卻說張廷臣回至府中,寫下奏章,遣人星夜赴闕,奏知太宗曰《楊家將傳》六 潘仁美奉詔宣召 呼延贊單騎救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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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家將傳 - 六 潘仁美奉詔宣召 呼延贊單騎救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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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潘仁美奉詔宣召 呼延贊單騎救駕

卻說張廷臣回至府中,寫下奏章,遣人星夜赴闕,奏知太宗曰:

臣張廷臣具奏:近有太行山呼延贊,受詔入朝,蓋為潘仁美每生計害之,彼不憤逃歸。

今陛下建位之初,注意邊將。

贊豪傑之才,未顯其能,輒被大臣構陷,屏逐遠方,非陛下親賢任能之意也。

乞將仁美十體察的實1,復頒詔宣召,使贊欣然從事,邊陲之功,指日可收,則國家幸甚。

太宗覽奏,大怒曰:「潘仁美何得擅專殺伐,屏逐忠良乎?」

即令右樞密楊光美根究其事。

光美得命,遣人請潘仁美至府中,謂之曰:「主上深怒於公,欲究逐呼延贊之事,公有何言?」

仁美曰:「事由下官所為,全仗樞使善覷,當報厚德。」

光美曰:「主上之命,豈可私於公?但得公同入面奏,吾自有救公之策。」

仁美深謝,即隨光美入見太宗。

帝問曰:「卿追究潘仁美之事,果得實否?」

光美奏曰:「臣受命究問呼延贊歸山之由,實與潘仁美不甚相關。

今仁美知罪,隨臣面奏其情,乞陛下寬宥之。」

太宗聞奏,召仁美於殿前問之曰:「呼延贊,先帝經念之將,朕是以宣之入朝,欲顯其能,汝何得屏逐而去?」

仁美奏曰:「臣以呼延贊之赴闕,心嘗怏怏,欲歸久矣,非因臣所逐也。

願再奉詔入山,宣召赴闕,與臣面證是非。

果如贊所言,則甘就斧鉞之誅,萬死無辭也。」

大宗半晌未應。

八王進曰:「陛下以將帥經心,仁美雖有罪,願准其請,再往召之。

若贊仍奉詔赴命,則可兩恕其罪矣。」

太宗然其言,乃下詔付仁美,前召呼延贊。

仁美領旨,即日出朝,逕詣太行山來,令人報入山寨。

呼延贊曰:「我遭此賊毒手,十性十命幾喪,恨莫能雪;今乘其來,殺之以伸我仇,饒他不過。」

建忠曰:「不可,我等正欲立功於朝,豈以小怨而忘大謀?不如承奉聖旨,冀免私奔之罪。」

贊從其言,乃與建忠出寨迎接。

潘仁美進入帳中,宣讀詔書曰:

朕以立國之初,首先召卿,欲以及時重用。

何以入朝未經一月,竟任意欲行,逕自返騎?且卿文武之才,正當攄忠獻策2,寧忍懷寶沉埋,自甘久屈乎?再命使來到,即宜赴闕,以補前日私奔之罪。

故茲詔示。

建忠拜受命畢,請仁美坐於軍中,二人拜謝曰:「重勞樞使奉詔至此,有失遠迎,望乞恕罪。」

仁美見贊,頗有慚色,因答之曰:「下官冒觸將軍,深自追悔。

今聖旨復來宣召,即宜赴闕,以慰皇上之望。」

建忠大喜,即令盛排筵宴,以待朝使,款留寨中一十夜。

次日,仁美催呼延贊下山。

贊與建忠商議,建忠曰:「仁美當朝大臣,今既領聖旨來召,當隨其赴京,以彌舊怨也。」

贊然之,即裝點衣甲鞍馬,同馬氏隨仁美下山。

建忠送出大路而別,自去十抽十回耿忠等人馬,不在話下。

只說呼延贊到京師朝見太宗,首請逃歸之罪。

太宗曰:「朕以卿未建奇功,暫留皇城居住,候下河東,則當重用於卿。」

贊謝恩而退。

太宗宣入八王,謂之曰:「朕以贊新將,未見其武藝,今欲試觀之,汝有何策?」

八王奏曰:「陛下欲觀贊之武藝,此事極易,當效先朝御果園故事,便見其能也。」

太宗曰:「單雄信之士,軍中或可有;小秦王之類,難為其人也。」

八王曰:「臣願裝作小秦王,使呼延贊為尉遲敬德。

惟單雄信,陛下千百萬軍中選之。」

太宗允其奏。

因命群臣揀選將帥中,誰可為單雄信者。

潘仁美終懷毒恨,又欲生計害之,出班奏曰:「臣婿楊延漢,弓馬嫻熟,堪充此職。」

太宗允奏,即下命傳至軍中。

延漢受命,自思:「此必岳父起害贊之心,特舉我充此職,而與其子報仇也。

昔我被贊所捉,已蒙不殺之恩,臨行又贈黃金。

今日若不救他,則為失義人耳。」

遂進八王府中,道知其事。

八王大駭曰:「汝若不言,幾乎要弄假成真也。

汝且退,我自有方略。」

延漢辭出。

八王入奏太宗曰:「陛下聖旨,議擇於帥臣,以楊延漢充作單雄信。

臣以延漢為贊之仇人,恐有不測,反傷朝廷大體。

今當於偏將中,另擇一人,或縱有微傷,不致成隙。」

帝深然之。

乃下命,再令群臣於偏裨將校中遴選。

高懷德奏曰:「教練使許懷恩,武藝十精十通,可充此選。」

帝允奏,即令懷恩明日於教場中聽候。

群臣奉命而退。

次日,教場中旌旗四立,軍伍齊備,槍刀出鞘,盔甲鮮明。

不移時,太宗車駕來到,文武各官俯伏而迎,依班序立。

只聽鼓樂喧天,炮響動地。

太宗宣過八王與呼延贊、許懷恩三人入軍中,謂之曰:「朕本欲試卿之武藝,且欲令軍中信服,各宜用心走馬,勿徒自傷。」

八王等各皆受命。

太宗因賜呼延贊金鞭一條,賜許懷恩檀槍一十柄十,賜八王畫弓翎箭。

三人拜賜出帳外。

那八王跨著高頭駿馬,揮鞭兜轡而走。

許懷恩驟馬綽槍來追,虛聲叫曰:「小秦王休走!」八王轉過箭垛邊,彎弓探箭,覷定許懷恩射來。

懷恩眼快,閃過一矢,挺槍追趕。

八王再發一矢,又被懷恩躲過。

場中軍士,無不凜然。

呼延贊見許懷恩勢氣漸十逼十,即剷3馬提鞭,如真敬德一般,在後大叫曰:「追將慢走!呼延贊救駕來也。」

許懷恩見贊追來,要顯出平生手段,欲擒之以獻,遂勒回馬來敵呼延贊。

贊舉鞭策馬,來與懷恩十十交十十鋒。

二人在場外戰有二十餘合,不分勝負。

贊自思:「我若在此擒他,不見我之威風,待引於御前算之。」

即勒馬佯輸,旋繞教場而走。

懷恩激怒曰:「不捉此賊,何以明心?」

驟馬亟追。

將近御前,贊轉過身,綽起金鞭,將懷恩打落下馬。

潘仁美等見之,無不失色。

時八王復馬回見太宗。

太宗大悅曰:「不枉為先帝所知,贊果真將軍也。」

親賜贊黃金一百兩,駿馬一匹,命於天國寺安止。

贊謝恩而退,君臣各散。

時值太平興國元年二月初一日,太宗視朝畢,下命詣太廟行香。

時諸臣皆於內前立著起居碑,以防禦駕出幸,以防禦駕出幸;若無此者,即為沖攔御駕。

忽人報知於呼延讚:「今日太宗駕出行香,各官皆在內前立起居碑,將軍何以不為?」

贊聞報,正不知其由,欲待披公裳迎候,恰遇聖駕來到。

當御前者,卻是潘仁美,便問:「誰沖鑾駕?」

從軍報道:「新歸將呼延贊也。」

仁美大怒曰:「諸臣皆立起居碑,彼何得故違朝例?」

喝騎尉押赴法場處斬。

騎尉得令,即將贊綁縛而去。

當下文武皆不敢言。

直待太宗行香已回,八王乃歸府中,經過法場。

見有許多兵衛擁一綁縛犯人,八王問曰:「今日聖上行香吉日,何故斬人?」

從軍報曰:「侵早聖駕方出,適新歸將呼延贊,不省迴避,得沖駕之罪,今將處斬。」

八王聽罷,大驚曰:「險些折去一棟樑也。」

即近前令人解縛,帶贊回府,問其沖駕之由。

贊位曰:「臣初下山,不省國例。

適聖駕出幸,未立起居碑,得罪當死。

若非殿下來救,命在頃刻矣。」

八王憤怒,自思:「未立起居碑,此乃小節,何以竟至死罪!此必讒佞又要圖害之計。」

因留贊於府中,逕入宮見太宗,奏知其事。

太宗曰:「朕本不知,須頒旨赦之。」

八王曰:「陛下深居禁庭,縱有冤枉,不能上達。

乞降優詔4,以安其心。」

帝允奏,即日降下聖旨,付與八王,給贊執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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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註釋】

1 的實:確實。

的,讀 di 或 dǐ。

2 擄[shū,音書]:表示、展示。

3 剷[chǎn,音鏟]:光著。

此指馬未帶鞍。

4 優詔:優待詔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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