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元卿《賢類編》寓言故事【原文】《課外文言文》《爭雁》原文及翻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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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爭雁》原文及翻譯

劉元卿《賢類編》寓言故事

【原文】

昔人有睹雁翔者,將援弓射之,曰:「獲則烹。」

其弟爭曰:「舒雁烹宜,翔雁燔宜。」

竟斗而訟於社伯。

社伯請剖雁,烹燔半焉。

已而索雁,則凌空遠矣。

——劉元卿《賢類編》

【譯文】

從前有一對兄弟看到天上的飛雁,準備拉長弓射擊大雁,一邊說:「射下來就煮著吃。」

他的弟弟爭著說:「行動舒緩的雁煮著吃最好,善於飛翔的雁烤著吃最好。」

爭吵起來,而且同到社伯那裡去評理。

長者建議把雁剖成兩半,用一半煮一半烤的吃法解決了他們的爭吵。

隨後兄弟倆再去找天上的飛雁,飛雁早已又高又遠地飛走了。

[1]

【註釋】

昔,以前,昔日。

1烹,煮。

2燔,烤。

3伯,長者。

1.睹:看見。

2.援:拉。

3.烹:燒煮。

4.舒燕:棲息的大雁。

5.宜:應該。

6.燔(fan):烤。

7.競斗:爭吵;爭吵。

8.訟(song):裁決。

9.社伯:古代二十五家為一社。

社伯是一社之長。

10.索:尋找。

啟示

表面意義是不要一昧無休止去爭論做一件事的方法,而錯過完成它的機會。

引申意義是完成一項事業、實現一個理想,就像獵雁而烹一樣,不但有階段性,而且還有時效性。

不完成前一個階段的任務,是無法進入下一個階段的;不把握時機即使條件具備了,同樣無法達到目的。

它告訴人們:事情要分清本末主次和輕重緩急,否則將一事無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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