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【原文】李光,字泰發,越州上虞人《課外文言文》《宋史·李光傳》原文及翻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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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宋史·李光傳》原文及翻譯

宋史

【原文】

李光,字泰發,越州上虞人。

童稚不戲弄。

父高稱曰:「吾兒雲間鶴,其興吾門乎!」親喪,哀毀如成一人 ,有致賻者,悉辭之。

及葬,禮皆中節。

服除,游太學,登崇寧五年進士第。

調開化令,有政聲,召赴都堂審察,時宰不悅,處以監當,改秩,知平一江一 府常熟縣。

朱勉父沖倚勢暴橫,光械治其家僮。

沖怒,風部使者移令吳一江一 ,光不為屈。

改京東西學事司管勾文字。

建炎三年,車駕自臨安移蹕建康,除知宣州。

時范瓊將過軍,光先入視事,瓊至則開門延勞,留三日而去,無敢嘩者。

光以宣密邇行都,乃繕城池,聚兵糧,籍六邑之民,保伍相比,謂之義社。

擇其健武者,統以土豪,得保甲萬餘,號「一精一揀軍」。

又柵險要二十三所謹戍之,厘城止為十地分,分巡內外,晝則自便,夜則守城,有警則戰。

苗租歲輸邑者,悉命輸郡。

初歡言不便,及守城之日,贍軍養民,迄賴以濟。

事聞,授管內安撫,許便宜從事,進直龍圖閣。

潰將邵青自真州擁舟數百艘,剽當塗、蕪湖兩邑間,光招諭之,遺米二千斛。

青喜,謂使者曰:「我官軍也,所過皆以盜賊見遇,獨李公不疑我。」

於是秋毫無犯。

他日,舟過繁昌,或紿之曰:「宣境也。」

乃掠北岸而去。

時秦檜初定和議,將揭榜,欲籍光名鎮壓。

上意不欲用光,檜言:「光有人望,若同押榜,浮議自息。」

遂用之。

同郡楊煒上光書,責以附時相取尊官,墮黠虜奸計,隳平時大節。

光本意謂但可因和而為自治之計。

既而檜議徹淮南守備,奪諸將兵權,光極言戎狄狼子野心,和不可恃,備不可徹。

檜惡之。

檜以親一黨一 鄭億年為資政殿學士,光於榻前面折之,又與檜語難上前,因曰:「觀檜之意,是欲壅蔽陛下耳目,盜弄國權,懷奸誤國,不可不察。」

檜大怒,明日,光丐去。

高宗曰:「卿昨面叱秦檜,舉措如古人。

朕退而歎息,方寄卿以腹心,何乃引去?」

光曰:「臣與宰相爭論,不可留。」

章九上,乃除資政殿學士、知紹興府,改提舉臨安府洞霄宮。

十一年冬,中丞萬俟离論光一陰一懷怨望,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,籐州安置。

越四年,移瓊州。

居瓊州八年,仲子孟堅坐陸升之誣以私撰國史,獄成;呂願中又告光與一胡一 銓詩賦倡和,譏訕朝政,移昌化軍。

論文考史,怡然自適。

年逾八十,筆力一精一劍又三年,始以郊恩,復左朝奉大夫,任便居祝至一江一 州而卒。

孝宗即位,復資政殿學士,賜謚莊簡。

(選自《宋史·列傳第一百二十二》)

【譯文】

李光,字泰發,越州上虞人。

童年時就不好玩耍,他的父李高稱讚說:「我的兒子是雲間的飛鶴,將要使我家門興旺。」

父親去世,他悲哀得像成一人 一樣,有人送來財物,他都謝絕了。

到下葬時,禮節非常合乎法度。

守喪期滿,進入太學,考中崇寧五年進士。

調任開化令,施政有聲望,朝廷召他到都堂考察,當時宰相不喜歡他,任命他為監當,變更官職,做了平一江一 府常熟縣知縣。

朱勉的父親朱沖倚仗權勢橫行無度,李光捆一綁了他的家僮治罪。

朱沖很生氣,諷勸部使者改調他到吳一江一 ,李光不因此而屈服。

改任京東西學事司管勾文字。

建炎三年,皇帝從臨安移駕到建康,授任他為宣州知州。

當時范瓊將要率軍經過,李光先入州處理政事,范瓊到了就打開城門慰勞,留住三天後離去,沒有敢嘩變的。

李光認為宣州離行都最近,於是修理城池,積聚軍糧,登記地方百姓,按保伍分編,稱為義社。

選擇其中健壯的人,用土豪來統率,得到保甲一萬多人,號稱「一精一揀軍」。

又在二十三處險要之地設立兵營謹慎戍守,把全城分為十處地方,分別巡邏內外,白天自一由 行動,晚上守城,有敵情就參戰。

苗租按年一交一 縣的,都送到州里。

當初人們紛紛指責不方便,到守城時,贍養軍民的花費,最終靠此來補充。

政事傳到朝廷,被任命為管內安撫,允許他見機行事,晉陞為直龍圖閣。

潰將邵青從真州率數百艘艦船,在當塗、蕪湖兩縣之間剽掠,李光招撫勸說他,送給他二千斛大米。

邵青非常高興,對使者說:「我們是官軍,所經之地都像對待盜賊一樣對待我,只有李光不懷疑我。」

於是秋毫無犯。

後來,船隊經過繁昌,有人騙他說:「這是宣州境內。」

於是沿北岸離去。

當時秦檜開始倡議和議,準備張榜告示,打算借李光的名望來壓制民心。

皇上本意不想用李光,秦檜說:「李光有名望,如果一起簽名,議論就會自動停息。」

於是用了李光。

同郡人楊煒上書李光,指責他借依附權相謀取高官,中了狡猾的敵人的奸議,毀掉了平日的氣節。

李光本意認為只是可以趁和議之機作自治的打算。

後來秦檜建議撤掉河南守備,奪去諸將兵權,李光極力陳述戎狄的狼子野心,和談不可依恃,守備不能撤除。

秦檜憎惡他。

秦檜任命親一黨一 鄭億年為資政殿學士,李光在皇上面前當面反對。

又與秦檜在皇上面前辯論,於是說:「看秦檜的心意,是想堵塞蒙蔽陛下的耳目,盜弄國權,心懷奸惡,貽誤國家,不能不明察。」

秦檜大怒。

第二天,李光請求離職。

高宗說「:你昨天當面斥責秦檜,舉動像古人。

我退朝後歎息,正要寄心腹於你,為什麼要辭職呢?」李光說:「我與宰相爭論,不可留任。」

九次上章請求,於是被授任為資政殿學士、知紹興府,改任提舉臨安洞霄宮。

十一年冬天,御史中丞萬俟离指責李光暗懷怨恨,貶職為建寧軍節度副使,安置在籐州。

過了四年,移置瓊州。

住在瓊州八年,次子李孟堅因為被陸升之誣告為私撰國史,被定案;呂願中又告發李光與一胡一 銓詩賦唱和,譏謗朝政,調至昌化軍。

他議論文章考證歷史,怡然自得。

年過八十,筆力一精一劍又過了三年,才因為郊祭之恩,復官任左朝奉大夫,任其自便居祝到一江一 州去世。

孝宗即位後,追任為資政殿學士,賜謚號為「莊簡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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