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書【原文】曹志,字允恭,譙國譙人,魏陳思王植之孽子也。《課外文言文》《晉書·曹志傳》原文及翻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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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晉書·曹志傳》原文及翻譯

晉書

【原文】

曹志,字允恭,譙國譙人,魏陳思王植之孽子也。

少好學,以才行稱,夷簡有大度,兼善騎射。

植曰:「此保家主也。」

立以為嗣。

後改封濟北王。

武帝為撫軍將軍,迎陳留王於鄴,志夜謁見,帝與語,自暮達旦,甚奇之。

及帝受禪,降為鄄城縣公。

詔曰:「昔在前世,雖歷運迭興,至於先代苗裔,傳祚不替,或列籓九服,式序王官。

選眾命賢,惟德是與,蓋至公之道也。

魏氏諸王公養德藏器,壅滯曠久,前雖有詔,當須簡授,而自頃眾職少缺,未得式敘。

前濟北王曹志履德清純,才高行潔,好古博物,為魏宗英,朕甚嘉之。

其以志為樂平太守。」

志在郡上書,以為宜尊儒重道,請為博士置吏卒。

遷章武、趙郡太守。

雖累郡職,不以政事為意,晝則遊獵,夜誦《詩》《書》,以聲色自娛,當時見者未能審其量也。

咸寧初,詔曰:「鄄城公曹志,篤行履素,達學通識,宜在儒林,以弘胄子之教。

其以志為散騎常侍、國子博士。」

帝嘗閱《六代論》,問志曰:「是卿先王所作邪?」

志對曰:「先王有手所作目錄,請歸尋按。」

還奏曰:「按錄無此。」

帝曰:「誰作?」

志曰:「以臣所聞,是臣族父冏所作。

以先王文高名著,欲令書傳於後,是以假托。」

帝曰:「古來亦多有是。」

顧謂公卿曰:「父子證明,足以為審。

自今已後,可無復疑。」

後遷祭酒。

齊王攸將之國,下太常議崇錫文物。

時博士秦秀等以為齊王宜內匡朝政,不可之籓。

志又常恨其父不得志於魏,因愴然歎曰:「安有如此之才,如此之親,不得樹本助化,而遠出海隅?晉朝之隆,其殆乎哉!」乃奏議曰:「今聖朝創業之始,始之不諒,後事難工。

自羲皇以來,豈是一姓之獨有!欲結其心者,當有磐石之固。

夫欲享萬世之利者,當與天下議之。

秦、魏欲獨擅其威,而財得沒其身;周、漢能分其利,而親疏為之用。

此自聖主之深慮。

事雖淺當深謀之言雖輕當重思之志備位儒官若言不及禮是志寇竊。

知忠不言,議所不敢。

志以為當如博士等議。」

議成當上,見其從弟高邑公嘉。

嘉曰:「兄議甚切,百年之後必書晉史,目下將見責邪。」

帝覽議,大怒曰:「曹志尚不明吾心,況四海乎!」於是有司奏收志等結罪,詔惟免志官,以公還第,其餘皆付廷尉。

(選自《晉書‧曹志傳》,有刪改)

【譯文】

曹志字允恭,譙國譙人,是魏陳思王曹植的庶子。

年輕時喜歡學習 ,憑借才能與品行而揚名,平易質樸,有宏大的抱負,還擅長騎馬射箭。

曹植說:「這孩子是保護國家的人!」於是把他立為繼承人。

後來改封為濟北王。

晉武帝任撫軍將軍時,有一次到鄴城迎接陳留王,曹志在夜裡拜見晉武帝,晉武帝和他一交一 談,從傍晚一直談到第二天天亮,十分看重他。

等到晉武帝接受禪讓登基,曹志降為鄄城縣公。

晉武帝下詔說:「過去在前代,雖然國運一交一 迭興盛,對於先代的後裔,繼承不廢,或者九服之內都位列藩王,充任官職。

選眾任職,惟給有德的人,這是最為公平的途徑。

魏氏諸位王公培養道德胸懷才器,壅塞不用時間已久,以前雖然下過詔書,應當選擇任用他們,但近來各部門缺少官員,未能起用他們。

前任濟北王曹志為人清廉正直,才行高潔,好古文,通曉各種事物,是魏宗室中的英才,我很喜歡他。

現任曹志為樂平太守。」

曹志在樂平太守任上上書,認為應當尊崇儒學重視道家,請求給博士設置吏卒。

歷任章武、趙郡太守。

雖然多次擔任太守的職位,但不把政事放在心上,白天遊玩打獵,晚上則誦讀《詩》、《書》,以歌舞和女色來娛樂,當時見到他的人都不能推測他的才量。

咸寧初年,皇帝下詔說:「鄄城公曹志品德忠誠,向來質樸,學識通達,應該在翰林院任職,以便擴大貴族子弟的教化。

現任命曹志為散騎常侍、國子博士。」

晉武帝曾讀《六代論》,問曹志說:「這是你先王寫的嗎?」

曹志對答說:「先王有親手寫的著作目錄,請讓我回家查一查。」

查後回來上奏說:「查了目錄沒有這一篇。」

晉武帝又問:「那是誰作的呢?」

曹志說:「以我所聽到的,這是我的同族父曹冏寫的。

因為先王文章高超,名聲卓著,曹冏想讓書流傳後世,因此假托先王所作。」

皇帝說:「自古以來也多有這樣的事。」

回過頭對公卿說:「父子證明,足以查審。

從今以後,可以不再懷疑了。」

後來曹志又改任祭酒。

齊王司馬攸將到封國去,皇帝下詔太常討論給他賞賜文物。

當時博士秦秀等人認為齊王應在朝廷匡助朝政,不應該到邊遠的封地。

曹志常常遺憾他的父親在魏國時不得志,於是愴然長歎說:「哪有這樣的高才,這樣的親族,不讓他穩固根本輔助教化,而讓他遠去海隅呢?晉朝的興盛,大概危險啦!」就上奏議說:「現在聖朝剛開始創業,開始就不誠信,以後的事就難以做好。

自羲皇以來,天下難道是一姓所獨有的嗎!想爭取人心的人,應當先有如盤石般的基業;想享有萬代利益的人,應當和天下人共同討論國政。

秦國、魏國想獨擅自己的權威,貪得財物導致了滅亡;周朝、漢朝能夠分享天下的好處,不論親近疏遠的都受其利用。

這是聖明的君主應該仔細考慮的事情。

事情即使淺顯,也應當深入謀劃;言語即使輕微,也應該慎重考慮。

我位列儒官,如果言語無禮,那是我的過錯。

知而不言,我所不敢。

我認為應當按博士等討論的去做。」

奏議寫成要去上奏,見到了他堂弟高邑公曹嘉。

曹嘉看後說:「兄長寫的奏議很懇切,將來一定會寫入晉史,但現在將受到責罰。」

皇帝看了奏議,大怒說:「曹志都不能明白我的心,何況天下人呢!」於是有關官員上書拘捕曹志等,治他們結一黨一 的罪,詔書只免除了曹志的官,讓他回到府第,其他人都一交一 給廷尉治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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