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李寄1東越閩中有庸嶺2,高數十里《課外文言文》《李寄》原文和譯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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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李寄》原文和譯文

原文

李寄1

東越閩中有庸嶺2,高數十里。

其西北隰中有大蛇3,長七八丈,大十餘圍4,土俗常懼5。

東治都尉及屬城長吏6,多有死者。

祭以牛羊,故不得禍。

或與人夢,或下諭巫祝7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8。

都尉令長9,並共患之。

然氣厲不息十。

共請求人家生婢子(11),兼有罪家女養之。

至八月朝祭(12),送蛇穴口。

蛇出,吞嚙之(13)。

累年如此,已用九女。

爾時預復募索(14),未得其女。

將樂縣李誕家(15),有六女,無男。

其小女名寄,應募欲行,父母不聽。

寄曰:父母無相(16),惟生六女,無有一男,雖有如無。

女無緹縈濟父母一之 功(17),既不能供養,徒費衣食,生無所益,不如早死。

賣寄之身,可得少錢,以供父母,豈不善耶?父母慈憐,終不聽去。

寄自潛行(18),不可禁止。

寄乃告請好劍及咋蛇犬(19)。

至八月朝,便詣廟中坐(20)。

懷劍(21),將犬(22)。

先將數石米糍(23),用蜜□灌之(24),以置穴口。

蛇便出,頭大如囷(25),目如二尺鏡。

聞糍香氣,先啖食之。

寄便放犬,犬就嚙咋;寄從後斫得數創(26)。

瘡痛急,蛇因踴出,至庭而死。

寄入視穴,得其九女髑髏(27),悉舉出,吒言曰(28):汝曹怯弱(29),為蛇所食,甚可哀愍(30)。

於是寄女緩步而歸。

越王聞之,聘寄女為後(31),拜其父為將樂令,母及姊皆有賞賜。

自是東治無復妖邪之物。

其歌謠至今存焉(32)。

註釋

1本篇寫少女李寄斬蛇除害的故事。

用反襯手法,寫出了李寄非凡的勇敢和機智。

2東越:漢初小國。

在今浙一江一 東南及福建一帶。

閩中:郡名。

庸嶺:山名。

在今福建邵武縣。

3隰(xī息):低濕之地。

4圍:計量圓周的長度單位,舊說尺寸長短不一。

5土俗:當地風俗。

此指當地百姓。

6東治:據《晉書·地理志》建安郡下一注,東治當作東冶。

東越國都,在今福建福州市。

都尉:郡之軍事長官。

屬城長吏:所屬縣城的長官。

長吏,地位較高的縣吏。

《漢書·百官公卿表》:縣令、長皆有丞、尉,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是為長吏。

7下諭:下令,曉諭。

巫祝:古代以歌舞娛神、與神一交一 通的人。

8啖(dan淡):吃。

9令長:皆縣官,萬戶以上的大縣為令,萬戶以下的為長。

十氣厲不息:指大蛇氣焰兇猛,為害不止。

(11)家生婢子:即家生婢,一奴一婢生的女兒。

(12)朝(zhāo召):初一日。

(13)嚙(nie聶):咬。

(14)爾時:這時。

預復募索:預先又招募尋找童女。

(15)將樂縣:縣名,在今福建西北部。

(16)無相:沒有福相。

(17)緹縈(tiying提營):漢初臨淄淳於意幼一女。

其父因罪當受肉刑,緹縈隨父入長安,上書請為官婢以贖父罪。

漢文帝憐而赦其父罪,併除肉刑。

事見劉向《列女傳》。

濟:救助。

(18)潛行:偷偷逃走。

(19)告請:向官府申請。

咋(ze責):咬。

(20)詣:到。

(21)懷劍:懷中藏劍。

(22)將犬:帶著狗。

217(23)米糍(ci詞):用米蒸制的食品。

(24)□(chǎo吵):用炒過的麥子磨成的麵粉,俗稱炒麵。

(25)囷(jūn君):谷囤。

(26)創:傷口。

(27)髑髏(dulou獨樓):死人頭顱。

(28)吒(zha乍):感歎。

(29)汝曹:你們。

(30)哀愍(mǐn敏):哀歎、憐憫。

(31)聘:送禮物以迎娶。

(32)歌謠:當指歌頌李寄斬蛇的歌謠。

參考譯文:

東越國閩中郡有座庸嶺,高幾十里。

庸嶺西北的山洞中有一條大蛇,長七八丈,大十多圍,當地人時常擔驚受怕。

東冶的長官都尉和他所管轄的各縣城行政長官,多有(被大蛇)咬死的。

用牛羊祭祀,仍舊不能制止(大蛇的)危害。

(大蛇)有時給人托夢,有時告訴巫、祝,要吃十二三歲的童女。

郡、縣的長官都為這事擔憂。

只是大蛇(仍然)無休止地肆虐逞兇。

他們一同尋求人家一奴一婢所生的女孩子,連同罪犯人家的女孩子養著。

到了八月初一祭祀,(把童女)送到蛇洞口,蛇就出來吞吃童女。

多年這樣,已經用了九個童女。

這時,又預先招募尋找,沒有招募尋找到祭祀用的童女。

將樂縣的李誕,家裡有六個女兒,沒有兒子。

他的小女兒名寄,要應徵前往。

父母不答應。

李寄說:「父母沒有福氣,只是生了六個女兒,沒有生一個兒子,雖然有孩子跟沒有孩子一個樣。

女兒我沒有淳於緹縈幫助父母那樣的功績,既不能供養(父母),白耗費了穿的吃的,活著沒有什麼好處,不如早點死了。

賣了我李寄的身體,可以得到一點錢,用來供養父母,難道不好嗎?」

父母慈愛,終究不讓她去。

李寄自己偷偷地走了,沒辦法制止。

李寄就去訪求好劍和會咬蛇的狗。

到了八月初一,就到廟裡坐下,抱著劍,帶著狗。

先拿來幾石糯米做的糍一團一 ,用蜜和炒米粉調灌糍一團一 ,把(它)放在洞口。

蛇就出來了,頭大得像穀倉,眼睛像兩尺長的鏡子,聞到糍一團一 的香氣,先吃糍一團一 。

李寄就放出狗,狗跑上前就咬,李寄從後頭斫出幾處傷口。

受傷的地方痛得很,蛇因此跳了出來,到了空地上就死了。

李寄進去探看洞穴,找到九個童女的頭骨,全都拿了出來,痛惜地說:「你們這些人膽小軟弱,被蛇吃了,很可悲,很可憐。」

於是童女李寄緩緩邁步回到家裡。

越王聽到這件事,就聘童女李寄為王后,授她父親為將樂縣令,母親和姐姐都得到賞賜。

從這以後東冶沒有再出現妖邪的東西,有關李寄的歌謠到現在還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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