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唐〕韓愈【題解】自唐朝以下,朝廷各《古文觀止》藍田縣丞廳壁記·原文·譯文·翻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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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文觀止 - 藍田縣丞廳壁記·原文·譯文·翻譯

古文觀止

藍田縣丞廳壁記·原文·譯文·翻譯

〔唐〕韓愈

【題解】自唐朝以下,朝廷各官署的辦公處所,常常有「壁記」,敘述官署的創置、官秩的確定以及官員的遷授始末等,刻在壁間。

後來地方官署也起而傚法。

寫壁記的目的在於使後任瞭解自己的職責和前任的情況,所以一般都寫得比較平實詳細。

韓愈的這篇壁記卻與一般的壁記不同。

文章主要描寫的是當時縣丞一職,有職無權,形同虛設,還要受到吏胥的欺凌,只能低首下氣,使有才能有抱負的人居此亦無所作為,並以崔斯立任藍田縣丞的種種境遇為例盡情刻畫,含有深刻的諷刺意味。

韓愈代崔斯立發出不平之鳴,以期引起朝廷對這類事情的注意。

藍田縣,唐代屬中道京兆府,今屬陝西西安市。

崔斯立於元和十年(815)任藍田縣丞,當時韓愈任考功郎中兼知制誥,本文即作於此年。

全文短小一精一悍,生動潑辣,意味深長。

自「文書行」至「漫不知何事」一段,尤將縣丞的無用描摹得淋漓盡致。

丞之職所以貳令〔1〕,於一邑無所不當問。

其下主薄、尉〔2〕,主薄、尉乃有分職〔3〕。

丞位高而偪〔4〕,例以嫌不可否事〔5〕。

文書行〔6〕,吏抱成案詣丞〔7〕,卷其前〔8〕,鉗以左手〔9〕,右手摘紙尾〔10〕,雁鶩行以進〔11〕,平立睨丞曰〔12〕:「當署。」

丞涉筆佔位〔13〕,署惟謹〔14〕,目吏,問:「可不可?」

吏曰:「得。」

則退。

不敢略省〔15〕,漫不知何事〔16〕。

官雖尊,力勢反出主薄、尉下。

諺數慢〔17〕,必曰「丞」。

至以相訾謷〔18〕。

丞之設,豈端使然哉〔19〕?

博陵崔斯立〔20〕,種學績文〔21〕,以蓄其有〔22〕,泓涵演迤〔23〕,日大以肆〔24〕。

貞元初〔25〕,挾其能戰藝於京師〔26〕,再進再屈千人〔27〕。

元和初〔28〕,以前大理評事言得失黜官〔29〕,再轉而為丞茲邑〔30〕。

始至,喟曰:「官無卑〔31〕,顧材不足塞職〔32〕。」

既噤不得施用〔33〕,又喟曰:「丞哉,丞哉!余不負丞,而丞負余。」

則盡<bzgwgz_012/bz>去牙角〔34〕,一躡故跡〔35〕,破崖岸而為之〔36〕。

丞廳故有記,壞漏污不可讀。

斯立易桷與瓦〔37〕,墁治壁〔38〕,悉書前任人名氏〔39〕。

庭有老槐四行,南牆巨竹千梃〔40〕,儼立若相持〔41〕,水??循除鳴〔42〕。

斯立痛掃溉〔43〕,對樹二松,日吟哦其間〔44〕。

有問者,輒對曰:「余方有公事,子姑去。」

考功郎中、知制誥韓愈記〔45〕。

——選自《四部叢刊》本《昌黎先生集》

縣丞一職是用以輔佐縣令的,對於一縣的政事沒有什麼不應過問。

其下是主薄、尉,主薄和尉才各有專職。

縣丞的地位高於主薄、尉,逼十近縣令,照例為了避嫌疑而對公事不加可否。

在公文發出之前,吏胥懷抱已擬成的案卷,到丞那兒去,捲起前面的內容,用左手夾住,右手摘出紙尾簽名處,像鵝和鴨那樣搖搖擺擺地進來,直立斜視,對縣丞說:「您還要署一下名。」

縣丞拿筆望著應由自己署名的位置,謹慎地簽上名字。

抬頭望著小吏,問:「可以了嗎?」

小吏說:「就這樣。」

然後退下。

縣丞不敢稍稍瞭解一下公文的內容,茫然不知道是什麼事情。

官位雖較高,實權和勢力反而在主薄、尉之下。

民間諺語列舉閒散多餘的官職,一定說到縣丞,甚至把丞作為相互謾罵的話。

設立縣丞一職。

難道本意就是如此嗎?

博陵人崔斯立,勤學苦練,以積累學問,他的學問包容宏深,境界廣闊,每天都有長進,並且逐步顯露出來。

貞元初年,他懷藏本領,在京城與人較量文藝,兩次得中,兩次折服眾人。

元和初年。

他任大理評事,因為上疏論朝政得失而被貶官,經過兩次遷謫,來到這裡做縣丞。

剛到時,他歎息說:「官無大小,只怕自己的能力不能稱職。」

在只能閉口無言無所作為的現實面前,他又感慨地說:「丞啊,丞啊,我沒有對不起丞,丞卻對不起我!」於是完全去掉稜角,一概按照舊例,平平庸庸地去做這縣丞。

縣丞的辦公處原來刻有一篇壁記,但房屋損壞漏水而遭污損,已無法閱讀。

崔斯立為之換椽易瓦,粉刷牆壁,將前任縣丞的名氏全部寫上。

庭院裡有老槐四行,南牆有大竹千株,昂首挺立,好像互不相下,水聲汩汩繞庭階而鳴。

斯立把廳屋裡外打掃乾淨,種上兩棵相對的松樹,每日在庭中吟詩。

有人問他,他就回答說:「我正有公事,您暫請離開這裡。」

考功郎中知制誥韓愈記。

(李偉國)

【註釋】

〔1〕丞:縣丞。

貳:副貳、輔佐。

這裡作動詞用。

令:縣令。

唐代制度,京都旁的各縣稱為畿縣(藍田即為畿縣),置令一人,丞一人。

〔2〕主薄、尉:均為縣令、縣丞之下的官職。

縣署內設錄事、司功、司倉、司戶、司兵、司法、司士七司,主薄領錄事司,負諸司總責。

尉主地方治安。

〔3〕分職:分理諸司,各有專職。

〔4〕偪(bi):同「逼十」,迫近,侵迫。

這一句說縣丞官位高於主薄、尉,如果真的管起來,很容易侵犯縣令的權力。

〔5〕例以嫌不可否事:按照慣例為了避嫌疑而對公事不表示意見。

〔6〕文書行:在傳佈公文的時候。

行:傳佈。

〔7〕成案:已成的案卷。

公文由主管各司擬稿,經縣令最後判行,成為定案。

指:到。

公文經縣令簽署之後,還要縣丞副署。

〔8〕卷其前:捲起公文的前面部分。

意即吏不需要丞知道公文的內容。

〔9〕鉗以左手:用左手夾住(捲起的部分)。

鉗,用手指夾住。

〔10〕右手摘紙尾:用右手摘出紙尾。

摘,揀出某一塊地位的意思。

〔11〕鶩(wu務):鴨子。

雁鶩行,斜行。

〔12〕平立:站著。

睨(ni):斜視。

雁鶩行、平立、睨都是描寫吏對丞的輕蔑態度。

〔13〕涉筆:動筆。

佔位:看著應當署名的地方。

〔14〕惟謹:很謹慎。

惟,發語助詞。

〔15〕略省:稍稍瞭解一下。

〔16〕漫:茫然的樣子。

〔17〕數:數說,列舉。

慢:散慢,閒散,多餘的官。

〔18〕訾謷(zǐ子ao熬):詆毀。

〔19〕「丞之設」兩句:設立縣丞一職,難道本意就是如此嗎?端,本。

〔20〕博陵:地名,在今河北蠡縣南。

崔斯立:名立之,字斯立。

〔21〕種學績文:以耕田織布為比喻,說崔斯立勤學苦練,學有根柢。

績:緝麻。

〔22〕以蓄其有:以積累學術修養。

〔23〕泓涵演迤(yi移):包孕宏深,境界廣闊。

〔24〕日大以肆:每天都有進步,並且漸漸顯露出來。

〔25〕貞元:唐德宗年號,785—805年。

〔26〕戰藝:以文藝與人較量。

指應試。

〔27〕再進:崔斯立於貞元四年登進士第,六年中博學宏詞科。

再屈千人:兩次戰勝眾人。

底本原作「再屈於人」,出人頭地的意思。

兩說皆通。

此據他本。

〔28〕元和:唐憲宗年號,806—820年。

〔29〕大理評事:官名,掌刑法,屬大理寺,上有卿、少卿、正、丞。

言得失:上疏論朝政得失。

黜官:被貶官。

〔30〕再轉:經過兩次遷謫。

丞,用作動詞。

〔31〕官無卑:官職不論大小。

〔32〕顧:只是。

塞職:稱職。

〔33〕噤:閉口不言。

〔34〕<bzgwgz_012/bz>(nie聶)去牙角:去掉牙和角。

<bzgwgz_012/bz>,同「櫱」,絕。

〔35〕一躡故跡:完全按照過去的樣子。

躡,踩。

〔36〕崖岸:指人的嚴竣不易親近。

牙角、崖岸均喻人正直不阿,敢說敢做。

「<bzgwgz_012/bz>牙角」和「破崖岸」都是說磨掉自己的銳氣和稜角。

〔37〕桷(jue厥):方椽。

〔38〕墁:塗壁的工具。

這裡作動詞用。

〔39〕悉書:全部寫上。

〔40〕梃:枚,棵。

底本作「挺」,此據他本。

〔41〕儼立:昂首挺立。

〔42〕?(guō鍋):水聲。

除:庭階。

〔43〕痛掃溉:徹底灑掃。

〔44〕吟哦:底本無「吟」字,此據他本。

〔45〕考功郎中:官名,屬吏部,掌內外文武官吏之考課。

知制誥:官名,負責起草皇帝行下的詔敕策命,一般由中書省舍人擔任。

韓愈是以考功郎中兼知制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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