭,品行高尚聞名於鄉里,不要不義之財,不採取不正當手段謀求做官,潔身自好,安守本分,悠然自得地過日子,雖然才能不足以輔佐君主和造福百姓,但也還屬於品行潔美的善人。

聖明的君王,應該給予褒獎和優待,成全他的志向。

如漢昭帝對待韓福,光武帝對待週一黨一,用以砥礪廉恥之心,美化風俗,這也就可以了。

實在不應該如范升,去加以詆毀,也不要如張楷,加以指責和抱怨。

至於飾偽以邀譽,釣奇以驚俗,不食君祿而爭屠沽之利,不受小辟而規卿相之位,名與實反,心與跡違,斯乃華士、少正卯之流,其得免於聖王之誅幸矣,尚何聘召之有哉!

至於那些作假偽裝來竊取榮譽,以奇特的舉動驚動世人,提高聲望,不要朝廷俸祿而和屠夫酒販一樣爭利,拒絕做小辟而想爬上宰相和九卿的高位的人,他們的名與實恰恰相反,心裡想的和行動做的完全不一樣,他們就是華士、少正卯之流,得免於聖明君王的誅殺,就是很幸運的了,還有什麼值得徵召的?

[9]時又征廣漢楊厚、江夏黃瓊。

瓊,香之子也。

厚既至,豫陳漢有三百五十年之厄以為戒,拜議郎。

瓊將至,李固以書逆遺之曰:「君子謂伯夷隘,柳下惠不恭。

不夷不惠,可否之間,聖賢居身之所珍也。

誠欲枕山棲谷,擬跡巢、由,斯則可矣;若當輔政濟民,今其時也。

自生民以來,善政少而亂俗多,必待堯、舜之君,此為士行其志終無時矣。

嘗聞語曰:『者易缺,者易污。

』盛名之下,其實難副。

近魯陽樊君被徵初至,朝廷設壇席,猶待神明,雖無大異,而言行所守,亦無所缺;而譭謗布流,應時折減者,豈非觀聽望深,聲名太盛乎!是故俗論皆言『處士純盜虛聲』。

願先生弘此遠謨,令眾人歎服,一雪此言耳!」瓊至,拜議郎,稍遷尚書僕射。

瓊昔隨父在台閣,習見故事;及後居職,達練官曹,爭議朝堂,莫能抗奪。

數上疏言事,上頗採用之。

[9]這時,朝廷又徵召廣漢郡人楊厚、江夏郡人黃瓊。

黃瓊,即黃香的兒子。

楊厚到洛陽以後,向朝廷上奏,預言漢朝到三百五十年左右,將會面臨險惡的命運,提出了警告。

他被任命為議郎。

黃瓊快到洛陽時,李固派人送給他一封信,信上說:「正人君子認為伯夷心胸太狹隘,而柳下惠則又太傲慢,既不傚法伯夷,又不傚法柳下惠,而是選擇在兩者之間,這才是聖賢做人的準則。

如果真正願意頭枕山峰,身臥山谷,步巢父、許由的後塵,那就罷了。

如果認為應該出來輔佐朝廷,拯救百姓,現在正是時候。

自從有人類以來,善政少而暴政多,一定要等有了唐堯、虞舜一樣的君主,才出來推行自己救國救民的理想,恐怕永遠沒有這種機會。

我曾經聽說過這樣一句話:『山太高易崩,玉太白易污。

』盛名之下,其實難副。

最近,魯陽人樊英受到徵召,初到時,朝廷專門為他設立講壇,猶如對待神明。

他雖然沒有提出什麼奇謀深策,但言行謹慎,也沒有什麼失誤。

可是,對他的詆毀和譴責到處流傳,他的聲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降低,豈不是因為大家對他的期望太高,他的聲名太盛!因而,世俗的輿論都說:『所謂隱居之士,純粹****虛名。

』但願先生這次能夠提出深遠的建議,讓大家讚歎佩服,以洗刷這種輿論。」

黃瓊到達洛陽以後,先被任命為議郎,後來逐漸被擢升為尚書僕射。

黃瓊過去曾跟隨其父黃香在尚書檯,熟悉典章制度,等到後來他自己在這裡任職時,對尚書諸曹的事務都很一精一通。

每當在朝堂爭議國家大事時,大家都不能駁倒他的意見。

他曾經多次上奏言事,往往被皇帝所採納。

李固,之子,少好學,常改易姓名,杖策驅驢,負笈從師,不遠千里,遂究覽墳籍,為世大儒。

每到太學,密入公府,定省案母,不令同業諸生知其為子也。

李固是李的兒子,自幼喜一愛一讀書,經常改換姓名,執鞭趕驢,載著書箱,不遠千里,投奔名師。

於是遍覽各種古本秘籍,成為當代的大儒。

他每次到太學,都要秘密地進入三公府,去向父母請安,不讓同學們知道他是李的兒子。

三年(戊辰、128)

三年(戊辰,公元128年)

[1]春,正月,丙子,京師地震。

[1]春季,正月丙子(初六),京都洛陽發生地震。

[2]夏,六月,旱。

[2]夏季,六月,發生旱災。

[3]秋,七月,茂陵園寢災。

[3]秋季,七月,漢武帝陵園茂陵寢殿發生火災。

[4]九月,鮮卑寇漁陽。

[4]九月,鮮卑侵犯漁陽郡。

[5]冬,十二月,己亥,太傅桓焉免。

[5]冬季,十二月己亥(初四),太傅桓焉被免官。

[6]車騎將軍來歷罷。

[6]車騎將軍來歷被罷官。

[7]南單于拔死,弟休利立,為去特若一屍一逐就單于。

[7]南單于欒提拔去世,他的弟欒提休利繼位,號為去特若一屍一逐就單于。

[8]帝悉召孫程等還京師。

[8]順帝將孫程等十九侯,全都召回京都洛陽。

四年(己巳、129)

四年(己巳,公元129年)

[1]春,正月,丙寅,赦天下。

[1]春季,正月丙寅(初一),大赦天下。

[2]丙子,帝加元服。

[2]丙子(十一日),順帝行成年加冠禮。

[3]夏,五月,壬辰,詔曰:「海內頗有災異,朝廷修政,太官減膳,珍玩不御。

而桂陽太守文礱,不惟竭忠宣暢本朝,而遠獻大珠以求幸媚,今封以還之!」

[3]夏季,五月壬辰(二十九日),順帝下詔說:「全國許多地方,都出現了災異。

朝廷正在整頓政治,太官減省皇帝飲食,不再進獻珍貴的玩賞物品。

然而,桂陽郡太守文礱,不盡忠施行朝廷的善政,反而從遙遠的地區進貢大顆珍珠,以諂媚邀一寵一,今將原物封好退回!」

[4]五州雨水。

[4]五個州下了大雨。

[5]秋,八月,丁巳,太尉劉光、司空張皓免。

[5]秋季,八月丁巳(二十五日),太尉劉光和司空張皓,都被免官。

[6]尚書僕射虞詡上言:「安定、北地、上郡,山川險厄,沃野千里,土宜畜牧,水可溉漕。

頃遭元元之災,眾羌內潰,郡縣兵荒,二十餘年。

夫棄沃壤之饒,捐自然之財,不可謂利;離河山之阻,守無險之處,難以為固。

今三郡未復,園陵單外,而公卿選懦,容頭過身,張解設難,但計所費,不圖其安。

宜開聖聽,考行所長。」

九月,詔復安定、北地、上郡還舊土。

[6]尚書僕射虞詡上書說:「安定郡、北地郡、上郡,山川險要,沃野千里,土地適合畜牧,河水可以灌溉農田和運輸糧秣。

可是,近遭安帝永初元年以來戰亂,諸羌部落紛紛潰逃到中國境內,郡縣戰亂饑荒,歷時二十餘年。

捨棄富饒肥沃的土地,拋掉自然的財富,不能說是有利。

並且,現在的邊界遠離山川要隘,在無險之處難以固守。

因三郡沒有恢復,在長安的皇帝園陵沒有屏障。

然而,公卿怯懦,得過且過,故意誇大其辭,提出種種疑難,只知計算耗費,而不管國家安全。

建議陛下廣泛聽取意見,採用最好的策略。」

九月,順帝下詔,命安定郡、北地郡、上郡的郡治,重新遷回原來的地方。

[7]癸酉,以大鴻臚龐參為太尉、錄尚書事。

太常王龔為司空。

[7]癸酉(十二日),擢升大鴻臚龐參為太尉,主管尚書事務。

太常王龔為司空。

[8]冬,十一月,庚辰,司徒許敬免。

[8]冬季,十一月庚辰(二十日),司徒許敬被免官。

[9]鮮卑寇朔方。

[9]鮮卑侵犯朔方郡。

[10]十二月,乙卯,以宗正弘農劉崎為司徒。

[10]十二月乙卯(二十五日),擢升宗正、弘農郡人劉崎為司徒。

[11]是歲,於王放前殺拘彌王興,自立其子為拘彌王,而遣使者貢獻,敦煌太守徐由上求討之。

帝赦于闐罪,令歸拘彌國;放前不肯。

[11]同年,西域於國王放前誅殺拘彌國王興,擅自立他的兒子為國王,爾後,派遣使者向朝廷進貢。

敦煌郡太守徐由請求朝廷出兵討伐。

順帝下詔,赦免于闐國王放前擅自誅殺的大罪,僅令他歸還拘彌國,放前不肯遵命。

五年(庚午、130)

五年(庚午,公元130年)

[1]夏,四月,京師旱。

[1]夏季,四月,京都洛陽發生旱災。

[2]京師及郡國十二蝗。

[2]京都洛陽和十二個郡國蝗蟲成災。

[3]定遠侯班超之孫始尚帝姑陰城公主。

主驕一婬一無道;始積忿怒,伏刃殺主。

冬,十月,乙亥,始坐腰斬,同產皆棄市。

[3]定遠侯班超的孫子班始,娶順帝的姑姑陰城公主為妻。

因公主驕橫荒一婬一,班始久積憤怒,於是,用刀劍殺死公主。

冬季,十月乙亥(二十日),班始因坐罪被腰斬,他的同母兄弟姊妹,都在鬧市處死,陳一屍一示眾。

六年(辛未、131)

六年(辛未、公元131年)

[1]春,二月,庚午,河間孝王開薨;子政嗣。

政很不奉法,帝以侍御史吳郡沈景有強能,擢為河間相。

景到國,謁王,王不正服,箕踞殿上;侍郎贊拜,景峙不為禮,問王所在。

虎賁曰:「是非王邪!」景曰:「王不正服,常人何別!今相謁王,豈謁無禮者邪!」王慚而更服,景然後拜;出,住爆門外,請王傅責之曰:「前發京師,陛見受詔,以王不恭,相使檢督。

諸君空受爵祿,曾無訓導之義!」因奏治其罪,詔書讓政而詰責傅。

景因捕諸一奸一人,奏案其罪,殺戮尤惡者數十人,出冤獄百餘人。

政遂為改節,悔過自修。

[1]春季,二月庚午(十七日),河間孝王劉開去世,兒子劉政做他的繼承人。

劉政驕傲凶狠,不遵守法令。

順帝認為,侍御史、吳郡人沈景剛強而有能力,於是擢升他為河間國相。

沈景到國就任,晉見河間王劉政時,劉政衣冠不整,雙一腿叉一開,傲慢無禮地坐在殿上。

侍郎唱名,讓沈景拜見劉政,但沈景站在那裡不行禮,反問:「大王在哪裡?」

虎賁衛士說:「這不是大王嗎?」

沈景說:「大王不穿大王的衣服,和常人有何區別?今天是諸侯王國宰相晉見諸侯王,豈是晉見無禮之徒?」

劉政感到慚愧,更換衣服,沈景這才參拜。

沈景參拜完畢出來,在宮門外,請出河間王傅,責備說:「先前我從京都洛陽動身,拜見皇上,接受詔書,皇上認為河間王態度不恭敬,命我檢查督責。

你們空受朝廷爵祿,連一點教導的工作都沒做?」

於是沈景奏請朝廷,要求將他們治罪。

順帝下詔責備劉政和河間王傅。

其後,沈景又逮捕一批一奸一佞之徒,奏請查辦他們的罪惡,誅殺其中情節特別惡劣的數十人,還平反冤獄,釋放出一百餘人。

劉政於是改變節一操一,悔過自新。

[2]帝以伊吾膏腴之地,傍近西域,匈奴資之以為鈔暴;三月,辛亥,復令開設屯田,如永元時事,置伊吾司馬一人。

[2]順帝認為伊吾一帶土地肥沃,又靠近西域,匈奴一直利用這個地區,進行劫掠和騷擾。

三月辛亥(二十九日),下令恢復伊吾屯田,與和帝永元年間一樣,設置伊吾司馬一人。

[3]初,安帝薄於藝文,博士不復講習,朋徒相視怠散,學舍頹敝,鞠為園蔬,或牧兒、蕘豎薪刈其下。

將作大匠翟上疏請修繕,誘進後學,帝從之。

秋,九月繕起太學,凡所造構二百四十房,千八百二十室。

[3]當初,由於安帝輕視典籍,博士不再講習,門徒學生互相看著學業荒怠,人員離散,太學的房舍倒塌敝舊,破敗得成為菜園,牧童、樵夫在附近砍柴割草。

將作大匠翟上奏,請求加以修繕,誘導後生求學,順帝採納了他的建議。

秋季,九月,重新修繕太學,共建房二百四十幢,一千八百五十間。

[4]護烏桓校尉耿曄遣兵擊鮮卑,破之。

[4]護烏桓校尉耿曄派兵攻擊鮮卑,將其擊破。

[5]護羌校尉韓皓轉湟中屯田置兩河間,以一逼一十群羌。

皓坐事征,以張掖太守馬續代為校尉。

兩河間羌以屯田近之,恐必見圖,乃解仇詛盟,各自儆備;續上移田還湟中,羌意乃安。

[5]護羌校尉韓皓將湟中地區的屯田,轉移到兩河即賜支河和逢留大河之間,以一逼一十近西羌諸部落。

正當這時,韓皓因事獲罪,被調回京都洛陽,由張掖郡太守馬續接任護羌校尉。

兩河之間的羌人諸部落,認為屯田地區靠近他們,恐怕受到攻擊,於是,互相解除仇怨,訂立誓約,各自加強戒備。

馬續上奏朝廷,將屯田地區仍然遷回到湟中,羌人這才放心。

[6]帝欲立皇后,而貴人有一寵一者四人,莫知所建,議欲探籌,以神定選。

尚書僕射南郡胡廣與尚書馮翊郭虔、史敞上疏諫曰:「竊見詔書,以立後事大,謙不自專,欲假之籌策,決疑靈神;篇籍所記,祖宗典故,未嘗有也。

恃神卜筮,既未必當賢;就值其人,猶非德選。

夫岐嶷形於自然,天必有異表,宜參良家,簡求有德,德同以年,年鈞以貌;稽之典經,斷之聖慮。」

帝從之。

[6]順帝打算選立皇后,而貴人中受到一寵一愛一的共有四人,不知選定哪一位。

有人建議一抽一簽,一抽一到誰,由神靈決定人選。

尚書僕射南郡人胡廣與尚書馮翊人郭虔、史敞聯名上書進諫說:「我們看到詔書,陛下認為選立皇后是件大事,謙恭地不願意自己決定,希望用一抽一簽的方法,請求神靈決定。

可是,所有古書記載,以及祖宗前例,都未曾採取餅這種方法。

依靠在神靈前禱告占卜,未必能得到賢良,即使得到,也不是根據衡量品德來選定的。

聰明智慧會形於外表,大賢大德一定與眾不同。

最好的辦法是,除了四位貴人外,再增選良家女兒,從其中物色品德最好的;品德一樣好,物色年齡較大的;年齡一樣大,挑選外貌美麗的;稽查典籍,最後由陛下考慮決定。」

順帝採納。

恭懷皇后弟子乘氏侯商之女,選入掖庭為貴人,常特被引御,從容辭曰:「夫陽以博施為德,陰以不專為義。

《螽斯》則百福所由興也。

願陛下思雲雨之均澤,小妾得免於罪。」

帝由是賢之。

和帝劉肇母親梁貴人的侄女,即乘氏侯梁商的女兒梁,被選進皇宮,封為順帝的貴人,唯獨她常被召喚侍奉順帝,但她總是婉言推辭說:「陽剛應以廣泛施捨為德;陰柔應以不專享有為義。

螽斯所以子孫繁盛,就是這個緣故。

希望陛下想到雲雨之恩,應該大家均沾,使我得以免罪。」

因此,順帝認為她最賢淑。

陽嘉元年(壬申、132)

陽嘉元年(壬申,公元132年)

[1]春,正月,乙巳,立貴人梁氏為皇后。

[1]春季,正月乙巳(二十八日),封貴人梁為皇后。

[2]京師旱。

[2]京都洛陽發生旱災。

[3]三月,揚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,殺傷長吏。

[3]三月,揚州六郡妖賊章何等,攻打四十九個縣,殺傷地方官吏。

[4]庚寅,赦天下,改元。

[4]庚寅(十三日),大赦天下,改年號。

[5]夏,四月,梁商加位特進;頃之,拜執金吾。

[5]夏季,四月,皇后梁之父梁商,被賜為特進,位在三公之下。

不久,又被任命為執金吾。

[6]冬,耿曄遣烏桓戎末魔等鈔擊鮮卑,大獲而還。

鮮卑復寇遼東屬國,耿曄移屯遼東無慮城以拒之。

[6]冬季,耿曄派烏桓酋長戎末魔等攻擊鮮卑,大勝而回。

鮮卑部落遂反攻遼東屬國,耿曄移兵屯駐遼東郡所屬的無慮城,以抵禦鮮卑的進攻。

[7]尚書令左雄上疏曰:「昔宣帝以為吏數變易,則下不安業;久於其事,則民服教化;其有政治者,輒以璽書勉勵,增秩賜金,公卿缺則以次用之。

是以吏稱其職,民安其業,漢世良吏,於茲為盛。

今典城百里,轉動無常,各懷一切,莫慮長久。

謂殺害不辜為威風,聚斂整辦為賢能;以治已安民為劣弱,奉法循理為不治。

髡鉗之戮,生於睚眥;覆一屍一之禍,成於喜怒。

視民如寇讎,稅之如豺虎。

監司項背相望,與同疾,見非不一舉,聞惡不察。

觀政於亭傳,責成於期月;言善不稱德,論功不據實。

虛誕昔獲譽,拘檢者離毀;或因罪而引高,或色斯而求名,州宰不覆,競共辟召,踴躍升騰,超等逾匹。

或考奏捕案,是亡不受罪,會赦行賂,復見洗滌,朱紫同色,清濁不分。

故使一奸一猾枉濫,輕忽去就,拜除如流,缺動百數。

鄉官、部吏,職賤祿薄,車馬衣服,一出於民,廉者取足,貪者充家;特選、橫調,紛紛不絕,送迎煩費,損政傷民。

和氣未洽,災眚不消,咎皆在此。

臣愚以為守相、長吏惠和有顯效者,可就增秩,勿移徙;非父母喪,不得去官。

其不從法禁,不式王命,錮之終身,雖會赦令,不得齒列。

若被劾奏,亡不就法者,徙家邊郡,以懲其後。

其鄉部親民之吏,皆用儒生清白任從政者,寬其負算,增其秩祿;吏職滿歲,宰府州郡乃得辟舉。

如此,威福之路塞,虛偽之端絕,送迎之役損,賦斂之源息,循理之吏得成其化,率土之民各寧其所矣。」

帝感其言,復申無故去官之禁,又下有司考吏治真偽。

詳所施行;而宦官不便,終不能行。

[7]尚書令左雄上書說:「過去宣帝認為,地方官吏經常調動,人民就不能安居樂業;任職的時間長,人民就能接受教化。

對於有政績的官吏,每每用詔書勉勵,增加官秩,賞賜黃金,公卿大臣職位空缺,就按照次序錄用他們。

所以,地方官吏都很稱職,人民安居樂業,漢代優秀的地方官吏,以那一時期最為鼎盛。

而現在,一個縣的縣令或縣長經常更換,各人都抱著臨時觀點,沒有長久打算。

濫殺無罪小民的被認為有威嚴,擅長搜刮錢財的被認為賢良能幹。

相反,能夠約束自己安定人民的被認為低劣懦弱,奉公守法被認為沒有治理能力。

一點小的怨恨,則處以髡鉗之刑,一時的喜怒,可以釀成伏一屍一慘禍。

把人民看作仇敵,徵收苛捐雜稅,比虎狼還要凶暴。

朝廷派出的監察官吏,前後相繼,他們和地方官吏具有同樣的弊病,見到錯誤不檢舉,聽到邪惡不調查。

僅在驛站視察政情,要求地方官吏做出政績,而把期限定在一年之後。

讚揚地方官吏的善政,和他的品德不相符合;褒獎功績,則沒有事實根據。

善於弄虛作假的獲得聲譽,踏實肯幹的遭到詆毀。

有人因罪狀無法掩蓋,就聲稱輕視富貴,棄官而去,以表示清高;有人因瞧見上司的臉色不好,就立即辭職,以表示自己有先見之明。

而州官不審查內情,爭相延聘,反而使他們得到越級提升,比正常的陞遷更為迅速。

有的人雖被彈劾緝捕,卻逃亡而免罪,遇到大赦,或者行一賄,便將過去的罪行,重新洗刷,朱和紫同色,清和濁不分。

遂使一奸一猾之輩,到處充斥,他們不在乎被任官和被免職,任免官吏如流水一樣,官職缺額動不動數以百計。

鄉官、部吏,由於職位卑微,俸祿不多,他們的車馬衣服,都是出自人民,清廉的只要自己夠用就滿足了,貪婪的還要滿足他的家屬。

於是,又巧立所謂特選、橫調等名目,不斷搜刮人民。

送往迎來,費用浩大,損政傷民。

和氣未洽,災難不消,原因都在於此。

我認為,郡太守、封國相和縣令、長等官吏中,恩惠和慈一愛一人民有明顯成效者,可以就地增加官秩,不要調動;不是因父母死亡,不讓離職。

而不遵守法令,不尊奉王命的人,要將其禁錮終身,不許再做官,即使遇到赦令,也不把他們包一皮括在內。

對於受到彈劾,就棄官逃亡,不願接受法辦的人,將他和家屬放逐到邊郡,以懲誡以後的贓官。

對於在鄉、部直接和人民接觸的官吏,都選用家世清白、有能力從政的儒生擔任,減免他們應交的算賦,增加俸祿。

任職一年以後,丞相和州郡官府才能征辟保舉。

如能這樣,地方官吏作威作作福的路被堵塞,弄虛作假的端緒被斷絕,送舊迎新的差役減少,橫徵暴斂的根源止息,奉職守法的官吏得以完成其教化,全國各地的人民就能各得其所了。」

順帝深為他的話所感動,重申官吏不能無故離職的禁令,並命有關方面制訂出考核官吏政績真偽的詳細規則,呈報後予以施行。

但宦官認為這對他們不利,所以到底不能實行。

雄又上言:「孔子曰『四十不惑』,《禮》稱強仕。

請自今,孝廉年不滿四十,不得察舉,皆先詣公府,諸生試家法,文吏課箋奏,副之端門,練其虛實,以觀異能,以美風俗;有不承科令者,正其罪法。

若有茂材異行,自可不拘年齒。」

帝從之。

左雄又上書說:「孔子曰:『四十歲而不惑。

』《禮記·曲禮》曰:『四十歲智力強盛,才出來做官。

』請從現在開始,孝廉科的人選,年齡未滿四十歲的,地方官府不得舉薦。

凡是被舉薦的孝廉,都應先到司徒府報到。

如果是儒生,則要考試他所師承的那門學問;如果是在職的文吏,則要考試起草上奏朝廷的表章。

並將他們的副本,送到皇宮的端門,由尚書檢查虛實,以觀察他們的傑出才能,以建立良好的風氣。

凡是不遵守上述規定的,依法定罪。

如果有特殊的才幹和能力,當然也可以不限年齡。」

順帝聽從。

胡廣、郭虔、史敞上書駁之曰:「凡選舉因才,無拘定制。

六奇之策,不出經學;鄭、阿之政,非必章奏;甘、奇顯用,年乖強仕;終、賈揚聲,亦在弱冠。

前世以來,貢舉之制,莫或回革。

今以一臣之言,鏟戾舊章,便利未明,眾心不厭。

矯枉變常,政之所重,而不訪台司,不謀卿士;若事下之後,議者剝異,異之則朝失其便,同之則王言已行。

臣愚以為可宣下百官,參其同異,然後覽擇勝否,詳采厥衷。」

帝不從。

胡廣、郭虔、史敞上書反駁說:「凡選舉,都是根據才能,不要拘泥於某種固定的制度。

陳平六出奇計以佐高帝,不是出自儒家的經學。

子產在鄭國和晏子在東阿的政績,也不一定是因為他們善於起草上奏的表章。

甘羅和子奇受到重用時,年齡離四十歲還差得很遠。

終軍和賈誼名揚天下,都在二十歲左右。

從前世以來,實行薦舉制度,從來沒有改變過。

現在,陛下以一位臣子的建議,違背先朝的傳統典章,便利並不明顯,而人心不滿。

糾正錯誤和變更常規,是重要的政事,而既未徵求三公府等有關官署的意見,也未和官員們商議;如果詔書頒下,有人會有反駁的意見。

要是不准有異議,則朝廷難以實行;要是准許有異議,則聖旨已經下達。

我以為,應把這件事交付百官,充分聽取贊成和反對的意見,然後查找優劣,仔細地作出公允的決定。」

順帝不聽從。

辛卯,初令「郡國舉孝廉,限年四十以上;諸生通章句,文吏能箋奏,乃得應選。

其有茂才異行,若顏淵、子奇,不拘年齒。」

辛卯(疑誤),順帝初次命令:「郡、國薦舉孝廉,限年四十歲以上;儒生必須一精一通儒家經典,文吏必須善於起草上奏的表章,才得應選。

如果有像顏回和子奇那樣的特殊才能,則不受年齡的限制。」

久之,廣陵所舉孝廉徐淑,年未四十;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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